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农民收入来源的调查和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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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新疆农民收入来源的调查和分析 摘要: 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个复杂而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201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加大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明确提出要举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党中央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如何加快农村建设,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已无可争议的成为现阶段农村和农民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到 2015 年新疆农民收入翻一番,即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9300 元。因此,无论是理论 探讨,还是政策设计,都把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上,确保农民增收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和农

2、民工作的重点。 新疆“十二五”规划指出: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不断增加农牧民收入。积极扩大城乡居民投资范围,努力增加财产性收入。”而现阶段,新疆农民收入整体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区域差异性大,增收仍面临许多困难。只有解决好新疆农民增收问题,才能有效促进新疆经济的健康发展,才有利于新疆的社会稳定。 本文以国内农民增收理论,新疆农民增收变化等为基础,认真剖析新疆农民增收发展的现状、特点和 问题,深入分析当前影响新疆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并结合新疆“十二五”规划及新疆经济座谈会带来的机遇和影响,提出加快发展新疆农民增收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 :农民 收入差距 增收 新疆 一、

3、引言 “农民人均纯收入”指的是按农村人口平均的“农民纯收入”,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农民纯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增加农民纯收入,是检验农村各项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农村经济取得日新月异 的发展,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民的生活质量也逐步提高。新疆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也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显著改善。但是,新疆农村经济发展相对全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相对的滞后,由于政策的偏向、地区发展差异等因素,使得城乡及地区差距显著,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尚未得到扭转,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比,农民纯收入增长

4、的速度不高,与全国农民纯收入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这同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勃。在新的发展阶段,理性地看待农民的收入现状和未来趋势,认真研究新疆农民增收问题,探寻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制定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农村政策,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保证农民纯收入不断增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疆农民纯收入问题已不仅是单纯的“三农”问题,更是发展新疆经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又是和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联系。 因此,如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尽快促进农民增收,抑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进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 在党的路线、方针特别 是农业政策的指导下

5、,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收入现状分析 占新疆总人口的 60%以上的农村人口是促进新疆经济、改善新疆落后局面的关 键。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和完善。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改善。改革开放的深化,农民不断改变以地为主的传统观点,逐渐形成农业生产的多样化,因而在收入结构上也体现了巨大的变化。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 2013 年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呈现“平稳较快”的增长趋势,全区城镇居民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 19874 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74%,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0.9%,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6.8%

6、。名义增幅比全国快 1.2 个百分点,实际增 幅比全国低 0.2 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296 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82%,比去年同期名义增长 14.1%,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9.6%。名义增幅比全国快 1.7 个百分点,实际增幅比全国快 0.3 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 2.7:1,比去年的 2.8:1 略有缩小。 2013 年新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了 7296 元。其中工资性收 1312 元,家庭经营纯收入是 4654 元,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1100元和 230元。比 2012年分别增加 305元和 415.4元、 124 元和 59.4元。其中新疆伊犁新

7、源县 2013 年农牧 民人均纯收入达 10782 元,比 2012 年增长人均 1230 元,增长 12.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884 元, 高于全疆平均水平 3486元。其中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 6372 元,第二产业人均纯收入 1098 元,第三产业人均纯收入 1265 元,劳务收入人均纯收入 1687 元,分别比 2012 年增长 946 元、29 元、 170 元和 85 元。 三、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分析 (一 )2013 年新疆农民纯收入状况 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农民纯收入增长是由不同来源的纯收入增 长共同决定的。 2

8、006 年 -2013 年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2737 元 (增长 10.2 %)、 3183元 (增长 16.3 %)、 3503 元 (增长 10.05 %)、 3883 元 (增长 10.86%)、 4643 元 (增长 19.57 %)、 5442元 (增长 17.2 %)、 6394元 (增长 17.5 %)和 7296元 (增长 14.1%)。2013 年新疆农村居民纯收入构成如下: 1、人均工资性收入 1312 元,同比增加 305 元,增长 30.2%。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 17.98%,比 2011 年提高 3.19 个百分点。 2、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 4

9、654 元,较上年增加 415.4 元,增长 9.8%。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 63.88%,比 2011 年下降 7.55 个百分点。 3、人均财产性收入 230 元,增加 59.4 元,增长 34.8%。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 3.15%,比 2011 年提高 0.45 个百分点。 4、人均转移性收入 1100 元,增加 124 元,增长 12.7%。转移性纯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 15.08%,比 2011 年提高 4 个百分点。 (二) 2013 年新疆各区域农民人均纯收 入 1、从分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看 全区 14 个地州市中(不含石河子市),

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前三位的是塔城地区、昌吉州和哈密地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13.8%、 13.8%和 13.6%。 全区 13 个地州市中(不含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前三位的是克州、哈密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25.2%、 18.1%和 16.4%。 2、从分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看 全区 14 个地州市中(不含石河子市),有 7 个地州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位于收入 水平前三位的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和哈密地区,分别达 25249 元、 21304 元和 20865 元。分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 97

11、95 元。 全区 13 个地州市中(不含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有 9 个地州市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位于收入水平前三位的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和巴州,分别达 13014 元、 11496 元和 11239 元。收入最低的克州,仅 3857 元,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3439 元。分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9157 元。 (三 )新源县各乡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据调查, 2005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和 2013 年新源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 6439 元、 9996 元、 11300 元、 12977 元、 15

12、445元和 16467 元,年均增长速度 2011-2005 增长 12.4%、 2011-2009 增长 13.9%、2011-2010 年均增长 14.8%, 2013 年 -2012 年年均增长 6.62%; 2005 年、 2009 年、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和 2013 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3303 元、 5465元、 7030 元 8131 元、 9552 元和 10782 元;年均增 长速度 2011-2005 增长 16.2%、2011-2009 增长 20%、 2011-2010 年均增长 15.7%, 2013 年 -2012 年均增长 12.3

13、1%;2010 年 -2013 年新源农牧民纯收入分别为 1500827670 元、 1756158533 元、2123285424 元和 2433971808 元,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7031 元、 8131.38 元、 9552元和 10782 元,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分别为 827026498 元、 1021560929 元、1286152582 元和 1519708608 元;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3797 元、 4730.04元、 5786 元和 6732 元,第二产业纯收入分别为 200039193 元、 223316082 元、237624803 元和 247866912 元,第

14、二产业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1014 元、 1034 元、1069 元和 1098 元,第三产业纯收入分别为 209733728 元、 225758737 元、243404265 元和 285566160 元,第三产业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1010.31 元、 1045.31元 1095 元和 1265 元,劳务收入分别为 258050559 元、 285522785 元 356103774元和 380830128 元,人均劳务纯收入分别为 1209.03 元、 1322.03 元 1602 元和1687 元。 2010 年人均纯收入在第一产、二产、三产和劳务收入中所占比例依次为 54.01%、 14

15、.42%、 14.38%和 17.19%; 2011 年人均纯收入在第一产、二产、三产和劳务收入中所占比例依次为 58.17%、 12.72%、 12.85%和 16.26%; 2012 年人均纯收入在第一产、二产、三产和劳务收入中所占比例依次为 60.57 %、 11.19%、11.47 %和 16.77 %。 2013 年人均纯收入在第一产、二产、三产和劳务收入中所占比例依次为 62.44 %、 10.18%、 11.73 %和 15.65 %。 全县 11 个乡镇中, 2010 年 -2013 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前三位的是别斯托别乡、新源镇和则克台镇,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7779

16、 元、 9147 元、 10644元和 11969 元)、( 7287 元、 8596 元、 10157 元和 11467 元)和( 7036 元、 7898元、 9491 元和 10711 元); 2013 年 全县 11 个乡镇中,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前三位的是那拉提镇、阿勒玛勒乡和吐尔根乡,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13.82%、13.65%和 13.05%。收入最低的是塔勒德镇, 2013 年仅 9968 元,低于新源县平均水平 814 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1070 元,高出全疆平均水平 2672 元。分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 2001 元。 2013 年各乡镇农牧民

17、人均纯收入情况见表 1、表 2。 另据新源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 2013 年全县农民纯收入达 10782 元,较上年增加 1230 元,增长 12.88%,比 2009 年的 5645 元翻了近一番。 其中种植业增收 233 元,种植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 27.26%降至到 26.32%;林业增收 45 元,林业收入在农民纯 收入中的比重由 1.85%提高到 2.06%;畜牧业增收672 元,畜牧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 31.34%提高到 34%;渔业增收 -4元,渔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 0.12%降至到 0.06%;二三产业增收入增收 199 元,二三产业收入在农民纯收

18、入中的比重由 11.47 提高到 11.73%;外出劳务收入增收 85 元,外出劳务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 16.77%降至到15.65%。 (四)新疆农民收入特征 1、 2013 年与 2006 年相比新疆农民收入翻了一番多。从全疆来看, 2013 年全疆农民收入 7296 元,比 2006 年 2737 元相比新疆农民收入翻了一番多。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经历了一段增长较快的时期,自 1978 年以来,新疆农民纯收入总体来说是保持了较快增长的态势,农民纯收入由 1978年的 119元,增加到 2010的 4643 元,比 1978 年增长了 39 倍。三十多年的发展趋势可以分几个阶段分析。

19、即,从 1978 年到 1993 年的 15 年间处于稳定增长阶段,增长速度尽管不慢,但绝对增长量较低即, 1978 年为 119 元, 1993 年是 778 元, 15年增长 659 元。 1994年以后,收入增速加快,农业投入力度加大。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 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据统计数据, 1993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的 778 元增加到 1997 年的1504 元,短短的四年增长了 726 元,年均增长达到 17 92。新疆农民纯收入在经过 1997 2001 年的低速增长后, 2002 年起逐渐回落, 2002 年农民纯收入是 1863 元, 2013 年已达到 7296 元,在这

20、 11 年期间农民纯收入增加了 2.92 倍,年平均增长已达到 26.5。 2、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比较。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保持着相同的增长轨迹。从全国看, 2013 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 8898 元,比2006 年的 3587 元翻了一番多。其中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比 2006 年翻了一番多,转移性收入比 2006 年增长 2 倍多,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不到 1 倍,但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速变化较大。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着相同的增长轨迹,但 1990 年以后增长速度明显滞后, 1985 2010 年全国农民

21、人均纯收入由 397.6 元增加到5919 元,增长了 15 倍,年均增长 11.4%。以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为 1, 1985 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新疆的 1.01 倍,到 2010 年扩大为 1.27 倍。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发展趋势可以分几个阶段分析, 1985 1990 年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全国基本相同,但 1990 2000 年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出现差距,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 686.3 元增加到 2253.4 元,增加速度较快,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从 683 元增加到 1618 元,增长速度比全国较慢,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较慢

22、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2000 2013 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 2253.4 元增加到 8898 元,增加速度加快,但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 从 1618 元增加到 7296 元,增长速度比全国明显滞后。 2000 年后,新疆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逐渐拉大。 2013 年新疆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仅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82%。 四、 新疆农民增收的特点和态势 自治区党委、政府一贯十分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核心目标来抓,主攻农民增收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努力开拓增收领域,推动农民多元化增收,实现了“十一五”末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 4000 元的目标,全区农民人

23、均纯收入由 2482 元增加至 4643 元,年平均增收 432 元 /人。 2011 年在上年 农民增收 19.6%的基础上再实现 17.2%的快速增长达到 5442 元, 2012 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6394 元, 2013 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7296 元。 全区 14 个地州市中 (不含石河子市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前三位的是塔城地区、昌吉州和哈密地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13.8%、 13.8%和 13.6%。全区 13 个地州市中 (不含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前三位的是克州、哈密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25.2%、 18.1%

24、和 16.4%。 分析新疆农民增收情况,主要呈现以下三个 特点: (一 )农民收入进入持续快速大幅增收新阶段。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我区农民增收额分别达 799 元、 841 元、 902 元,明显高于“十一五”时期的 432元。 2011 年 -2013 年,政策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是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 1、 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牢固。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四大基地”、六大产业成为农民稳定增收的重要基础。即使 2010 年农民增收主要是因棉花收购价格的大幅上涨,而 2011年棉花价格大幅下跌减收,但第

25、一产业依然人均 增收 186.25 元,畜牧业、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区域特色农业产品增量和价格上涨是重要的增收因素。同时,在农业经济加快向农村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中,可以预见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具有较大的增收空间,以保证家庭经营产业收入稳定增长。如新疆新源县 2012 年、 2013年第一产业人均增收分别为 932.38 元和 964 元;二三产业人均增收分别为 55元和 199 元。 2、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加速。不断加大农牧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二三产和进城务工经商的步伐。 2011 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达 253.8 万人 次,劳务创收 80 多亿元。 2013 年

26、全区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280 万人次,农牧民劳务收入 130 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以及劳动力工资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正在成为农民快速大幅增收的主要增长极。如新疆新源县2012 年、 2013 年劳务收入人均增收分别为 113 元元和 85 元。 3、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助推农民增收。中央和自治区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农业农村发 展活力明显提升,优化了农民增收的环境,许多政策性补贴、补助成了农民口袋里实实在在的收入。形成了富民安居工程

27、、定居兴牧工程、农牧民生产生活补助等 9 大类 50 项政策性补贴补助项目。在这些项目中, 2013 年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工程类投入 107.6 亿元,较 2012 年增长 5%;农牧民生产生活资料补贴类投入 97.3 亿元,增长 5.66%;农村教育补助投入 32.65 亿元,增长两成 2013 年新疆农民直接受益政策性补助资金达340.53 亿元,同比增长 6%,农民人均直接受益 3100 元,人均增收 150 元。成为农民转移性收入的最大增 收亮点。在新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持下,随着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自治区财力增长对“三农”配套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性转

28、移收入也必将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如:2012 年 新源县到位国家小麦农资综合性补贴及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4343 万元,其中,小麦农资综合性补贴面积 40 万亩,每亩补贴 88 元,到位补贴资金 3520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到位 823 万元,小麦、水稻每亩补贴 15 元,玉米每亩补贴 10 元。两项补贴的发放范围包括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范围内农民的口粮田和下岗企事业单位的口粮田,发放 方式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户。2013 年新源县农民享受国家农机补贴 1500 万元,直接受益农民 529 户, 带动农民投入约 4000 万元。 实现农机化促进农牧民人均增收 160 元。 (二

29、 )贫困地区和牧区增收步伐加快。自治区坚持加强扶贫开发,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和牧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农牧民快速增收打下了基础。 南疆三地州 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仍然属于新疆最贫困的地州。从地域上来看,天山以北地州市农民人均收入明显高过天山以南地州。在 5 个农民人均 收入过万元的地州中南疆只有巴州一个地州入列。分析其中的成因,新疆农业专家认为,这与人口总数、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水土光热条件以及当地工农业发展程度、农民素质有很大的关系。比如,新疆农民人均收入最低的克州位于高寒的帕米尔高原上,“种地没有土,放牧没有草”,生存环境十分恶劣。而和

30、田地区,水资源匮乏,人多地少现象十分严重,人均占有耕地仅 1.4 亩。近年来, 南疆三地州农民增收幅度也呈现加快态势。据农经部门提供的 2011 年 -2013 年农民增收数据,喀什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3680 元、 4708 元、 5393 元,人均增收分 别为 600 元, 1028元和 685 元,分别增长 16.3%、 27.9%和 14.6%;和田地区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3565元、 3896 元、 4591 元,农民人均增收 293 元、 331 元、 695 元,分别增长 9.3%、9.3%和 14.7%;过去农民年人均增收仅百元左右的克州, 2111 年 -2013 年人均

31、纯收入达到 1905 元、 3081 元、 3857 元,人均增收额达到 524 元、 810 元和 776 元,分别增长 27.5%、 42.5%和 25.2%。扶贫开发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突破 4000元,达到 4074 元,增加 531 元。牧民增收也开始步入 快车道。据畜牧部门统计,近两年牧业县、半农半牧县的农牧民纯收入平均以 550 元以上的增量增长。 (三 )农民收入增幅快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局面开始显现,自 2009 年以来,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持续收窄,2009、 2010、 2011、 2012 年、 2013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32、 3883 元、 4508 元、5432 元、 6394 元和 7296 元,其增收幅度分别高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3.62个百分点、 6.85 个百分点、 3.6 个百分点、 2.09 个百分点和 3.1 个百分点,城乡居民 收入之比也由 3.16:1 下降为 2.82:1。在“三化”同步协调推进中,新型工业化和城镇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将持续增强。以新源县为例: 2009、 2010、 2011、 2012 年、 2013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5645 元、 7030 元、 8131 元、 9552 元和 10782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3、分别为 9996 元、 11300 元 12977 元、 15445 元和 16467 元。 我们也应认识到,当前农民收入的区域差异性还很明显,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农经和统计部门提供 的数据表明,农民人均收入过万元的地州集中在北疆,南疆仅巴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已接近万元。 全区 13 个地州市中 (不含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 ),有 9 个地州市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位于收入水平前三位的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和巴 州,分别达 13014元、 11496 元和 11239 元。收入最低的克州,仅 3857 元,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3439 元。分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

34、与最低之间相差 9157 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县 (市 )为若羌县 (24381 元位居全国排名第三 ),最低的县 (市 )为阿克陶县 (3000 元 ),两者相差 21381 元, 低于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2519元 。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相比较,差距由 2005 年的 773 元扩大到 2013年的 2519 元。新疆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主要在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二三产业上。 2013 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重达 42.5%,增收 1058 元,一半以上来自工资性收入增长。我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虽然呈现较快增长,但占农村居民纯

35、收入的比重还不到 15%,差距甚远。 由此可见贫困地区和牧区的农牧民增收依然是难点,也是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区域。增加农民 收入 ,缩小城乡差距,给全社会民众带来福祉,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党中央的战略目标。南疆 3 地州是新疆贫困县比较集中的区域 ,包括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自治州。该地域多民族集聚 ,民风淳朴 ,各民族和睦相处,而且物产种类多、特色资源丰富,但由于地域辽阔偏僻,距市场较远,经济发展落后。长期以来,农民增收困难 ,生活水平不高 ,成为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和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最近利用假期在新疆农村调查的所见所闻 ,使我们在充分认识农民增收难的同时 ,也看到了党和国家对解决农民增

36、收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所出台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和措施为农 民在新时期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供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政策环境,农民兄弟表现出的感激之情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我们看到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希望。 五、新疆农民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 (一)南北疆之间的区域差距是造成农民收入差距的首要原因。 经济基础差异形成了区域不平衡发展,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必然引起了各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新疆北疆地区地理位置上相对较为优越,比如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密度大,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形成了比较发达的交通网络和信息传输渠道。而南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缺少大中城市的依托,经 济环境落后,市场经济发育先天不足,条件十

37、分不利。除此之外,北疆凭借优越的区位条件和人文因素,在吸引外资上也占据了绝对优势。南北疆之间的这种区域差距必然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大。 (二)农业结构调整不到位是影响农民增收最重要的因素。 从调查来看,影响农民增收的因素,除了农产品价格下跌、生产成本上升等客观原因外,农户农业结构调整不到位是目前影响农民增收最重要的因素。仅以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为例,据此次假期在新源农村调查显示,在生产条件大致相同的前提下,群众种植小麦,每亩平均产量 430 公斤,种植玉米每亩平均产量 850-1000 公斤;种植甜菜每亩平均产量 3.8 吨 -4 吨,种植豆类每亩平均产量 200 公斤。同是一亩地,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相差甚多,这说明了农民增收困难的重要原因在于农业结构不合理。尽管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出发,非常重视农业结构调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结构调整滞后问题反映仍较明显,仍与国际、国内市场要求不适应。通过调查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因信息闭塞,对市场需求不摸底,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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