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司法独立是一项基本人权等则司法独立是一项基本人权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张志铭针对当代中国的司法独立问题撰文指出:当今世界,确立和奉行司法独立,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司法独立不是司法者的一种特权,而是一项基本人权。独立的司法是实行法治的民主自由社会一个必不可少的要求。这种独立意味着司法功能的行使不受行政或立法部门的干涉,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官有权恣意妄为。司法独立更多的是正义的享受者的一项人权,而不是司法者自身的一项特权。 在有关中国司法改革的研讨中,许多学者往往立足于中国已有的制度实践来阐释司法独立,认为中国宪法规定了“独立审判” ,就等于确立了司法独立原则。事实上“独立审判”与国
2、际社会所说的“司法独立” ,在形式和内容性质上还是有较大的差距。 从中国目前的司法现状看,中国的司法改革和司法制度建设,必须在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之间创造一种良性循环的态势。司法的公正和独立只有有机地结合,才能在一个“司法权的巨大作用已经获得世界范围的承认”的情况下,构成“司法职能在每一个国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标志” 。 2职称评审诉讼是特殊身份 权诉讼,法院应依法受理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蒋德海针对近几年职称诉讼案件都以法院驳回或不受理告终现象,撰文指出:法院的这一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职称评审行为是一项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起诉的条件,行政管理部门未履行应尽的义务,侵犯公民获得职
3、称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寻求救济,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民法院受理职称诉讼有利于推进我国学术文明,净化学术空气。 他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而提起的诉讼,此规定仅限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行政机关的非公务员或非行政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不适用该条规定。同时,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应包括职称评审,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员特有的,职称评审的程序、组织、标准及性质等均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和任免不同。职称评审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权诉讼,如果职称评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管理职称评审而没有严格管理,并导致职称评审严重不
4、公,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被侵权人有通过人民法院获得救济的权利。 禁止自带酒水并不违法,但不合理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针对中国旅游业饭店协会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规定“禁止消费者自带酒” ,引起了媒体和消费者的广泛注意一事,撰文指出:旅游业饭店协会的规定是一种利益上的考虑,它希望在饭菜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通过维持酒水比较高的利润率来保证行业的整体利润不致下降。这是一种非常被动的营销策略,也是错误运用协会功能引导协会成员竞争的失败制度。 但是,这一规则并非如一些消费者和媒体认为的是违反法律的,消费者如果认为某家酒店的规定限制了自己的消费,完全可以选择另一家酒店,在充分竞争的市
5、场里,消费者的选择权完全可以得到满足。如果经营者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同时在酒店内强迫消费者消费他们提供的酒水,则会构成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而旅游业饭店协会的规定并没有强制消费者消费的内容,因而不构成违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是恰当的。作为一个行业组织,它不是通过提供信息,促使会员改善服务,而是希望通过维持酒水的高利润摆脱困境,这本身就是一种不正确的工作方法。 窃用他人账号、密码进行证券交易 致人损害,不应赔偿间接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新宝,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郭莉蓉针对目前出现的账号、密码等被盗用进行证券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提出的损害赔偿这一比较新的诉讼类型,撰
6、文指出:窃用交4易赔偿范围的确定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困难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赔偿规则: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原则上不赔偿间接损失;原则上不赔偿精神损失;进行诉讼的合理费用可以主张赔偿。 如果窃用交易是非法买入,实际损失的计算公式是:实际损失(窃用交易的买入价格合理卖出时间的价格)交易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的数量。如果窃用交易是非法卖出,实际损失的计算公式是:实际损失(合理卖出时间的价格窃用交易的卖出价格)交易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的数量。如果交易是得到受害人委托授权或者事后追认的,即使发生损害,也不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自己的账号、密码之保密也有疏忽,则应当根据过错的大小减少赔偿的数额乃至免除赔偿。鉴于证券交易是一种时间性要求很强的商事活动,建议对此类案件适用比较短期的诉讼时效制度。 (董士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