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乞讨的背后“交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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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人“性化”乞讨的背后“交易”对于司空见惯的街头乞讨,人们大都经历过新奇、怜悯与麻木的过程。然而,现在出现了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有些地方竟然盛行“丐文化” 。这个涉及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国家法律等方面的问题,亟待社会各界积极应对。本文讲述的就是所谓“丐文化”中的新动象,即用所谓“人性化”的方法操纵未成年人乞讨。可悲的是,操纵者振振有词,而乞讨者也对操纵者感恩戴德,这是咋回事呢? 两个相同遗像,牵出一伙少年乞讨者 2005 年 3 月 21 日下午,辽宁省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岳和平带领工作人员上街劝导乞讨者。他们在西安路道边发现一个学生打扮的女孩,身前放着一幅遗像和一封毛笔书写的求助信。岳和平亮出

2、工作证,问她用不用管理站救助,女孩摇了摇头说:“俺父亲外出打工遭遇车祸死了,俺和弟弟都辍学了,俺只想多要点钱寄回老家供弟弟上学。 ”女孩说着还挤出几滴眼泪。劝导不能强迫。岳和平掏出 10 元钱放到女孩的乞讨碗里,问女孩住在哪里。女孩不正面回答,只是不住地说:“谢谢叔叔、谢谢叔叔” 岳和平等人走到春柳街时,发现一个学生打扮的男孩跪在路边乞讨。他身边的求助信和遗像与西安路那个女孩的一模一样。凭着多年跟乞讨人员打交道的经验,岳和平判断这两个学生不像是真正的乞讨者,而像是被幕后“黑手”操纵的职业乞讨者。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岳和平决定跟男孩“套近乎” 。岳和平掏出两张10 元钞票放进男孩的乞讨碗里。男孩

3、冲他笑了笑说:“你是好人。 ”“你这个年龄应该在学校读书,是谁让你到这里乞讨的?”男孩沉默不语。“是不是像你求助信上说的那样,父亲遭遇车祸?”男孩还是不语。 “是不是跟姐姐一起出来的?”男孩听到这里, “哇”的一声哭了:“我想姐姐、我想回家” 男孩跟岳和平说,他叫小强(化名) ,家在河南省郸城县的农村,是跟“大娘”一起到大连来乞讨的,一起来的还有两个男孩和两个女孩,都是一个村的。 傍晚六时许,小强把岳和平他们领到了位于沙河口区富民路外来人口公寓的住处楼下,他跟岳站长说,他们平时六七点钟才能回来。岳和平决定不打草惊蛇,等他们都回来了再行动。 刚过六点半,四个在外乞讨的孩子陆续回来。岳和平见时机成

4、熟,立即拨通了 110 报警电话。沙河口公安分局李家街派出所巡警很快赶到,同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一起敲开了乞讨者住的房门,屋里有两男一女三个大人,两男两女四个小孩。巡警把三个大人带回派出所。岳和平同救助站的人员把五个小孩带回了救助管理站。 从捡破烂的“村妇”到乞讨团伙的“老板” 孩子们所称的“大娘”叫张素英(化名) ,现年 40 岁,河南省郸城县人。她在大连混了五六年,就在村里盖起了四间宽敞明亮的砖瓦房。乡亲们无不羡慕她有能耐。 2004 年春节,几个在家种地的亲戚、邻居登门拜见回家过年的张素英,求她带他们到大连发财,张素英抿着嘴笑了笑说:“现在不同过去了,干力气活的人多如牛毛,哪有那么多活可

5、干,就连捡破烂的也满城都是,要是你们的娃肯跟我干,保准能挣钱!” “娃那么小能干啥?”一位邻居不解地问道。 “小咋啦,小孩能勾起人们的同情心,可以去乞讨啊!”几位亲戚、邻居听说去乞讨,都摇着头:娃还要上学。他们不忍心让自己家的娃娃去干那不光彩的事。 其实,张素英在大连街上专门观察过儿童乞讨,她看到有个儿童仅两个小时就乞讨到四十多元,竟比她捡一天的破烂挣得还要多。从那天起,她萌生了从老家雇几个孩子来大连乞讨的想法。 见几个亲戚、邻居不感兴趣,张素英开导他们,说:“你们真是死心眼,就咱这穷农村,教学质量那么差,娃还能考上大学?再说行行出状元,要能学会乞讨的本事还愁不发财?” 一个穷亲戚被张素英说得

6、动了心,张素英又说:“这样吧,你把娃交给我,一年净收 4000 元,娃的吃住我都管了。 ”这位穷亲戚觉得合适,娃在家念书一年少说也得花 4000 元,放出去净赚 4000 元,这里外里就是 8000 元,够全家一年的开销了。 张素英要带娃去大连乞讨的消息不胫而走,在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小强的继父就找上门来。小强 6 岁时父亲去世。第二年,他跟姐姐随母亲来到现在的继父家。继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家里比较穷,他脾气不好,还爱喝酒,动不动就骂小强和姐姐。每次继父骂他和姐姐,母亲不但不管,有时还在一旁帮腔。在这个没有温暖的家里,他只能跟姐姐相依为命。继父提出想让小强跟张素英去大连乞讨,一年净挣个 40

7、00 元,见钱眼开的母亲想都没想就同意了。而小强也早就想离开这个没有温暖的家了。 村里有个叫小梦的女孩,今年 17 岁,父亲身有残疾,为了保障弟弟上学,她两年前就辍学,跟母亲一起干农活。母亲听说张素英要带孩子去大连乞讨,一年能挣 4000 元钱,当即拉着小梦来到张素英家,让她把小梦带去。 此后,又陆续有几个家长带着孩子来找张素英,让她带孩子到大连乞讨挣钱。春节后,张素英带着三男两女五个孩子回到大连,这五个孩子最大的 17 岁,最小的只有 14 岁。 张素英还让丈夫和一个远房亲戚跟她一起到大连。孩子们白天到街上乞讨时,两个大人流动着照看,一来防止孩子们讨到的钱被人抢去,二来防止被救助管理站的人员

8、带走。张素英是总管,在家里收钱做饭。 张素英找人书写了五张内容相同的求助信,又把捡破烂时捡到的一张中年男子照片放大成遗像,每个孩子一张。张素英让孩子们叫她“大娘” ,教导他们如何讨得人们同情,教唆他们遇到救助管理站的人员不要慌张,并再三嘱咐五个孩子,绝对不能说是跟“大娘”一起来的。 张素英又给五个孩子定了乞讨钱数,每天每人上交 100 元钱,并“承诺”孩子们讨到的钱“大娘”给他们先存着,年底带回去交给父母。为了跟孩子们建立感情,将来一旦“犯事”孩子们不至于出卖她,张素英不但不打骂体罚孩子们,还经常买来好吃的给孩子们改善生活,花钱给孩子们买好衣服穿,晚上还跟孩子们一起看电视。孩子们受到了在家里享

9、受不到的关爱,从内心里真的把她当成了“大娘” 、当成了亲人!在“受穷”与“乞讨”之间,孩子们坚定地选择了后者 在救助管理站,笔者见到五个被张素英操纵乞讨的孩子,他们一脸稚气,刚开始时他们谁都不肯开口说话,问多了就冒出一句:“俺愿意干啥就干啥,你们管不着!” 后来,笔者跟这些孩子混熟了。一个 15 岁的女孩高高兴兴地说:“跟大娘干挺好的,能吃上白白的馍,还能吃上鱼、肉。 ”笔者问她想不想回家上学?女孩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她说:“不想,俺不回家,俺在大连抱着遗像一跪,那些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就往俺碗里扔钱,多好玩!”一个 16 岁的男孩说:“大娘对我们非常好,不但供我们吃住,还为我们保管要来的

10、钱。 ”小梦在五个孩子中年龄最大,她说:“我帮母亲干了两年农活,天天累得腰酸背痛也挣不到钱,现在好了,往地上一跪,一天就能挣一百多元,有一天我都快要挣到二百元了。 ”说到这里,小梦显得一脸兴奋。小梦问笔者:“救助站会不会把我们送回河南老家?”笔者告诉她很有可能。小梦显得十分不快,随后说道:“叔叔,求你跟救助站的叔叔说个情,不要把我们送回河南老家。 ”“你们这么小年纪就乞讨行骗,将来怎么办?”小梦似乎听不懂,反问道:“将来?什么叫将来?” 操纵儿童乞讨让现有法律无奈 如何处理操纵儿童乞讨的“幕后者” ,警方犯了难。目前我国法律上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能对这种“人性化”操纵儿童乞讨的行为作出处理。民警

11、训诫张素英要做正道生意,不能为了赚钱而坑了那些尚未成年的孩子。张素英狡辩说:“俺这就是正道生意,我把他们的孩子带出来,供他们吃好住好,不打骂体罚他们,每年还给他们那么多钱,这是在为乡亲们做好事啊!”民警问她:“你想没想过这样下去,几个孩子都会被你带坏的。 ”张素英摇了摇头说:“这我没想过,我只想带他们赚钱。”笔者问张素英:“你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孩子带出来乞讨挣钱?” “我家娃正在念书,将来我要供他上大学,不能让他跟父母一样没有出息。 ”笔者又问:“你怎么不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家娃被人带出来乞讨,你会是什么心情?”张素英说:“他们家穷,没有办法只能这样,我们家有钱,用不着娃出来干这事。 ” 民警批

12、评张素英:“你的行为是教唆儿童骗钱!”张素英不能接受,她说:“这些孩子的家本来就非常穷,我不过把求助信写得更生动一些,虚构了一幅遗像,目的是为了引起更多的善良的人的同情,这怎么能说是骗!” 为了妥善安置五个孩子,救助管理站的管理人员打电话让孩子的父母来大连接回孩子,可道理讲了再三,竟没有一个家长肯来,他们不是说没有时间,就是说没有路费,有两个家长还质问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是我们当父母的同意孩子让大娘带出去乞讨挣钱的,你们凭什么多管闲事?”救助管理站十分无奈,只好按规定将五个孩子送回他们的河南老家。岳和平说:“可以预料到,这些孩子的家长尝到了甜头,还会让孩子出来乞讨的,即使不来大连,也会去其

13、他城市。 ” 专家为法律难题支招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认为,当前,在全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的未成年人街头乞讨现象,已使公众的爱心受到伤害与打击,更会对整个社会的公益心和公德心起到严重的破坏作用。而我国的现行立法对于操纵未成年人街头乞讨的幕后者尚缺乏有效的法律处罚手段。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认为已有的法律法规也可参考借鉴。 首先,目前可以操作的相应法律有两条。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对于父母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其父母进行物质及经济处罚。其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2 条中规定,父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经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依法剥夺其父母的监护人权利。 其次,我们看到,在乞讨的孩子中,大都是因为家庭贫困。而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也有两个解决的方法:其一,对于特别贫困的家庭,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保障他们基本的物质生活。其二,对于特别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经费问题,应免除“一费制”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让这些贫困家庭的父母感觉到子女上学并不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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