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专家论证技术服务协议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办质【2018】31 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嘉建管【2012】38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实行分级实施管理的通知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专家对 (工程名称)进行专家论证,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规范双方行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提供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及有
2、关图纸、资料各6 份;2、负责落实专家论证会场所,如到市区以外的地点参加论证,提供交通工具;3、通知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论证会;4、承担论证技术服务相应费用;5、督促有关单位和编制人员根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6、有权获得专家论证报告和专家审查咨询意见。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审查论证条件是否具备,方案图纸资料数量是否符合论证要求;2、负责从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专家库中选定 5名专家,并通知专家,分发方案图纸资料,安排论证时间、地点;3、组织专家会前对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准时参加论证会议;4、主持召开论证会议,组织专家组形成论证报告,提交甲方;5、如有需要,为甲方与专家之间进行沟通联系。三、根据服务内容,收取相关费用。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金江伟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2076132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