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序号: 青 建招 2018第 16 号 招标人 (盖章) : 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 法定代表人 (签 字或盖 章) : 招标代理人 (盖章)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签 字或盖 章 ) : 编 制 时 间: 2018 年 05 月 02 日 备案单位 (盖章) : 2018 年 05 月 02 日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1 页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6717500 目 录 目 录 .1 招标公告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6 三
2、、总 则 .7 四、投标人资格 .8 五、招标文件 .8 六、投标报价 .10 七、投标 文件 .11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2 九、开标 .13 十、评标 .13 十一、其他 .20 十二、授予合同 .21 十三、工程结算 .17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2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24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4 第三章 技术规范 .59 第四章 投标文件 (格式 ) .60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93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9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94 附件 .96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2 页
3、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6717500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青建招 2018 第 16 号 一、 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 的建设项目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为 青发改审【 2017】226 号 ,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二、招标人通过 丽水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竞价公告 确认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 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青田县瓯南街道湖边村。 2.建筑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4698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22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383 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
4、综合楼(建筑面积 5360 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 3898 平方米)、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100平方米)、临时门卫(建筑面积 25 平方米)、临时操场、围墙、挡墙 以及 室外附属 等 工程建设。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 4.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 3143.9964 万元 6.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经理 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是 2017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
5、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建类企业 ,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 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18 年 05 月 03 日 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 3.未取得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 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6、心 CA 数字 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 CA 锁办理咨询电话: 0578-2292759。 4.潜在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叶建锋 联系电话 0578-6717500。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
7、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班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 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人 招标人: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青田瓯南街道 地 址:青田县泥湾新村 10幢 2单元 3楼 邮 编: 323
8、900 邮 编: 323900 联系人:章永伟 联系人:叶建锋 电 话: 13587190108 电话: 0578-6717500 公告发出时 间: 2018 年 05 月 03 日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3 页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6717500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 1 工程名称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青田县瓯南街道湖边村 招标联系人 叶建锋 电 话 0578-6717500 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有关规定 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经理 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是 2017 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建类企业 ,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规模 见工程概况 招标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控制价 3143.9964 万元 其中暂估
10、价 : 142.4597 万元 ;暂估价(包括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 156.9878 万元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 民币 陆拾 万 元 。 评标基准价范围 招标控制价下浮 5.0 -9.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上传交易平台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与上传交易平台一致的纸质标书一份,并随身携带与加密电子标书一致的无加密标书备用。 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 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开标大厅 地址: 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 101 号 接收人: 青田县
11、江南实验学校 (招标人名称 )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05月 23 日上午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 标 时间: 2018年 05 月 23 日上午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4 页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6717500 前附表 2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 5 % 合同签订 前缴纳 其 中 质量未达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30 % 未履行 项目经理 及主要施工管理 人
12、员到场承诺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 20 % 未履行工期承诺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 30 %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 20 % 2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按丽水市、青田县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 后 5 天内 4 工期提前、延误 ( 1)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 元 /天 ( 2) 工期提前奖励限额 履约保证金的 / % ( 3)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2000 元 /天 ( 4)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履约保证金的 30 % 5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2.5 % 6 优质工程奖 无 7 标化工地奖 无 8 安全文明施工费 详见招标文件 9 农民工工伤保险
13、金 10 重新招标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的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 出之日起 3 日。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5 页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6717500 前附表 3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a、法定代表人 参加开标会议 的 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 有效身份证 明 原件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参加 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 明 等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参加。 详见招标文件 3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类证); e、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 类证); f、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
15、 g、项目班子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确保能进行二维码扫描); h、 省外企业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I、 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评标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 (如有) 。 注: 1.企业资质 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 B 类证、 C 类证可在“浙江政务网”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打印件上能扫描二维码。 丽建发2005268 号文件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交纳事项: 1、 金额:陆拾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保函 3、 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商业银行出具,且出
16、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不接受专业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 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保函开具对象为 青田县江 南实验学校 ; 保函有效期为 150 日历天。 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担保方在收到 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 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在 7天内无条件支付。 担保人应对出具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违规担保或出具虚假保函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关责任。 (银行保函由 投 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至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指
17、定工作人员处。 ) 5 招标文件工本费 1、金额: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2、交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6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 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6 页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6717500 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18 年 05 月 03 日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
18、间 网络下载: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 现场踏勘和答疑 自行前往 项目所在地 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 提交方式: 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同时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异议(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异议) 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实 质性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网络下载: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 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前 7 工程招标控制价投诉 时间 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 日内 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投诉 8 投 标文件截止 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9 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
19、标截止时间前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10 开标时间 同前附表一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11 预中标公示 公示 3 日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2 招标人决标,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招标结果。 13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内 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 1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按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规定退还。 注 :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7 页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6717500 三、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青田
20、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2、招标人: 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 3、工程地点: 青田县瓯南街道湖边村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青发改审【 2017】 226号 5、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6、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7、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4698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22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383 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5360 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 3898 平方米)、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00 平方米)、临时门卫(建筑面积 25 平方米)、临时操场、围墙、挡墙以及室外附属等工程建设。
21、8、现场条件: ( 1)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 2)三通一平情况: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 3)现场交通条件: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9、工期要求:招标工期为 365 日历天 。 10、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11、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 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J375-2013)。 12、其他: ( 1)、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按期完成工程任务,不得有任何理由拖延施工工期,因施工单位
22、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招标人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直至解除施工合同。 ( 2)、 工程量清单中以暂估价报价的,业主有权自行确定品牌、厂家、价格等,若单项材料合价超过 100万元的,业主有权自行依法进 行货物招标。 ( 3)、 本工程 部分 材料及设备施工时必须选择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且须 经业主同意方可采用,否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二)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货币: 为人民币。 (三) 本工程招标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管理要求 招
23、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中标人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承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中标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专业工程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现场加工场地和材 料堆放地、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收取)、临时场地、安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8 页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6717500 现场指定垃圾堆场、一次结构打凿后的修补、工程资料的统一编印归档、各工种的配合协调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等一
24、切与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管理有关的服务内容,以及在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注:本工程后续如有分包项目将纳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 四、投 标 人 资 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项目经理 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 要求投标人是 2017 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建类企业 ,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 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
25、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 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26、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六)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资格审查在 开标时 进行, 投标人必须提交 前附表 规定所需提交的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七)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 标 文 件 (八)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青田县湖边学校迁建一期工程 第 9 页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
27、6717500 ( 6)图纸;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8)投标文件格式; (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10)根据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对招标文件所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必须经 青田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案后有效 。 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九) 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1、本工程 设立 不设立 工程招标控制价。 2、 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
28、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根据国家或浙江省和丽水 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后,经 青田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审定得出的工程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工程招标控制价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文件 ,本工程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依据和政策性文件编制: 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
29、3);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0 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10 版);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 2010 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2018 年第 03 期; 浙江造价管理信息 2018 年第 03 期; 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 建建发【 2016】 144 号); 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浙建站定【 2016】 23
30、号); 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 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 (浙建站信【 2016】 25号); 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 2016】 54号); 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 ( 建建发 2018 104号 ); 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十)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需要澄清的,应在 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不记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同时在交易平台中提出异议 ,招标人将通过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文件的 形式予以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答疑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