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摘 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能否得以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定期、严格、有效的监督检查是重要保证。而对监督检查制度的科学认知和设计,以及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的高效行为,才是促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得以落实,支撑监督检查不走形式、能够成为重要保证的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 监督 重要性 一、提高对监督检查重要性的认识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中共中央在探索企业民主管理、推进集体决策、深化反腐倡廉先进理论指导下的一项重要制度。而监督检查该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与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本身同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可以说,要想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监督检查是非常之关键而又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措施。只有扎扎实实地进行监督检查,才能有效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也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因此,监督检查是该项制度得以落实和实施的强劲推力和根本手段。加深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应从以下几方面深入思考:它是强化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组织观念、增强民主意识,克服权力贪欲和滋长家长式侵权行为,防止以权谋私问题发生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企业现代化科学管理、遏制重大腐败、伸张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是体现企业干部职工集体意志和良好期待与愿望,对企业生存发展及全体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负责任的重要体现。只
3、有提高了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才能奠定打好监督检查工作持久性硬仗的思想基础。 二、提高对监督检查制度的公正性认知 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是一项“扶正祛邪”的公正性工作。但在现实生活中,一说到对某人、某单位以权谋私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时,潜意识里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以及周围的人们往往带有某种负面情绪或抵触性眼光。认为这是一件有意与人过不去、并不受人赞许的事情。而对于违纪违规者有时却寄予不同程度的同情。至于从事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这样一个有权有位的特殊群体对象进行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就更带有一定的畏怯心理。更别说班子成员之间、党政正职之间、副职与正职之间的相
4、互监督检查了。这是一种有着深刻历史根源的顽劣低俗的文化在作祟。因此,要消除人们这种不正常心理,就要大力提高对监督检查制度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公正性认知。这种认知一定要来自上级对公平正义的弘扬,同时要来自自我对先进制度的道德坚守。上级的重视程度决定着舆论的声势、影响着社会公众的认知,在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下,努力营造出监督检查的正面效应,形成浓厚的先进文化氛围,逐步内化成为人们的主流文化意识,唤起人们对监督检查的文化自觉。真正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既神圣又平常、既高贵又普通,媒体可以随时介入曝光、公众有权知情、专职机构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的常态化、道德化、光彩化的一种职业。而接受监督检查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在制
5、度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很容易、很乐意接受这种监督和检查的“道德诘问” ;而又不可能很容易产生对监督检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可能。这是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化文化基础。 三、加强对监督检查制度的科学设计 监督检查的根本目的,是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而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又不能仅仅单纯局限于有了“集体决策”就可以了事这么简单。如果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正确性、“大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等不管不问,这样的监督检查就形同虚设,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和意义。对于什么是“形式上的集体决策” ,什么是“事实上的集体决策”要有一个科学的界定、甄别和区分原则,也就是说,集体决策的首
6、要前提必须既体现集体智慧、民主管理,又要保障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不能因为强调集体决策,就可以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不负责任的乱决策、误决策,导致人财物的重大损失,从而以集体的名义逃避应有的责任和必须的惩处;更或借集体决策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这就要求,在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过程中既要强调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又要强调支持、尊重、采纳少数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集体决策的正确无误;从而丰富集体决策的内容和内涵。这是监督检查制度设计中的“定义原则” ,亦可谓重要要求。其次,就是建立集体决策的审核、查处制度。对集体决策中的每一个项目、每一项工作和工程等都要建立严格地追踪审核制度是
7、对集体决策的过程与结果的必要求证。比如对“重要干部任免”不仅要审核其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了,更要看“重要干部”是否符合重要条件,是否德才兼备;又比如“大额资金的使用”即便程序上都符合集体决策的要求,如果其合法性和投资收益率出现问题,照样不符合“集体决策”的真正含义。因此,只有建立严格的“集体决策”追踪审核制度,才能正确辨别和严格区分“集体决策”的真与假、好与坏。 仅有集体决策的追踪审核还不够,与之相配套的集体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可或缺。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集体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借集体决策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程序上虽然符合集体决策要求,但由于不负责任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等
8、各类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的事件都要给予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符合中央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初衷旨意和精神要求,有效预防和避免领导干部腐败,尤其是在集体决策中出现的集体腐败等大案、要案和窝案等重大问题。 四、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全过程监督 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全过程监督,实际上就是对上述“监督检查制度”的实践和实施。要保证实施和实践的有效性,既要有监督的全过程即“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运作的事前、事中、结果的跟踪监督;也要有监督的全方位即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 上级监督要设立专职机构和专门人员,除了机构和人员常驻企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外,集体决策单位的
9、事前请示制度、事中汇报制度、事后总结制度也是监督的重点;上级监督机构具有领导干部处罚任免调整权。同级监督主要是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这种监督必须体现在班子成员特别是副职干部身上一定享有监督和举报的鼓励和奖励权,举报在集体决策中违背程序或违纪违法者经查实可升级晋职;下级监督除了纪检、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外,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形成一种人人有监督权、监督就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强烈的监督意识。这种三级监督的全过程,最终目的和目标就是促使集体决策敬畏民意和民意的觉醒,逐步走向透明化、阳光化。 五、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检查的高效行为 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检查的高效行为,是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10、高质量落实的重要环节。而这个环节有两个因素至为关键:一是检查人员的高水平。二是检查的质量。人员的高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必须具有正直、正派的优秀品格,强烈的清廉意识,勇于担当的责任情怀,见微知著、洞察一切的深远眼光和深刻的思考分析能力,并且熟悉“三重一大”相关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人员的选配上必须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只有检查人员的高素质、高水平,才能保证检查的高质量。二是检查的质量。除了检查的例行程序和内容,检查必须具有两种功能:一是检举功能;二是查处功能。所谓检举功能就是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违纪违法现象,有权、有责向上级部门如实报告;如果不报告视同为违纪。二
11、是查处功能。在检查过程中,对于违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或虽经“集体决策” ,但“三重一大”中的“重要干部任免” 、 “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存在问题,且属于违纪范围,检查人员有权、有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上报组织处理和进行认真的查处。 总之,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得以很好的贯彻执行,除了提高决策者的自身素质,增强自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外,还必须有强大的监督检查机制作保证。因此,探索一条行之有效地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新路子是我们努力地重点和难点。 参考文献 1 王晓红: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 2 聂俊华:“三重一大”制度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