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谈如何提高自侦案件质量摘 要 自行侦查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以及刑事诉讼案件是我国法律法律赋予我过各级检察院的侦查权力,同时检察机关也必须履行职责。在我的法律制度中,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它有权力对我国其他的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侦查、逮捕、审讯、起诉、审判、执行等进行有效细致的监督。其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保证司法和诉讼的过程规范做到依法办事,最终维持法律的公正、公平。但是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的自行侦查案件的质量不高,工作工还有一些不足。本文主要是要认清自身的问题并寻求对策,力争提高自侦案件的质量。 关键词 自行侦查 存在问题 对策 作者简介:汪翔,富阳市人民检察院,
2、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082-02 要想提高自己,就要先知道自己有哪些不足,因为只要认识错误才正视它并找出对付它的办法。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又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办案也一样,那么我们办案中存在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讨论一下我们存在的问题: 一是很多办案工作人员办案过程中安全意识不强。很多办案警察甚至是少数领导只重视办案没有安全意识,不知道安全是做好一切事情的2前提,对于办案也不例外。很多时候安全成了口头表面的一个说法很少具体落实在行动中的。很多时间大家都是把大量的精力放在案件的突破上,没有对办案过程制
3、定详细的安全方案。同时有不对安全工作进行适当的监督检查,以致一些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被发现,最终致使一些不该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了。而且在发生事故后又很难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就如:在一些办案的场所,办案人员只是忙于寻证据,导致一些涉案人员没有人监管。还有就一些案件临近侦破时,办案人员会得意忘形,思想麻痹最终酿成不良的后果。 二是我们的检察人员中存在一些素质低下的人员。由于近来我国的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导致一些人一心只是向钱看,而我们办案人员中一部分人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办案过程中失去了道德底线和工作操守。这个对与我们案件的侦破是有很大的妨碍的,因为一旦内部出现瓦解,会让我们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
4、缺口。如:(1)案件的起始阶段,一线办案的知情人在私利的作用下,可能出现向被侦查的对象泄露办案的一些线索或替他们隐瞒真相。 (2)进一步立案侦查阶段,一些检察机关为了完成任务常常把一些立案有争议的案件勉立案,更离谱的是凑数立案。一旦完成任务就会出现对一些案件网开一面,甚至在一些案件里收受贿赂徇私枉法。 (3)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捕阶段,很多案件在侦破时或多或少会存在先逮捕后侦查的现象。这就给人感觉检察机关的权力太大且人无人监管。 (4)提起公诉或者起诉阶段,为了早点得到口供、使案件得以侦破,有时候也存在一些办案人员讲人情,不愿意过分的得罪人,甚至与犯罪嫌疑人形成一些默契。如:只要他们真正的交代问
5、题,3不临场翻供并揭露办案人员在侦破过程中的违规或违法行为,就许诺对犯案人从轻处置。 三是目前的管理评价方法被过分的强调,使得一些办案者的思想进入了误区。在现行的各地检察机关评比条理中过分的强调自侦案件立案的数量,甚至作为年度工作的量化任务,其实这是违反自侦案件的基本规律的。另外,上级检察院在对其下属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就往往要求把撤案压缩在很低的水平,认为这是与提高办案质量相符合的。这个认识也是不对的,因为有些案件经侦查的确不符合起诉的标准,对这些案件进行撤案或不起诉是正常的司法行为,不能就此认定这是工作不负责的表现。我们应该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要实现数量和质量的和谐统一,不能只要数量,这样就
6、会盲目的加大工作量。而工作量的增多势必让工作质量下降,导致侦查权力被非法使用,甚至出现违法。 四是在现阶段自行侦查工作得不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最近一段时期,我自侦部门经常接到群众的举报并对一些涉案人员进行调查,但在对一些基层领导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时,却常常出现一些经济账务需要上级领导的许可,不然就不提供方面。由于一些地方的领导碍于情面或者是利益共同体总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息事宁人。 五是监督不力,一些案件还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不公开透明是一些案件不能侦破的重要原因。 既然发现自侦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那么要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就必须针对问题相处对策。下面就把我针对问题想的一些对策罗列如
7、下:4一是针对办案中的安全问题,首先,要加强领导的组织协调,从思想上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检察院特别是一些领导人要提高办案安全工作的治理,本着安全第一的办案原则,努力做好防范。其次,经常对广大的办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明确的安全机制明确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责任。除此还要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强化干警的素质修养。最后,对一些落后的安全措施进行完善。如:审讯室、监控室、值班室乃至卫生间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二是对于一些办案人员的素质低下问题,首先,加强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对办案人员进行素质教育,力争建成一支业务过硬、办案公正的干警队伍。第二,加
8、强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正确的思想觉悟有利于干警建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第三,对干警的办案能力要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社会主义快速发展的现阶段要求干警要使用时代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第四,在办案过程中要勇于创新,在借助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尝试运用发散性思维开拓办案视野。这样可以给我们的侦破工作引入新的活力。最后还要加强作风建设,司法腐败直接影响党的形象。所以要求我的干警必须秉公办案,要做到不办人情案、金钱案、权势案。 三是针对目前自侦案件的管理评价制度,首先,要吧自侦案件的办案质量放在首位,不能让办案仅仅成为一种任务,靠数量来加强说服力。我觉得办案的过程是否规范、结果是否准确更
9、能评价一个检察院的工作优劣。其次,自侦人员在案件的审理时应该出庭旁听并随时提供新的证5据。对一些案件的侦查活动可以适当想后延伸,哪怕的已经移送起诉的,如出现现场翻供或证据不足的可以进行补充侦查,如果必要还可以要求延迟审理。总之对于案件的评价标准一定要建立在维护法律公正的基础上。 四是对于侦查工作得不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我觉得首先,从制度上着手,尽量不能让地方政府干涉干警办案,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只要是依法办事的,就不应该受一些领导的牵制。其次在办案过程中要能及时的和相关的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必要是绕过犯罪嫌疑人的关系网,让涉案人失去幻想,争取早点获得口供。最后,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真正做到依法
10、办案。 五是针对监督不力。我们首先,从检察机关的内部先进行,也就是要建立检察院的监督机制,有专门人员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其次, “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主要通过工作报告和述职等方式进行,无论是对于检察院而言的定期向上级检察院的汇报工作,还是对检察长而言的定期向上级检察院的述职,其内容都是概括性的工作情况,上级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具体操作知之甚少,更谈不上有效监督了。 ”所以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属检察院的监督不能再停留在表面,要进行深入有效的监督。第三,要加强人民的监督,要发动群众对我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进行监督。最后,要明确奖惩,对一些违规、违法办案的行为或个人要坚决打击。 总之,在我们办案的过程中不断的反省自身不足,并且努力思考解决方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法必依”那么我们一定能提高提高自6侦案件质量,维护我国法律的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蒋石平.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广东社会科学.2006(3). 2宋义贵.浅议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活动的监督.出版信息不详. 3石茂生.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理性思考.河北法学.2008(3). 4黎民诚,郑秋卉.浅议检察机关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法学与实践.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