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现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07 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建立了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 补”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 奖、贷、助、补、减” 资助体系,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
2、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办理程序: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贷款金额: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8000 元; 贷款利息: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负担; 2 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 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14 年;学制超过 4 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
3、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还款方式: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二、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指南 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校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及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
4、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 3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
5、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 年修订)(教职成 20104 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 32 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 3 个专业。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 11 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农村户籍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6、,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原则上为一、二年级全日制涉农专业在校生及非涉农专业在校生的 10%。 4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 。由有关部 门将助学金直接 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
7、。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三、高中国家助学金 从 2010 年秋季开学起,将原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调整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二)资助比例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 10%,以后年度将根据国家 5 统一要求以及我省财力状况逐步扩大。(三)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具体分为三档,1 档1500 元,2 档 2000 元
8、,3 档 2500 元。(四)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五)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审和发放。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校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进行评审,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评审小组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在开学一个月以内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储蓄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
9、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6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我省从 2007 年秋季开学起,城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免除杂费,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一免一 补” ,即免 费提供教科书 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学校杂费1.实施范围: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2.免费标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每生每年 370 元,小学 1 至 2 年级每生每年 200 元,3 至 6 年级每生每年 260 元;农村义务教
10、育阶段学校初中每生每年 300 元,小学每生每年 210元;民办学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高于此标准的,可按不高于二者之差的标准收取。(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贫困家庭学生,重点是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等,对革命烈士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要优先资助;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资助比例:列入省财政扶持范围的财政困难县,资助的贫困生家庭学生占农村学生的比例不低于 8%,其他县(市、区)资助的比例不低于 5%。3.资助标准: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7 厅
11、转发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局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65 号)关于“ 一 费制 ”的标准执 行,免费教科书不包括教 辅材料。农村寄宿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 300 元;城市寄宿生家庭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经费来源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资助所需资金,市属学校由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各区县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按 622 的比例分担。五、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2011 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
12、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资助对象: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惠普性幼儿园 3-5 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200 元,具体分为1000 元、1200 元和 1400 元三档;资助比例:在园幼儿的 10%。申请和发放程序:1.申请资助儿童提交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儿童福利 证” ,残疾儿童 须持有残联发 放的“残疾人证”。 8 2.幼儿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初审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3.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采用银行卡的形式将政府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儿童。市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将农村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统一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年交通、生活补助 3000 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每人每年生活补助 3000 元;高等教育阶段,每人每年生活补助 6000 元并全额补助学费(高收费民办高校最高补助 8000 元,校企、中外合作办学不补助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