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木材采伐限额的策略探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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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完善木材采伐限额的策略探究【摘要】限额采伐制度是是森林采伐管理的关键内容,如何加强对森林采伐数量的合理控制,来扩大森林储备量。森林功能的多样性决定了森林对于生态建设的重要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木材采伐制度与林业发展之间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则成为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阐述了目前木材限额采伐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意见。 【关键词】采伐;限额;森林;木材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主题。但是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出现了森林长期过伐、林地大量流失等现象,如何规范林木采伐计划和使用制度

2、,逐步实现释放林农经营森林积极性的需要,是当前我国林业配套改革的需要,同时也是林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一、木材采伐限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 采伐限额依据缺乏准确性。科学而准确的采伐限额制度是逐步提高森林蓄积量的基础保障。但是如果采伐限额的编制本身是不准确的,采伐限额制度的作用就无法体现。实质上森林采伐量的准确性是林业企业资源可持续经营的前提,年伐蓄积一般要低于年净生长量,对于生态公益林,要根据不同林种的特点,进行更新或改造性采伐。但是由于国有林场的经营目标不愿意考虑其生态效益,采伐指标落实给业主带来许多不便,重复开设造林炼山火路款;造成采伐和更新造林成本过高,忽略了林木的生长规律:采伐林龄小的林

3、木先,而成熟的林木因得不到采伐指标无法采伐等现象。缺乏木材采伐限额的标准制度,促使他们只是注重生态效益的内在及外在激励,他们上报的采伐限额的准确性是不可靠的。 2 管理制度过于约束林木采伐。过去,集体林权制度由林业部门单方面操作,木材采伐仍然按照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目前,超限额采伐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乱砍乱伐现象,但并没有完全杜绝超限额采伐。林木按照林木蓄积量控制的原则,确定后逐级分解下达,实行国有、集体、企业等多元化形式,指标直接下达到千家万户。但是林木采伐审批的手续复杂,从林木采伐指标申请到林木采伐证的获得困难,木材采伐没有获得与经营者商量,更未征得林权所有者的同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

4、农造林、损害了林农的营林和护林的积极性。 3 超限额采伐现象依然严重。最大控制指标限制森林采伐数量,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但超限额采伐实际上在我国森林采伐中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我国平均每年超限额采伐 8600 多万立方米,也就是证明无证采伐问题也还是存在的突出。 4、凭证采伐制度的执行力不从心。经批准的森林采伐指标分配后,具体的单位不能按照限额进行采伐,造成限额采伐制度得以执行。很多时候林政部门通过核发采伐许可证实现对采伐限额的监督管理,必须提交伐区调查记录,这就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执行成本太高,很多规定在基层实际上很难得到执行。 二、完善现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措施 1 实行木材采伐系统管理。林业

5、企业在确立预期能导致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制度的时候,在倡导、组织和实行木材采伐制度变迁,要依据是一致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伐区调查设计必须由具有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伐区调查设计单位要加强设计队伍建设,提高设计人员业务水平, 确保调查设计的精度和质量。林地采伐采用标准地或角规样地调查法推算,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 , 全面了解伐区小班 内伐木全测根径。不能简单地套用地方经验公式从而推算出整个小班的蓄积量。同时要考虑不同经营主体的目的。对商品林采伐满足其采伐需求。 2 合理制定采伐限额制度。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受到是数量等很多因素的影响。必须坚持森林及景观的保护机制,更新造林的方式、方法。采伐后必须进行

6、造林更新,在水分条件较好的地方,一般采用天然更新,有利于促使森林的数量增加和质量提高。在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之前,要明确林区的经营目标,通过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私有林主造林,木材采伐在不破坏环境的条件下进行。采伐数量的多少要根据其土地情况、市场需求、价格等因素来决定。 3.林业部门按照区划制定限额采伐措施。对于重点公益林特别是国家重点公益林,实行禁伐,严格保护,只能进行抚育性采伐或者改造性采伐;对于天然商品林实行限伐措施,确保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额度。对天然商品林和人工商品林分别编制采伐限额并执行。公务员之家 4.完善林业采伐的补偿机制。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公益林区由国家收购,不愿意被收购要给予

7、一定的补偿,要与业主签订禁伐、限伐协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私人业主营造的商品林,逐步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缴纳制度。开采或者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缴纳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5 加强采伐限额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于伐区坚持伐区清理本着有利于植被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标 ,对其灌木少清理或不清理 , 降低人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资源管理站的前哨作用。每月定期抽检一定数量的检尺小票 ,增强对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在伐后验收、采伐更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林木采伐现场的监督检查。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限额予以放宽,因为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同样事关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因此,经

8、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实施,林业主管部门则应当加强对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6 放宽林木所有者采伐处置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有了自己的山场,所以,放宽林木所有者采伐处置权势在必行。对于生态林的采伐,要根据相关法律保障依据,采伐方式要保证生态林的功能不降低;对“三线林”采伐年龄上要缴纳保证金,采伐后按照规定完成营造阔叶树后,方可退还保证金;只有放宽采伐处置权,林农才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进行安排林木采伐,使林木采伐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杨乐夫,蔡俊修.福建林业资源开发应用的新思考J.福建林业科技,2006,33(1):102-104. 2 叶继革.林业活起来 林农富起来 林区强起来三明市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体会J.绿色中国:理论版,2005(02M):13-15. 3 吕月良,施季森.用科学发展观谋划建设绿色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思考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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