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2017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标2标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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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标 1-2 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汝公交易【 2018】 -GC-32 号 招 标 人: 汝阳 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 八 年 四 月 目 录 第一卷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 28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28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34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 67 - 第二卷 . - 68 - 第六章 图 纸 . - 69 - 第三卷 . - 70

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71 - 第四卷 . - 71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71 - 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 1-2 标段 招 标文件 - 2 - 第一卷 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 1-2 标段 招 标文件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汝阳县 2017 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标 1-2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汝阳县 2017 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标 1-2 标段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汝阳 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 为财政资金, 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精

3、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汝阳县 2017 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标 1-2 标段 2.2 招标编 号: 汝公交易【 2018】 -GC-32 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 2018】 051 号 2.3 项目地点: 一标段位于 三屯镇苗湾村、秦岭村;刘店镇滕岭村, 二标段位于刘店镇昌村、上店镇西局村 。 2.4 投资 额 : 两个标段共 560.87 万元 。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 备案 标准。 2.6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标段。 2.7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

4、工程、生态防护工程、标志牌工程 。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 标段划分 : 第一标段: 三屯镇苗湾村、秦岭村;刘店镇滕岭村。 第二标段: 刘店镇昌村、上店镇西局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 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

5、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且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 2017 年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 1-2 标段 招 标文件 - 4 - 10 月 -2018 年 3 月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 (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下同。) 3.3 投标人拟派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提供在 本单位已缴纳的 2017 年 10 月 -2018 年 3

6、 月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 3.4 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 10 月 0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 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 一标段、二标段 投标人 须提供 2015 年 1月 1 日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整治等)合同额在 200 万元及 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6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

7、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原件 , 且提供在 本单位已缴 纳的 2017 年 10 月 -2018 年 3 月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 3.7 投标人须提供公告期内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 3.8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号), 投标人 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 http:/ ,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

8、标活动。 3.9 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 ,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10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补充耕地、 农田水利等)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等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11 投标人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 B 级及以下的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 人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只能投报二

9、个标段,依据标段开标先后顺序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投标人是本项目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开标先后顺序采取“取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 1-2 标段 招 标文件 - 5 - 前舍后”的原则中标。) 3.1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通过 汝阳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 )点击“主体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

10、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 理 、 使 用 , 咨 询 电 话0379-63922311、 69921072。) 招标文件售 价:招标文件费 500 元人民币 /份(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04 月 28 日至 05月 07日上午 08: 30 至 12: 00,下午 12:00 至 18:00潜在 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05 月 25 日上午 09

11、时 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6.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18 年 05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 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 政府采购网 汝阳县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汝阳 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汝阳县杜康大道中段一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7968238141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开元大道 224

12、 号邮政大厦 7 楼 706 室(交通银行旁) 联 系 人: 张先生 高女士 电 话: 0379-80862282 邮 箱: 2018 年 4 月 27 日 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 1-2 标段 招 标文件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 汝阳 县国土资 源局 地 址:汝阳县杜康大道中段一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7968238141 邮 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开元大道 224 号邮政

13、大厦 7楼 706 室(交通银行旁) 联 系 人: 张先生 高女士 电 话: 0379-80862282 邮 箱: 1.1.4 项目名称 汝阳县 2017 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标 1-2 标段 1.1.5 建设地 点 一标段位于 三屯镇苗湾村、秦岭村;刘店镇滕岭村。 二标段位于刘店镇昌村、上店镇西局村 。 1.1.6 建设投资 两个标段共 560.87 万元,其中:一标段: 288.14 万元;二标段: 272.73 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1

14、.3.2 工期 工期: 60 日历天 /标段;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 1-2 标段 招 标文件 - 7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3.4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 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生态防护工程、标志牌工程 。 标段划分 : 第一标段: 三屯镇苗湾村、秦岭村;刘店镇滕岭村。 第二标段: 刘店镇昌村、上店镇西局村。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条件: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

15、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 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且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 2017 年 10 月 -2018 年 3 月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 (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

16、查询方式,下同。) 技术负责人资格: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提供在 本单位已缴纳的 2017 年 10 月 -2018 年 3 月连续半年的社保 证明。 纳税情况: 投标人须提供 2017年 10月 0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业绩情况: 一标段、二标段 投标人 须提供 2015年 1月 1 日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整治等)合同额在 200 万元 及 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以

17、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委托人资格: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 1-2 标段 招 标文件 - 8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表 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原件 , 且提供在 本单位已缴纳的 2017 年 10 月 -2018 年 3 月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 检察院告知函: 投标人须提供公告期内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

18、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 信用情况: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 投标人 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 http:/ ,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 1.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 ,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2. 投标人 2015 年 1月 1 日以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 补充耕地、 农田 水利等)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

19、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等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 B 级及以下的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 人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只能投报二个标段,依据标段开标先后顺序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投标人是本项目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开标先后顺序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中标。)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汝阳县 2017 年第 二 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 1

20、-2 标段 招 标文件 - 9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0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 效正式函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0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5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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