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的创新摘 要:目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及城市和谐发展步伐的日益加快,一些城市的规划水平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要求,传统规划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需要规划部门不断地改变和更新城市规划方法,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文章主要阐述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从中针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进行新的探索与研究,旨在进一步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提升城市规划的总体水平。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编制;方法 中图分类号:G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是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
2、,是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是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在城乡规划法的指导下,只有深入探索和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才能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真正成为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指导和依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应。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1 规划编制缺乏层次感 目前,许多城市停止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依据也就就停留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层面上,进而导致规划师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难以充分理解中观层面对规划区的规划意图,例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三大设施的布局及城市整体空间的塑造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往往依靠规划师
3、的主观判断和分析,在配套设施规模、地块指标的确定等方面主要凭借主观经验,而不是运用先进技术及工具得出科学合理且客观的分析,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1.2 规划的刚性强、弹性弱 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方法刚性强、弹性弱,政府自由裁量权较小,在面对复杂市场需求时,容易在规划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规划的编制到实施需要有一个过程,而目前城市建设处于开发的热潮,规划的编制往往被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进而出现前期分析不到位及市场预测的主观性较强等问题,也使规划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愈加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的不严谨,指标的确定缺乏科学性,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 1.3
4、规划实施中缺乏保障力 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许多城市政府过于迁就仅仅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就对规划的实施进行过多行政干预,对开发建设的热度超过了城市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性质发生变动,规划意图难以得到实施,许多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被用于开发,公益性基础设施往往得不到落实,导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保障不力。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优势 2.1 促进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城市开发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进一步强化,显著提升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基于城乡规划法中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实施效力,
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以及管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体系更完善 2011 年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在第十一条中提及控制单元规划编制,这是“控制单元规划”首次出现在国家部门法规中。控制单元是承上启下的规划层次,起到衔接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各地规划部门的重视。其作用一方面在于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刚性内容能够有效地贯彻落实,另一方面为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变化提供弹性应对的工作框架,是一种刚柔并济的规划手段和方法。 2.3 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标的转移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2)将公共设施
6、用地拆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一步明确了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重要地位,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的创新 3.1 控制体系的创新 (1)整体性控制。以城市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要求为依据,根据用地条件进行逐项深化和落实,补充并融入整体层面城市设计内容,形成规划方案。 (2)单元控制。管理单元层面从系统控制、设施控制、城市设计引导、开发控制四个角度,把规划方案中的各项规划要求落实到控制单元,使规划的最初目标落到实处。 (3)街区控制。街
7、区控制的重要作用是在保障城市服务水平不降低,建筑容量、人口容量、环境容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允许下一层次的地块控制指标在适度范围内浮动,进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建设提供在一定范围内平衡的的可能性,也为地方政府提供合理合法的自由裁量权。(4)地块控制。地块控制的重点在于对产权地块提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及配套设施,包括强制性和引导性的设施,并对地块的开发建设提出一定引导。 3.2 控制内容的创新 (1)主导功能:是对控制单元主要功能的概括与描述,主要包括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及绿地与广场等功能。 (2)人口规模:指每个控制单元的居住人口控制规模。人口规
8、模是配套设施测算的依据,测算中应充分考虑土地兼容性等因素引起的居住人口变化问题。 (3)总建设容量:指控制单元内允许建设的最大建设规模,包括保留和开发建设的规模,其中开发建设规模一般以控制单元内各开发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的 1.2 倍计。 (4)居住用地规模:指控制单元内居住用地的面积指标。 (5)公共设施配置:主要包括规划市级标准和社区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次干道及以上等级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管道的性质、功能和走向;市级标准和社区级公园及生产防护绿地的规划控制线;城市主干河道的性质、功能和走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控制线。 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
9、的编制则遵循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所提出的原则与控制要求进行编制:1)以控制性编制单元为基本单位,对人口、建筑量进行分解和控制。2)落实社区级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3)落实公用设施、道路设施的分布和规模。4)提出历史文化风貌区 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 3.3 控制方式的创新 (1)实线控制。实线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实线予以界定。实行实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地块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等原则不得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2)虚线控制。虚线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虚线予以界定。实行虚线控制的
10、规划内容,其地块的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等不得作出更改,用地边界可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3)点位控制。点位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点位予以界定。实行点位控制的规划内容可在确保设施规模的前提下,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 3.4 保障体系的创新 3.4.1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制化 为保障和体现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的核心地位,规划必须同步实现法制化。必须引起重视的是,与传统行政立法不同,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的法制化进程如果单纯依赖行政权力者或专家学者的主观意志,很可能会在今后具体的管理工作中产生合理却不合法的矛盾。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要实现法制化就必须充分认识
11、到规划管理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调控和干预,并将行政立法的出发点和思路与市场经济法制体系联系起来,才能体现对客观经济规律的尊重,并在实践中发挥实效。 3.4.2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规范化 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要真正实现其功能,其编制内容就要具有准确、严密、客观和规范等特征。开发商只要通过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就能得到相关建设项目所需的所有信息及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涉及到的控制或引导事项等。 3.4.3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体制化 必须对其编制机构组成严肃看待,不能采取经济合同的形式委托给规划设计单位完成,而应完全由专门的行政机构来完成,由固定的行政部门全权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这样不仅能为完善规划和后续修正创造稳定良好的条件,还可将其作为将规划编制与城市管理结合的有效手段。四、结束语 总之,为适应城市经济发展的需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正在作出积极应对,其思想方法和技术手段变化明显。然而,由于城市规划的复杂性,需要及时转变规划编制的理念,更新工作方法和管理机制,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探索,认真地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才能不断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张敏,吴庆松.从城市规划管理视角下的一次设计实践J.工程与建设,2012(04). 2国海军.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探索J.中外建筑,2011(08). 李明聪: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