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如何学习理解和掌握运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三)摘要:主要介绍国库集中收付的含义与特征、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拨付程序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通过学习,理解国库集中收付的含义和特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收缴拨付程序,明确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要求,掌握运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具体核算方法。 关键词:如何;学习理解;掌握运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四、国库单一账户收缴拨付程序 1.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其中,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
2、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2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支出拨付方式和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国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支出、购
3、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等。 工资支出是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购买支出是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零星支出是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之外的支出,或虽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 转移支出是指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政府间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
4、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3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3)支付程序 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支付申请;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 ,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
5、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一级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经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加盖印章签发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代理银行依据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支出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
6、位付出或收到款项的凭证。一级预算单位有所属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的,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向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提供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会计核算。 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4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额不足 10 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性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 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
7、构。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 25 日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 “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时,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基层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用资金;代理银行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控制预算单位的支付金额,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预算单位支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 ,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 (4)预算结余资金的处理。预算结余资金,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并按有关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 预算单位结余资金=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额+上年预算结余数5额-当年财政国库已支付数额(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额和财政授权支付数额)-应缴回财政部门数额后的余额。 预算单位的预算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程序由财政部门核定。财政部门核定下达预算结余后,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预算结余和下年度预算,按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