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谈哈密市庭院绿化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摘要:建设高水平的现代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绿色空间环境,营造出令人赏心悦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是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文章在指出存在问题的同时, 提出了加快单位庭院及居住区园林绿化建设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单位庭院 居住区绿化 存在问题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5.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人们日益追求高品质生活的今天,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品位及生态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城市绿化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伴随现代化城市建设而产生的一
2、种新型绿地。它最贴近生活、贴近居民, 也最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在城市的大园林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哈密市在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绿化建设中总存在一些不足和缺点。 一、单位庭院及居住区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绿化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主管部门难以掌握,致使一些绿化工程不达标。如住宅小区内绿化,开发商为了达到规划部门 35%的绿地率的要求,同时又为了迎合人们现今“择绿而居”的时尚要求,必须要绿化,但为了节约资金,降低成本,就请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胡乱种上几棵树,铺点草,算是绿起来了。整个工程未经正规设计单位2设计,景观效果差,品位低。 2、绿化施工队伍良莠不齐,难以
3、充分体现工程的设计思想。绿化工程不同于建筑工程,其严谨性、技术性不是很强,这让许多人误认为绿化施工不过是种种树,铺铺草而已,再加上其可观的利润,致使许多素质不高的个体队伍纷纷涌入绿化施工行业,不结合实际,机械地照搬图纸。殊不知:“三分设计,七分施工。 ”一个良好的景观工程需要设计者与施工者共同完成,一个有创意的设计更需要精良的施工。 3、 “重建设,轻管理”是单位、小区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现象。目前,许多建设单位前期对园林建设环节投入较大,对后期管护投入微乎其微,致使一些园林景观达不到预期效果。更有甚者只建不管, 甚至弃管, 把好好的一处绿地弄得面目全非。 4、没有专门的绿化监理公司,
4、绿化施工监理多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兼任,加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带“必须”的强制性条款很少,往往出现:土壤好不好,能栽就行;基肥施不施,不死就行;树坑不要大,栽下就行。只重视最后的景观效果,对土壤、基肥、树坑规格等不是很强调,致使一些树木生长不良,增加了后期维护管理的难度。 二、加快单位庭院及居住区园林绿化建设的应对措施 1、由政府部门针对各房产开发商、物业公司每年开春召开一次绿化动员大会,提高开发商、物业公司对小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认识,在保证环境与绿化质量的前提下,牢固树立长期绿化的思想,常抓不懈,树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现代理念,实行特色绿化,3打造精品庭院。 2、
5、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绿化设计必须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设计,经市绿化主管部门会审并加盖“绿化审批专用章”后,规划部门方可发放规划许可证。要注重创新, 注重经济实用, 注重管理, 注重绿化设计手法。一方面,在绿化设计上要选用适地乔灌木合理搭配,重乔灌轻草木,不搞千篇一律,力求多姿多彩,着力打造总量适宜、分布合理、节水节能的功能型绿地。另一方面,要创新观念,建设精品,在园林绿化中传承瓜乡文化、彰显伊州特色,建成花成带、绿成片、树成景的优质绿化工程。同时,大力开展见缝插绿工程,倡导节地型绿化建设,拓宽绿化面、提高绿视率,有效利用城市空间,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 3、建设项目竣
6、工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参与验收,绿地指标和绿化工程质量达标后方可交付使用。绿化指标和绿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 ,由开发商交纳一定比例的绿化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 0.75%) ,签订绿化协议或委托专业部门进行绿化后先交付使用,并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绿地指标,若违反协议,则今后的的开发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4、实施绿化施工市场的准入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绿化工程,开发商必须实行招投标制,让具有一定绿化施工资质,有一定绿化施工业绩的施工单位参加,实行优胜劣汰制,让那些施工质量差,信誉不好的施工单位退出园林施工行业。即便是小规模绿化工程的施工,也必须有绿化施工资质,无资质者,
7、不允许从事任何绿化工程的施工活动。 45、完善绿地养护管理制度,过去由于管理体制不顺, 养管主体单位不明确, 责任不清, 出现了一年绿、二年荒、三年光的现象。为了避免此现象发生, 在房屋产权单位多样化的今天, 对新建居住区的综合管理, 应由开发商组织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可自管, 也可委托具有一定实力、资质的专业部门管理, 但绿化行政管理单位一定严把质量关, 实行养管责任制, 明确责任。并执行绿化养护考核标准, 加强各项养护措施并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近年来,我市按照建设 “生态园林城市”思路,不断加大城市庭院绿化建设力度,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对绿化工作有畏难思想,认识上缺乏紧迫感,致使庭院和居住区绿地发展难度较大;加之资金投入和绿化用地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造成庭院和居住区绿化的现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不相符,成为城市绿化的“短腿” 。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当成各自应尽的职责和单位文明的象征,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己任,深刻认识做好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尽职尽责地搞好庭院和居住区绿化,使城市形象明显改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