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丰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权籍调查测绘项目 (二次) ( 服务 )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 标 人: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 二一 八 年 四 月 招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 15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 21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 32 第六部分 投标书格式 . 34 资格审查文件 . 37 报价文件 . 43 技术文件 .
2、 46 商务文件 . 47 招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3 页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清丰县不动产 登记数据整合及权籍调查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清丰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权籍调查测绘项目 1.2 项目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项目预算: 285 万元 1.5 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一个标段。 1.7 项目交付周期: 180 日历天 1.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规程和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合格 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4、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3 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 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专业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4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4 页 3.1 投标企业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须按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装订且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2 报名及招标
5、文件领取时间 : 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3.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份(售后不退) 3.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负一楼) 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 50000 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 人指定账户内(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清丰县不动产登 记数据整合及权籍调查测绘项目的
6、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 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 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 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 2018 年 5 月 22
7、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第三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招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5 页 联系电话: 13839330008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赵女士 电话: 18663001971 1660635638
8、3 地址:濮阳市历山路静和苑 3 号二单元楼 501 室 2018 年 4 月 18 日 招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6 页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清丰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权籍调查测绘项目 2 建设地点 清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3 采购人名称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4 招标内容 存量数据库整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房屋登记信息数据库、林业登记信息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数据库);存量登 记档案整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木、农村
9、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纸质和电子档案管理);纸质档案数字化(土地、房屋、林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纸质登记档案数字化,建立数字档案库,实现与存量数据库和相关信息的关联);新存量数据库建设(土地、房屋、林木等登记未建立数据库的,基于整理后的登记档案和纸质数字化成果,录入数据,建设新存量数据库);清丰县城内的补充权籍调查资料(未进行过权籍调查的和权籍调查资料不全或者原调查范围变化,无法满足要求,补充或者重新开展权籍调查;对权籍调查不全或者原调查范围变化较大的,补充或 者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取得不动产权属信息和空间信息,建立与宗地的空间关系,实现房屋、林木登记信息的落宗)。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0、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 3)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专业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7 投标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 文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 审查 文件: 1)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测绘招标编号: 0677-1ZCG180
11、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7 页 项号 内 容 规 定 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近两年(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 近一年连续六个月的 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 具的 “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 近半年(不少于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
12、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格式按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函 ;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按附件 ;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下列证件须单独提供原件: 1) 营业执照原件; 2) 资质证书原件; 3) 项目负责人的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原件。 资格审查(原件) 放入资格审查档案袋中,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8 招标
13、方式 公开招标 9 交付日期 /服务期限 180 日历天 (负偏离为无效投标) 10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规程和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合格 11 交付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8 页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2 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括开发费、安装部署费、培训费、税金、售后服务费、验 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存量数
14、据汇交,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权籍调查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总价的30;乙方完成数据整合,达到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规程和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30%;剩余 10的质保金待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向乙方结清。 1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5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 历日)。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胶装 。 原件部分:资格审查原件、评分项证明材料原件。 17 答疑安排 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1 日内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
15、取招标文件 1 日内, 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 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 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18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见公告 19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见公告 20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 50000 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16、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特别招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9 页 项号 内 容 规 定 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清丰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权籍调查测绘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 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 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
17、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 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21 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1383933000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 联系人: 吕先生 赵女士 电话: 18663001971 16606356383 2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3 代理费 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由中标人依据国家发改委 2011534 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 交纳代理费 。 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招
18、标编号: 0677-1ZCG180224-090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10 页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投标人应 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 二、总则 (一)定义 1、 “采购人 ”系指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 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 ”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入围投标人 ”系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投标人。 5、 “中标候选人 ”系指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招
19、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遵守投标文件和询标时的承诺,赢得或潜 在赢得合同的投标人。 6、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第 三 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二)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表中要求。 (三)其它 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 /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四)履 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须知表中要求。 三、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