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比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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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三大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比较摘要:本文对中国三大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为反映较大城市整体人口占比情况,研究依据城市指数和位序规模法则设计了 2-11 城市指数和 4-11 城市指数,同时借助齐普夫定律对城市群的整体集中情况进行了分析。比较研究发现,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最为合理,而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均偏离位序规模法则的理想状态。 关键词:城市规模分布;位序规模法则;齐普夫定律;城市群 一、城市规模分布的衡量指标选取 通过对以往文献进行研究发现,在城市规模分布的衡量指标中,城市首位度的应用频率较多,使用起来也相对最为方便。城市首位度指一个国家或区域内最大城市与第二大城

2、市人口的比值。为了将更多城市的人口规模因素考虑在内,有学者提出了四城市指数和十一城市指数。四城市指数用公式表示为 S4=P1/(P2+P3+P4) ,十一城市指数为S11=2P1Pi。其中,P1,P2,P11 是根据人口规模将城市体系内的城市按照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排序后的某位次城市的人口规模。当四城市指数和十一城市指数均接近于 1 时,城市体系内的城市规模分布较为合理。此外,城市规模中位值也在文献中有所应用,指的是将城市按人口规模排序后,位于中间位置城市的人口规模。它能够反映城市体系中城市规模的一般水平,可作为上述指数的补充。 在常用衡量指标的基础上,为更全面地比较三大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研

3、究还设计了两种新的衡量指标。通过建立 2-11 城市指数和 4-11城市指数,对传统的十一城市指数进行改进,分别考虑了前两位城市和前四位城市的作用,更能反映较大城市在城市体系中的整体人口占比情况。同时根据位序规模法则,两种城市指数的计算公式分别为:S2-11=0.65Pi/Pi,S4-11=0.45Pi/Pi。其中,是人口数量排在第位城市的人口数量。2-11 城市指数和 4-11 城市指数的理想状态也是接近于 1,指数越大,表明城市体系中城市人口越集中。 除以上衡量指标,齐普夫定律(Zipfs law)也可以被运用到城市规模分布的研究中。根据 Soo 的论述,Auerbach 在 1913 年

4、就指出城市规模分布服从帕累托分布(Pareto distribution) ,表现形式为或。其中,是某个城市在城市体系中的人口规模位次,是这个城市的人口规模,和为常数。此后,齐普夫不仅指出城市规模分布服从上述帕累托分布,还认为在代表最大城市规模的情况下,的取值应该等于 1。由此,可以作为分析城市规模分布的重要指标。若大于 1,表明城市体系内的城市人口较为分散,高位次城市人口占比不很突出,中小城市发育较强;若小于 1,表明城市体系内的城市人口较为集中,高位次城市人口占比突出,中小城市发育较弱。 二、三大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现状 研究以地级市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为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2) ,城

5、市规模使用年末市辖区人口数量,以更好地反映城市人口规模。按照较为广义的划分方法,将三大城市群的范围确定如下:京津冀城市群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所有地级市共 13 个城市;长三角城市群包括上海市和江苏省、浙江省的所有地级市共 25 个城市;珠三角城市群包括广东省的所有地级市共 21 个城市。 首先,计算 5 种城市指数,分别是城市首位度、四城市指数、十一城市指数、2-11 城市指数和 4-11 城市指数(见表 1) 。从城市首位度看,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的城市首位度明显低于位序规模法则的理论值2,表明这两个城市群前两位城市的人口规模差距较小;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首位度较大,首位城市优势明显。

6、将京津冀与长三角城市群进行对比,市辖区人口数量位列第二的天津仅比北京的市辖区人口少 32.4%,而长三角城市群的南京比上海少了 59.2%,京津冀城市群具有双核城市群的特征,而长三角城市群的单核心特征较明显。 从四城市指数和十一城市指数看,长三角城市群与理想状态最为接近,两项指标都接近于 1;京津冀城市群在较大规模城市上具有首位城市优势较弱的特征,而当一些人口规模较小的地级市被考虑在内的时候,首位城市在人口数量上的领先地位则相对突出。在这两种指数上,珠三角城市群的首位城市广州均不具备优势,城市群中各城市发展相对更为平衡,但是首位城市的带动作用较弱。借助 2-11 城市指数和 4-11 城市指数

7、,可以进一步将位列第二至第四的城市考虑在内,考察城市群中几个较大城市的规模优势是否明显。结果表明,京津冀城市群的人口集中趋势越来越明显,表明地区发展相对不平衡,大量城市人口集中在几个大型城市中,主要是聚集在北京和天津,另外两个城市是唐山和石家庄,而其他地级市的规模较小,城市规模中位值为 89.9 万人,是三大城市群中最低的。京津冀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不均衡既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表现,也是制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因素之一。与此不同的是,除了上海人口数量较多,长三角城市群的人口分布偏于分散,且城市规模普遍较大,城市规模中位值达到 162.7 万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1.8 倍。对于珠三角城市群,尽

8、管人口集中程度仍旧略为偏低,但是随着第二至第四大城市先后被视作指标计算中的核心城市,人口集中程度有所上升,这表明前几大城市间的人口数量差距较小,几大城市整体上仍然集中着相当数量的城市人口。 除上述衡量指标,运用齐普夫定律的检验方法,可以帮助考察城市群人口的整体集中情况,回归结果见表 2。在三大城市群中,长三角城市群符合齐普夫定律( 值接近 1) ,进一步表明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现状符合位序规模理论的理想状态,城市规模分布较为合理;京津冀城市群偏离理想值最远,城市群人口较为集中;珠三角城市群则相对较为接近理想状态,人口分布整体上同样偏于集中。总体而言,京津冀和长三角城市群的结论与前述各项指标的分析

9、结论一致,而珠三角城市群的结论略有差异。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是,齐普夫定律的回归中考虑了所有 21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内容更为全面,而珠三角城市群的主要特征是,位序前列的几个城市的人口规模普遍较大,位序末尾的几个城市的人口规模较小,市辖区人口规模居于中间的城市数量不像长三角城市群那样多,从而人口分布在整体上表现得略偏于集中。 三、结论与启示 通过运用 6 项衡量指标和齐普夫定律检验方法,对中国三大城市群的比较研究发现,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最为合理,而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均偏离位序规模法则的理想状态。首先,京津冀城市群具有双核城市群的特征,区域发展相对不平衡,大量城市人口集中在几个大型城

10、市中,而其他地级市的规模较小,这既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表现,也是制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因素之一。京津冀城市群应该加强各类型城市的均衡发展,努力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其次,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较为合理,属于单核心城市群,首位城市优势明显,其他城市规模普遍较大。区域内可以通过进一步加强城市间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互补作用。最后,珠三角城市群的首位城市广州市不具备明显的人口规模优势,城市群中各城市发展相对更为平衡,但是首位城市的带动作用较弱,位序前列的几个城市的人口规模普遍较大,人口分布在整体上表现得略偏于集中。区域内城市需要明确各自定位,加强城市间合作和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放.中国城市规模结构的省际差异及未来的发展J.人口研究,2002(03). 2周一星.城市地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5. 3Soo, K. T. Zipfs Law for Cities: A Cross-Country Investigation J.Regional Science and Urban Economics, 2005(35). 4Zipf, G. K.Human Behavior and the 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 M. Cambridge: Addison-Wesley, 1949.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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