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2章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院感科兼公共卫生科科长 陈泽芬2015.12.23学习目标 掌握 母婴保健法的概念、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以及法律责任 熟悉 母婴保健法立法意义和医学技术鉴定的程序 了解 母婴保健法的适用范围、医学技术鉴定的组织和人员以及母婴保健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和监督员职责 第 1节 概述母婴保健:是指医疗保健机构运用医学科学技术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婴儿保健服务的活动。 母婴保健法定义 : 是调整在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泛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及与其相配套实施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母婴保健法的调整对象
2、 母婴保健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 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也包括 母婴保健服务的对象和当事人 。母婴保健法的立法意义 建国以来,在 党和政府 的关怀下,我国妇幼保健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 国家在母婴保健方面做了 大量科研、服务和宣传工作 ,并倡导性地推行了一些保健措施。 但是,我国地域辽阔,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在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还很高。而且由于母婴保健工作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加之经济落后和某些旧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我国劣生的现象仍很严重。先天性残疾、智力残疾在老、少、边、穷地区,尤为严重。如果大量痴呆和各种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儿出生,势必给国带来更加沉重的经济负担,给千百万家庭造成不幸。 母婴保健法的立法意义 我国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表明, 出生缺陷 已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婴儿和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我国是世界上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之一,被称为出生缺陷的 “珠穆朗玛峰 ”。 我国每年约有 80万至 120万 出生缺陷儿出生,占全国出生总人口的 4%至 6%,将近全 球每年出生缺陷儿总量的 20%。其中,约有 10万例为神经管畸形。 地中海贫血患者广东省每年新增 4000多名重症地中海贫血儿腭 裂连体畸形美人鱼综合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