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居民个人房产税代征问题的思考摘要:从实际工作出发,设计科学合理的代扣代缴路径对推进房产税改革意义重大。 关键词:房产税;征管路径;代扣代缴 对居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一直是近几年社会热议话题,其中主要争论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理, (2)计税基础(房产价值评估) , (3)统一房产信息系统, (4)税收优惠, (5)平抑房价效果, (6)对地方财政体系建设的意义,但是很少有人对征管环节进行讨论。本人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工作者,想从征管方面对居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谈一些看法。 一、现行房产税征收情况 1986 年 9 月 15 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同年 10
2、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精神我国目前的房产税只对盈利性企业的房产和出租的房产征税,对居民自有住房和非盈利性组织的房产免税征房产税,房产税计税基础是经营管理单位的房产原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不是房产评估价值。改革现行房产税,对居民个人自有住房征收房产税,使房产税逐渐向财产税靠拢,对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改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构建地方财政体系等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房产税改革试点情况 2011 年 1 月,上海、重庆两地宣布开始房产税征收改革试点。从税2收属性与征收目的不难发现,前者面向新购住房,完全针对“增量”征税;后者虽对“存增量”和“存量”同时征税,但“增量”的规定较多,所以限制新购住房的
3、意图十分明显。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对商品房销售环节进行征税,更多地体现了商品税而非财产税的特征,这与传统意义上财产税属性的房产税有着本质区别。两市房产税试点到今天已经有一段时间。改革效果似乎并不明显,下一步如何深化和扩大再次引发广泛议论。那么为什么两地不约而同地选择在流通环节征税?(重庆的存量独栋住宅为三千至四千栋且变化不大因此税基很小)作为一名基层税务人员认为主要和税收征管路径有关,其关键在于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直接税的征管体系, “代征”仍然是征管的主要手段。 三、税收法规对征收路径的描述 我国征收的税种按大类分一般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行为税、资源税、财产税五种。下面对五种税的征收路
4、径进行梳理。 1.流转税 流转税通常是指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第十三条营业税由税务机关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3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
5、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条 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履行关税征管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监督。 流转税专业上又被称为间接税,即向生产、经营、销售、提供服务的单位征收,税负的实际承担者为最终消费者,流转税征收对象主要是单位,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代征” ,直接面对个人征收的比例很小。 2.所得税 所得税通常是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这里不再赘述。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
6、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所以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主要是代扣单位。 3.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 财产税、行为税主要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些税的征收对象主要还是单位。这里特别强调两个税种,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车船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凡是在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其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4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资
7、源税的征收对象同样也是单位。 从以上税收法规条文梳理可以看出税款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单位,税务机关通过监视单位现金流即所谓“以票管税”来达到税源管控目标。理论上讲这种方式比较简单,高效,成本低,纳税人“税痛”小,纳税遵从度高。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基本围绕这一特征建设,包括金税工程、税务机关部门设置、税收管理员制度等等。 四、税务机关对税款征收的路径依赖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国家财政一直花巨资打造“金税工程” ,目前基本建成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远程申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全员全额个税代扣代缴、车船税代扣代缴等网络信息系统。这些信息系统都是针对单位用户开发,而且已经使税款征收变得更加容易无论直接征收还是代
8、扣代缴。一定意义上说,系统建设加剧了税务机关对单位代征税款的路径依赖。尽管如此,作为一名基层税务人员清醒地看到类似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直接税属性的税种仍是偷逃税行为发生的重要领域。摆脱现有路径,为征收财产税性质的居民个人房产税而建立新的征收方式,并不像一些学者想的那么简单。引述一段财经杂志 2013 年第 19 期郑猛的文章重庆房产税试点得失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文章说“有重庆地税部门知情人士向财经杂志记者表示在交易环节,对于新购和二手房交易中的高档住宅征税,税务机关可以与国土、房管部门携手在领取房屋产权证的环节进行监控,通过将缴纳税款与办理产权证书形成统一链条的方式进行控管。不缴
9、税,拿不到房产证。相5比之下,对存量独栋别墅征税的难度更大,别墅又是房产税的征收主体,征收成本相当高。独栋别墅的房产税征期是每年 10 月,缴税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别墅主人到纳税服务厅缴税,二是税务部门将流动服务车开到别墅区附近现场缴税。由于一些业主根本不在重庆,又不能网上缴税,缴纳税款很不方便。据了解,为争取纳税人缴税,一位税务所所长曾专门到机场接机。按照重庆市地税局的要求,10 月征期内每天都要延长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有专人负责征收工作。对部分长期生活在国外专程回国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事宜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安排车辆接送并指定专人陪同办理。此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曾组织到重庆进行调研,调
10、研人员发现,2011 年全市未缴纳房产税税款的 21 户中,9 户是因为无法取得联系;2012 年重庆北部新区未缴税款的 40 户中,三分之一的户数是由于联系不上” 。为此新闻媒体批评上海、重庆两市试点在流通环节征收,不符合财产税在保有环节征收的缺憾,实属不了解税收征管情况的误解。那些在没有指明征管路径前提下,空谈居民个人房产税改革的论述,不但对改革毫无意义,甚至还会扰乱市场逾期,阻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当社会各界就房产税改革趋势达成共识的时候,探讨科学合理的代扣代缴路径,明确代扣代缴人权利义务,完善奖励、监督、处罚机制,利用现有路径使改革方案平稳落地,确保房产税改革收到预期成效,更是我们
11、应该努力的方向。 五、居民个人房产税代征问题的思考 对居民个人存量房产征收房产税是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税征收,由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目前条件还不成熟,如何选择合理的代征方式值得思6考。本人根据其他税种的征收方式提出几点建议。 1.参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建立税务、房产管理、业主工作单位联网信息系统,由业主工作单位代扣代缴。 2.参照车船税商业保险公司代扣代缴方式,建立税务、房产管理、社会第三方机构联网信息系统,由社会第三方机构代扣代缴。商业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是有机动车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年检法律规定为前提条件。因此社会机构代收房产税也必须建立类似的房产年检制度。社会第三方机构可以考虑:物业公司、自来
12、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有线电视网、提供住房按揭贷款的商业银行等已直接向业主收取有关费用的单位。 3.参照关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代扣代缴方式,由房产管理部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代征。 针对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征管方式,由税务机关单独征收居民个人房产税只能在流通环节进行,而改革税制远比征收居民个人房产税复杂、耗时。将研究重点转向建立第三方代扣代缴方法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征管路径,对推进房产税改革意义更大。伴随商业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的实践不断完善,有理由相信可以找到科学合理的居民个人房产税代征模式。 参考文献: 1潘明星 王杰茹: 财产税属性下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财政研究2011 年 08 期. 2尹 煜 巴曙松:房产税试点改革影响评析及建议 苏州大学7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 年 05 期. 3郑 猛:重庆房产税试点得失 财经 ,2013 年 19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