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 空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从一起特殊的汽车销售纠纷谈起 空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空军 钱 陆军 徐 陆军 宁 空军 空军 【内容摘要】 : 红军 本文从一起特殊的案例入手 , 海军 针对案例中涉及
2、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 海军 详细阐释该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历史原因及其性质 , 海军 并对该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意义作出评价 。 空军 同时 , 海军 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 海军 对惩罚性赔偿适用的 构成要件进行了 论证 。 空军空军 【关键词】 : 红军消费者权益保护 陆军 陆军 惩罚性赔偿 陆军 陆军 适用条件 陆军 欺诈 陆军 损失 空军 空军 笔者所在的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 红军 2008 年 1 月 1 日 , 海军 原告钱某向被告某比亚迪公司订购了一辆 F3 比亚迪轿车 , 海军 车价 72000 元 。 空军 1月 2 日 , 海军
3、被告将汽车交付原告 , 海军 原告也向被告支付了购车款 72000元 。 空军 后原告在办理保险时 , 海军 发现该车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已在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空军 原告认为这辆车被告曾经进行过销售 , 海军 对其构成欺诈 , 海军 遂诉至本院 。 空军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 2007 年 9 月 7 日 , 海军 被告曾对双方讼争的这辆轿车进行过销售 , 海军 并开具了正式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 海军 购车人和销售人均为该比亚迪公司 , 海军 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率为 17 。 空军 同年 9 月 10 日 , 海军被告在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4、公司将该车进行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海军 保险费为 1000元 , 海军 保险期间自 2007年 9月 11日至 2008年 9 月 10 日 。 空军 保险单登记的车辆使用性质是“非营业客车(企业 )水军 ” 。 空军 法院经审理认为 : 红军 被告 违反 诚实信用原则 , 海军 已对原告构成 欺诈 ,海军 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 72000 元购车款 , 海军 并增加赔偿原告 72000 元 。 空军空军 本 案中涉及到的就是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 空军 我国在 1994 年开始实施的 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下简称 消法 )水军 中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 空军
5、该法第 49 条规定 : 红军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海军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2 海军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空军 ”这是我国目前的立法中唯一一个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法律 。 空军空军 我国 惩罚性赔偿的性质及意义 空军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的一个特有制度 , 海军 “惩罚性损害赔偿 (punitive 陆军 damages)水军 , 海军 也称示范性的赔偿 (exemplarydamages)水军 或报复性的赔偿(vindictive 陆军 damages)水军 , 海军 是指由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
6、额的赔偿 。 空军 ”在英美法系看来 , 海军 当被告对原告的加害行为具有严重的暴力 、 红军 压制 、 红军 恶意或者欺诈性质 , 海军 或者属于任意的 、 红军 轻率的 、 红军 恶劣的行为时 , 海军 法院可以判决给原告超过实际财产损失的赔偿金 。 空军 对于价值重大的损害赔偿或者附加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的损害赔偿 , 海军 它时常用以表明法院或陪审团对被告恶意的 、 红军 加重的或野 蛮的侵权行为之否定评断 。 空军 实际上 ,海军 在 我国民间 一直都有 惩罚性赔偿的民事习俗 , 海军 如一些市场上有“缺一赔十”的规定 , 海军 即交换的商品重量少一两 , 海军 则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十两
7、, 海军 这种规定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思想 。 空军 从我国法系看 , 海军 无论是侵权损害赔偿 , 海军 还是违约损害赔偿 ,海军 都是一种单纯的补偿性的民事法律制度 , 海军 其基本的功能 , 海军 就是补偿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受害人因此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 空军 这种补偿 , 海军既不能小于损失的数额 , 海军 也不能超过损失的数额 。 空军 因此 无论怎样 , 海军惩罚性赔偿金都是不可理解的 , 海 军 不可取的 。 空军 因为惩罚性赔偿金就其性质而言 , 海军 实际上就是一种私人罚款 , 海军 是对民事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 海军 它与私法的补偿性质是不相容的 ; 红军 如果允许在私法
8、领域中对民事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 海军 就会混淆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界限 。 空军 这是我国法系一贯的看法 。 空军 一直以来 , 海军 在我国法系 , 海军 根本就没有惩罚性赔偿金这样的制度 。 空军 但实际的现实情况却十分严峻 , 海军 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海军 在人们消费水平逐渐提高的同时 , 海军 损害消费者权利的问题也日益严重 。 空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 , 海军 假冒伪劣商品日渐增多 , 海军 食品 、 红军 家用 电器 、 红军 药品等无一幸免 , 海军 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 空军 因此 , 海军随着 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 海军 诸多从不同的侧面保护消费
9、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 2000 年第 4 期,第 112 页 杨立新 : 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 1991 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3 者权利的法律相继出台 , 海军 惩罚性赔偿制度 也应运而生 。 空军 惩罚性赔偿制度突破了传统民事损害赔偿制度的一般原则 , 海军 具备了传统民事损害赔偿所不具有的制度功能 。 空军 首先 , 海军 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惩罚 功能或制裁功能 , 海军 这种赔偿与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就存在着不同 。 空军 从纯粹的法理意义上讲 , 海军 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 , 海军 应当是补偿 。 空军 当然 , 海军 它也具有惩罚性和 预防 性 。 空军 但是 ,
10、 海军 这种惩罚性和预防性并不是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 。 空军 这是因为 , 海军 按照侵权行为法和 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 海军 侵权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 海军 应当与受害人的损失相一致 , 海军 不能超过损失的范围 , 海军 也不能不及损失的范围 。空军 在这种情况下 , 海 军 加害人所支出的 , 海军 仅仅是它的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范围 。 空军 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并没有使加害人取得利益的角度来看 , 海军责令加害人支付财产 , 海军 对加害人是一种财产上的惩罚 , 海军 对一般人是一种 教育 。 空军 因而 , 海军 这种惩罚和教育 , 海军 实际上是损害赔偿补偿功能附带的
11、功能 , 海军 其基本功能 , 海军 还是补偿 。 空军 而在惩罚性赔偿金的场合 , 海军 则是在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 , 海军 再增加一倍的赔偿 , 海军 即加倍赔偿 ,海军 或者成为双倍赔偿 。 空军 这样 , 海军 加害人承担的 , 海军 就是在赔偿自己所造成的损失的基础上 , 海军 再增加一倍的赔偿 。 空军 这样的赔偿 , 海军 显然就具有了惩罚性 , 海军 而不仅仅是补偿的意义了 。 空军 惩罚性赔偿通过给不法行为人强加更重的经济负担来制裁不法行为 , 海军 从而达到制裁的效果 。 空军 其次 ,海军 惩罚性赔偿具有威慑功能 , 海军 也有的学者称之为遏制功能或吓阻功能 。空军
12、 在美国 , 海军 威慑功能几乎是所有学者都承认的惩罚性赔偿所具有的功能之一 。 空军 威慑分为一般威慑和特别威慑 。 空军 特别威慑是防止被告人重复进行侵害行为 ; 红 军 一般威慑是指防止其他人进行类似侵害行为 。 空军 最后 , 海军 惩罚性赔偿具有补偿的功能 , 海军 此种补偿超出了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补偿范围 , 海军 如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 , 海军 对许多情况下难以证明的人身伤害的损失的赔偿 , 海军 对受害人提起诉讼后的有关费用的补偿等都可以通过惩罚性赔偿得以解决 。 空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空军 从以上对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分析中 , 海军 笔者认为 , 海军 正是由于其制度上
13、的特殊性 , 海军 才导致我国 消法 中采用此项制度 , 海军 加强对 消费者权 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 2000 年第 4 期,第 116 页 4 利的保护 。 空军 我国 消法 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旨在惩罚经营者的不法行为 欺诈 , 海军 这显然是一种具有主观恶意的行为 ; 红军 同时也是为了对经营者产生一种威慑 , 海军 预防类似行为的发生 ; 红军 补偿消费者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 海军 既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 , 海军 也包括在与经营者交涉过程中受到的其他损失 , 海军 如耗费的精力 、 红军 支付的咨询费用等 , 海军 这些损失往往举证困难 , 海军 难以通过司法程序获
14、得补偿性赔偿 ; 红军 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 , 海军 与经营者的欺 诈行为进行斗争 。 空军 惩罚 、 红军 威慑 、 红军 补偿与鼓励这四种制度功能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 空军 消费纠纷一般数额较小 , 海军 许多消费者考虑到维权的成本问题而放弃了争取权利的斗争 , 海军这就使得经营者因其从事不法行为所获得的利润大大超过其支付的成本 , 海军 由于这种赔偿机率的存在 , 海军 经营者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就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 。 空军 如果通过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设计可以增加消费者行使请求权的数量 , 海军 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经营者的赔偿机率上升 , 海军 从 而使不法经营者意识到无利可图甚至
15、赔本 , 海军 因此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 。 空军 因此 , 海 军 我国 消法 中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重要意义 。 空军空军 当然 , 海军 随着 惩罚性赔偿金的惩罚性和教育性的增强 , 海军 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它的副作用 。 空军 双倍赔偿 , 海军 就意味着受害人因为受到损害 , 海军 而使自己的财产利益实现了 “增殖 “, 海军 在实践中 , 海军 它会鼓励人们的贪利的思想 , 海军 鼓励人们去追求不当利益 。 空军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知假买假”就是典型的案例 。 空军 但是 , 海军 我们要看到 , 海军 立法者所注重的是 这种制度的惩罚性 可以 鼓励人们与制假卖 假的恶意的制
16、造者和销售者 , 海军 以及提供欺诈性服务的经营者进行斗争 。 空军 尽管惩罚性赔偿金的副作用是不能否认的客观现实 。 空军 然而 , 海军 它的副作用与它的积极作用相比 , 海军 显然后者的价值更为重要 。 空军 在立法上 , 海军 当出现这样的两难选择的时候 ,海军 当然应当 “两利相衡取其重 , 海军 两害相衡取其轻 “。 空军 既然作了这样的选择 , 海军 在适用中 , 海军 就不必再去讨论这样的制度应不应当适用 , 海军 而是应当坚决地予以适用 , 海军 尽力去追求立法者在立法的当时所作的价值选择 , 海军 发挥它的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 海军 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海军 保护消费
17、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 空军 在这样的思想 指导 下 , 海军 再去讨论 “不知假买假5 “的应当怎样办 , 海军 “知假买假 “的应当怎样办 ; 红军 消费者买假应当怎样办 ,海军 非消费者买假应当怎样办 , 海军 都是没有意义的 。 空军 那就是 , 海军 无论是什么样的人 , 海军 无论是知假也好不知假也好 , 海军 凡是确认所购买的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 , 海军 所提供的服务是欺诈性服务 , 海军 就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 , 海军 就 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 海军 给予受害人以双倍赔偿 。 空军空军 二 、 红军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 空军 (一 ) 水军受益主体是消费
18、者 空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适用的主体受诈欺的主体和因此而提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须为消费者 , 海军 即因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受益的主体须为消费者 。 空军 即使确定了经营者的行为为诈欺行为 , 海军 但如果受诈欺的行为不是消费行为 , 海军 受诈欺人不是消费者 , 海军 就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海军 当然也不能适用该法中第 49 条的惩罚性规定 。 空军 因此消费者这一主体的界定至关重要 。 空军 当前司法实践中针对该条能否适用的多起案例中 , 海军 法院对消费者的认定也大相径庭 。 空军 但是鉴于本文开头的案例中 , 海军 对消费者的认定并不存在争议 , 海军 笔者在此不赘述
19、。空军空军 (二 ) 水军经营者存在欺诈 空军 依据 消法 第 49 条 的规定 , 海军 只有经营者的行为存在欺诈 , 海军 消费者才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 海军 欺诈就成为适用惩罚性赔偿条件 。 空军由于 消法 中没有对“欺诈”做出明确的解释 , 海军 所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欺诈”的构成要件 , 海军 主要的争论焦点在于 消法中规定的“欺诈”与 民法通则 、 红军 合同法 中的“欺诈”是否同一含义 , 海军 其构成要件是否相同 。 空军 一派观点认为 应该是同一含义 , 海军 因此必须采取同样的文义 、 红军 同样的构成要件 。 空军 但是我国的 民法通则 中也没有给欺诈下定义
20、 , 海军因此应当参考学说解释和最高法院的解释 , 海军 在我国这两种解释基本是一致的 , 海军 即是指“一方当事人 , 海军 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 海军 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 海军 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 , 海军 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 空军 因此 , 海军 我国 消法 第 49 条 所说的“欺诈”以“故6 意”为构成要件 , 海军 “过失”即使“重大过失”也不构成“欺诈行为” 。空军 依据 消法 对消费者特殊保护的立法目的及参考发达国家法院的经验 , 海军 法官在判断经营者的欺诈故意时应当采用举证责任转换的法技术 , 海军 要求经营者就自己不具有“故意”举证 。 空军
21、空军 另一派观点认为 , 海军 基于消费者的弱者性 , 海军 法律在保护消费者的时候应该注意到他与 经营者的区别 , 海军 实施倾斜保护 。 空军 因此对“欺诈”的认识就有别于一般民事法律制度中对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行为的法律规制 , 海军 即无需考虑经营者的主观状态 , 海军 也无需考虑消费者是否基于欺诈陷入错误判断并且为错误的意思表示 , 海军 只要经营者实施了欺诈行为 , 海军 就可以认定 消法 中规定的“欺诈”已经成立 。 空军 第 49 条规定的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应当被理解为一种无过错责任 (或者说严格责任 )水军 , 海军 被控售假者的主观状态是无需考虑的 。 空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22、 对于我国 消法 第 49 条 规定的欺诈 , 海军 笔者认为对其解释应有别于 民法通则 与 合同法 中对欺诈的认定标准 , 海军 此处的欺诈仅要求经营者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作出欺诈行为两 个要件即可 , 海军 对消费者是否陷于错误判断以及是否基于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在所不问 。 空军 对于经营者的主观状态增加了重大过失的要求主要体现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 海军 强调经营者的注意义务 。 空军 但是对于经营者的一般过失行为却不应作出苛刻的要求 , 海军 虽然法律强调对消费者的保护 , 海军 但不能把这种保护片面地夸大 , 海军 而完全忽视了经营者的利益 。 空军 既然从价值判断的角
23、度 , 海军 我们应该支持知假买假者的双倍赔偿的请求 , 海军 那么在判断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时自然就不应该再对消费者是否陷于错误判断以及是否基于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作出要求 。 空军 惩罚性赔偿在我国 消法 中的适用主要体现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和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 , 海军 因此 , 海军 只要经营者实施了欺诈行为就应受到惩罚 , 海军 而消费者的反应不应作为欺诈行为成立的一个构成要件 。 空军 由此可见 , 海军 较之通常在民事行为中的欺诈 , 海军 此处的欺诈构成加强了对商家的约束 。 空军 在本文案例中 , 海军 被告汽车公司已对这辆 梁慧星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49条 的解释适
24、用 A.梁慧星 .民商法论从:第 20卷 C.香港:金桥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2001. 王卫国 : 中国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 J.法学, 1998 7 汽车进行了一次销售 , 海军 将该车从待销的商品变成自己的自备车辆 。 空军而被告与原告进行车辆买卖时 , 海军 隐瞒了该车已进行过销售 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真实信息 , 海军 而使原告作出了购买新车的意思表示 , 海军 事实上构成了欺诈 。 空军空军 (三 ) 水军消费者是否需要有实际损失 空军 是否要求消费者必须因受欺诈而遭受损失呢 ? 红军 从消法第四十九条的用语上看 , 海军 的确提到了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
25、失” , 海军 据此 , 海军 学说上有见解肯定须以消费者受到损失为要件 。 空军 如果这种见解正确 , 海军 那么消费者在主张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时 , 海军 须证明自己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遭受了损失 , 海军 接下来的问题是 , 海军 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消费者没有遭受损失 , 海军 是否就可以免责呢 ? 红军 果如此 , 海军 显然是与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范目的不符 。 空军 惩罚性赔偿的目的不在于填补损失 , 海军 而在于惩罚不法行为 。 空军 由这一观念出发 , 海军 笔者认为 , 海军 不必要求有消费者遭受损失的要件 , 海军 对于消法第四十九条中出现的“损失”概念 , 海军 可以理解为是
26、法律上视为已有“损失”存在 , 海军 纵然实际损失为零 , 海军 仍然不妨碍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 。 空军 因此 , 海军 在本文的案例中 , 海军 虽然原告钱某并没有遭受实际的损失 , 海军 但这不妨碍适用惩罚性赔偿 。 空军空军 (四 ) 水军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空军 惩罚性赔偿金是一种法定 的赔偿制度 , 海军 并不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 。 空军 但是 , 海军 惩罚性赔偿金一般不可能由经营者自觉地履行这样的义务 , 海军 也不能由法官依职权强制实行 。 空军 这一制度的实行 , 海军 按照法理的规定 , 海军 必须由消费者自己提出惩罚性赔偿金的索赔请求 。 空军
27、消费者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的规定 , 海军 向经营者提出给付惩罚性赔偿金的请求 。 空军 只有消费者提出惩罚性赔偿金的请求 , 海军 经营者才能对其给予赔偿 。 空军 经营者给予赔偿的 , 海军 即可了结纠纷 。 空军 经营者拒绝赔偿的 , 海军 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空军 当然 , 海军 向经营者索赔并不是必经程序 , 海军 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海军 人民法院不得以消费者没有向经营者索赔而拒绝受理案件 。 空军空军 空军 空军 8 参考书目 : 红军 空军 【 1】 金福海 : 红军 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 海军 1994中国 法学 第 3 期 , 海军 67 页 空军 【 2】王利明 : 红军 惩罚性赔偿研究 , 海军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 2000 年第 4 期 空军 【 3】杨立新 : 红军 “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 , 海军 河北法学 1997 年第5 期 空军 【 4】王利明 .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J.比较法研究 , 海军 2003, 海军 (5)水军 空军 空军 空军 空军 陆军 空军 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