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谈加强我县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摘要:近年来,邹平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加大服务设施的投入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创建政府依法监管建设工程交易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关键词:信息化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十多年来,邹平县始终把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放在第一位,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加强场所建设为主线,以规范交易程序为重点,加大网络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断提升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科学便捷的交易环境,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邹平县
2、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概况 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 号)明确指出:“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 。交易中心是政府职能调整中与行政监管部门实施分离后设立的具有垄断性质的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应该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交易中心一方面作为政府服务社会的载体,另一方面作为政府依法监督管理建设工2程交易的平台,代表政府的形象,是政府信用的具体体现,因此,交易中心绝不能建设成为垄断或无序竞争的企业性质,其收费应大力保障一直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高度稳定的队伍,能够提供便于政府监管的现代化的建设
3、工程交易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远程办公的网络平台,保证交易中心正常运转,为市场主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改善交易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取之于民,服务社会。 1、主要职能。2004 年,邹平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与建设局进行了职能交接。目前主要职能,一是为市场主体各方提供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发布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与市场服务相关的信息;二是提供承发包、评标、定标场所及设施;三是协调进入市场办公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实行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四是接受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建筑市场的的部分管理工作。 2、管理依据。邹平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开展工作的依据是:建设部、监察部建建(9
4、4)372 号文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国办发200221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1997 年 2 月 5 日) 3、管理方式。有关管理部门在场内联合办公,实行“一口进、一口出”的一条龙服务。县建设局建管处、审批中心、招标办、质监站、安全监督站、定额站、劳务市场、施工管理处、城市建设档案馆、建筑市场稽查大队、环保局、市监察局等个部门进场设立办事“窗口” ;3同时,为方便市场主体,经申请同意信誉好的审计事务所、保险公司、造价咨询单位、监理、招
5、标代理、工程担保机构、仲裁等中介服务机构,进场提供便捷、周到服务。 4、运行规则。 (1)统一开放。根据建设单位报建资料,公开发布建设项目信息;在市场运行过程中,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不受地区和部门限制,只要符合法定资格的均可到有形市场参与建设工程交易行为。(2)闭合管理。建设项目报建后,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机构均可到有形建筑市场了解情况、依法参与工程承包竞争,并接受各管理部门的统一监督;集中办理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环保、保险、担保等手续,领取由建设局签发的施工许可证。 (3)廉洁高效。严格按“建筑市场守则”办事,认真执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廉洁自
6、律,坚持原则,互相监督,热情服务,塑造“窗口”形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集约化、信息化建设 1、围绕搞好信息服务,加强软硬件建设。开发建设了“邹平建筑市场”网站,使原有的内部管理局域。局域网与建设部信息中心、省建设信息网以及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和省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有机衔接,公开发布建设工程信息、中标公示公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中介服务单位信息,建设法律、法规信息,年度省、市优质工程,先进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荣誉信息以及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造价动态信息、建材行情等信息,为进一步实现网络远程办公打下坚实的基础。 42、实行集约化公开办公,提高办事
7、效率。有关管理部门进入市场集中公开办公,加大了对建设项目开工阶段的监管力度。有形市场的建立,简化了审批手续,规范了审批程序,实行了统一收费,既防止了规费流失,又防止了乱收费,减轻了企业负担。通过联合办公、互相监督,吃、拿、卡、要、报行为被有效遏制,杜绝了那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办事效率也明显提高,深受市场主体各方欢迎和拥护。 “一体化”管理、 “一条龙”服务是有形市场建设行之有效必须坚持的成功模式。 市场主体依法进场交易,政府管理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进场集中办公, “一体化”管理、 “一条龙”服务,为各市场主体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对建设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充
8、分发挥交易中心的场所监督作用和社会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实现了建筑市场交易活动从无形到有形、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序到有序、从无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变,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了政府部门规范管理建筑市场的服务平台,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三、有形建筑市场运行以来取得的成效 1、市场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有形建筑市场规范了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解决了过去建筑市场存在的有市无场,私下交易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在市场内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杜绝了过去那种靠不正当手段搜索、炒买工程信息、非法交易、违章建设、不平等竞争、不正之风的现象,市场管理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形成
9、了稳定、繁荣、竞争、有序的规范化5市场;把项目法人真正推向市场,解决了多年来业主不进入市场的老大难问题。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强化了办事程序,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有形建筑市场办理工程报建、招投标、合同备案、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使建设单位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从而基本结束了建设单位的私下交易和逃避管理的状况。 2、公开招标率大大提高 有形建筑市场成立前,我县“一对一”议标即私下交易占 61%,公开招标率仅为 5%;不办理报建手续的高达 85%,不办质监手续的占 28%,不办开工手续擅自开工的占 31%。有形建筑市场成立以来,进场工程应招标的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率均达到 100%,进行
10、招标的比例是市场成立前的 15 倍,开创了我县招投标管理的新局面,各项开工手续也都能按规定在有形建筑市场办理。 3、为政府监管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平台 有形市场的建立,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强化了监管和服务,规范了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了管理制度,依法约束市场主体行为,增加了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近几年全县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通过在交易活动中的纪检监察部门驻场监督,健全了监督机制,进一步维护了招投标行为的公平与公正;有形市场已经成为一个颇具规模、办公现代化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对外文明窗口,在转变工作作风、行风建设方面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作为建筑市场管理和服6务的一种新形式,迅速在全国各地获得了广泛、蓬勃的发展。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对增进建设工程交易透明度,加强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