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 位职工身份证号 住 房 公 积 金 提 取 理 由 请在括号内填 写提取理由序号( ) 1、离休、退休。 2、 出境定居及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 4、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 5、与单位终止劳动 、人事 关系 满 24 个月的 。 6、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停缴之日起满 24 个月的 。 7、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按原单位实施封存管理满 24个月的。 8、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普通自住住房和异地购房的。 9、 偿还购
2、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0、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意见: ( 财务章 ) 年 月 日 职工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经核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小写) 元, 符合( )项支取条件,建议支取金额(小写) 元。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同意支取金额(大写) 元。 年 月 日 提 取 须 知 一、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 申请提取 本人账户内的 部分存储余额 。 (一) 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异地购房的。 1、购买商品房的 , 提供 3 年内 经 当地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
3、买卖(销售)合同和不低于 20%的 首付 款凭证;或提供已取得的 不动产登记证 或契税发票 。 2、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已过户于本人或配偶名下的 不动产登记证 或 契税凭证。 3、购买拆迁安置房 的 ,提供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 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 购房合同及缴款证明。 5、购买农村社区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缴款证明。 6、在城镇、乡镇、农村建造、翻建住宅的, 提供所建房屋的宅基地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及 乡镇政府 下发的批准建造、翻建的文件; 大修的须 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 及 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 7、异地购房。异地购房是指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
4、、子女在武威地区以外购买住房的情形。 提供 购房职工须提供异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 买卖(销售)合同或 不动产登记证 ,不低于 20%的 首付 款凭证或契税发票。 以上购房 支取中 要件 时间确定以 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 签订日期、 不动产登记证 登记日期 、 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中最近的 日 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 一次 。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产抵押公积金贷款 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 每年可提取 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还贷 ,本
5、中心住房公积金 贷款只须提供 本 中心信贷部门出具的还款余额单即可; 异地公积金中心贷款及 商业银行购房贷款须提供银行借款合同和银行还 款余额清单 (再次提取的需提供上次提取还款凭证) 。 住房公积金联保贷款不允许中途提取还贷,只能在 能够足额还请贷款情况下直接冲还贷。 (三) 租赁住房的。 在本市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 在本市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当年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每次可提取 一年房租,金额不超过 2 万元。 二、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 申请提取 本人账户内的全部 存储余额 (四)离、退休的。 提供组
6、织、人社部门的离、退休证明。 (五) 出国及港澳台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手续 。 (六)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遗赠或继承文书。 (七)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 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 (八)停缴住房公积金且无贷款余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 非全日制就业人员 以及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自停缴之日起满 24 个人月 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在 住房公积金 提取审批表单位加盖公章处 粘贴 提 取人身份证 复印件并签名 即可。 (九)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
7、等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按原单位实施封存管理满 24 个月的;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满 24 个月的。 企业职工 提供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的相关文件,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解聘、开除的,提供人社 等有关 部门的批文 。 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持所需的 提取要件 原件、 职工本人身份证 、银行卡 和单位 审核盖章 的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到公积金 中心辖区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大厅 申请办理提取 。代他人领取的,须同时出具代理人身份证。以房屋产权拥有人配 偶身份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符合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期间的; (三)以赠与、继承等方式无偿取得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四)职工家庭购买或建造第三套以上住房的; (五)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或记入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