深入剖析医闹现象,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556620 上传时间:2019-03-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入剖析医闹现象,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深入剖析医闹现象,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深入剖析医闹现象,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深入剖析医闹现象,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深入剖析医闹现象,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深入剖析医闹现象,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摘要】 “医闹”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是指患者家属以谋求最大限度的赔偿为目的、聚集并无直接利益的多人在医疗场所表达强烈诉求的行为。其根本原因是医疗纠纷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方在某些职业医闹者的煽动下,或者患者亲属及本人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非法扰乱和伤害,严重干扰医疗秩序,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针对愈演愈烈的医闹现象,本文从法学视角出发,寻求解决途径。 【关键词】医闹;犯罪化;刑法规制;和谐社会 一、 “医闹”现象的事实特征 “医闹” ,其本身其实并不是违法行为,更不需要用刑法予以规制,其本质就是患者家属因医疗纠纷而采用了极端手段和方法向医院索

2、取高额赔偿。主要表现为:患者或患者家属及其所雇佣的职业医闹者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殴打医务人员,或者在医疗及办公场所滞留,或者阻塞医疗机构交通要道等,以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使医院迫于压力而交付所要求赔偿,这样患者或患者家属及职业医闹者均可获得相应利益。 二、 “医闹”本身的产生及演化过程剖析 任何社会现象都有其不同层次的社会因素, “医闹”也是如此。 “医闹”作为医患纠纷的恶化形态,根源于医患纠纷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受到其他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现行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失灵,尤其是患方对司法的不信任 2002 年 4 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了处理医疗事故的的医

3、患和解、行政调解和诉讼三种解决方式,实现了医疗事故处理的规范化。但各有弊端。老百姓大多认为,由法官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判,是最能体现公平正义的途径。然而,患者们由于高昂的诉讼费用、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等原因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对此感到望而却步。 (二)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且执行难 当前, 医事法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章制度都有对“医闹”问题做了相关的处理规定,但对“医闹”的研究仍然存在相关规定涉及不足、解释模糊、解决纠纷机制程序复杂等诸多问题,使得解决纠纷耗时过长、不够合理公正,因此往往并不能有效的解决纠纷,在一定程度上还助长了“医闹”事件。 (三)患方因“以闹获利”的思想采取非理智行为

4、在现行制度下,患者或亲属对就医情况有疑虑,一般都是通过做医疗事故鉴定,或者行政仲裁等途径来解决,万不得已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患者一方往往处于弱势。他们认为通过诉讼获得的赔偿少,于是不愿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反而更愿意自己去闹,闹了有时候反而更有效。 (四)网络媒体等的敏感倾向性,为“医闹”创造了“正当合理”的理由 关于新闻媒体等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了,在新闻媒体等的视角下,司法行政等公共事务就是一根又一根危险的导火索。在新闻媒体的狂轰滥炸下, “医闹”有了“正当合理”和理由,增加了患方“医闹”的砝码,同时也给医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三、相关建议与对策 (一

5、)对于“职业医闹”应该从严处罚 在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的前提下,患方通过正当合法手段可以高效率低成本解决问题时, “职业医闹”组织的存在不仅会对医疗机构以法律和职业要求行医施加无形压力,而且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若“职业医闹”与该医患纠纷并无直接利害关系,其本身作为一个有组织犯罪团伙,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实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其索取的分红或者赔偿总额、医闹时间、医闹组织人数、医闹对医院正常营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即可构成犯罪。 (二)对前期“医闹行为”已经进行两次治安管理处罚再犯的,按照犯罪行为处罚 这在我国法律中属于比较常见的规定。医闹采取非法手段进行私力救济导

6、致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制秩序的脱轨与脱序。在有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与教育后,仍然以身试法,置社会与他人利益于不顾,同时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这种类型的医闹行为,即使一次性并不能够构成犯罪,但因为其不断发生,显示了其潜在危险性。 (三)对于通告里面列举的七项行为,若满足对医疗机构秩序、医务人员人身权利以及公私财产安全构成或可能构成严重危害的条件,可以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医闹”会助长老百姓寻求非法途径解决社会纠纷的倾向,严重影响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此时应该发挥刑法的保护最基本法益的功能。 “医闹”不需要一定造成了现实危害,即从其已采取的行为可推断出能够对相关法益造成严重侵害时,即可入刑。在已

7、有的司法解释中,对于造成“严重后果” 、 “情节恶劣” ,其可能性可以从医闹者的人数、医闹行为的时间、医闹者携带的工具等考量。 (四)对目前我国对“医闹”进行刑法规制的主要手段的分析 应该说明的是,我们研究的方向是对社会上具有不正当动机具有犯罪化趋势的“医闹行为”的规制,不是对医疗纠纷中患方的一律打压,我们这项研究也在于引导患者在面临法益遭受侵害时选择采取合法手段进行解决问题。我们经过访谈等形式最终认为医闹行为达到入刑起点时,应当按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处理。 四、结语 深入剖析医闹现象,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本文本着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事件的正确认识,做出正确理性的做法的原则,同时注重引导广大群众理性看待医疗纠纷,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了预防和制止社会上愈演愈烈的医闹行为,笔者在原有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针对严重医闹行为或者恶性医闹行为如何从更可行的角度进行刑法规制,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安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刘晓燕.关于“医闹”现象的法律思考.医学与哲学,2010(7). 2陈美雅.医疗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比较研究. 法律与医学杂志,2011(9). 3陶红娟.从“医闹”现象刍议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管理思路.法制日报,2010.9.15,第 006 版. 4丁树芹.浅析新医改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影响.重庆医学,2011(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