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莆田市普通公路工程 施工 随机抽取法 招标文件 网上投标 范本 (试行) 招 标 编 号: 中恒莆招字 2018008 号 项 目 名 称: 莆田市县道 X201 城游线及 X203 龙游线城厢段指路 标志完善工程 招 标 人: 城厢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18 年 5 月 适用于 30-800 万元公路 工程 施工 招标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 招标文件 (二 )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 (四 ) 开标、 定标 ( 五 ) 合同 签订和备案 (六) 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 工程量清单 (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格式) 3 第一部分 投标人 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城厢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黄 先生 电话: 0594-2659030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 603 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 0594-2155811 3 项目名称 莆田市县道 X201 城游线及 X203 龙游线城厢段指路标志完善工程 4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
3、厢区 5 建设规模 约 177万 元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7 资金来源 拨款 及自 筹 8 招标范围 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9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0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11 投标人对象及资质等 级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 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名录库 内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是本企业职员,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公路类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 )执 业
4、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个 (含 3个 )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13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 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及风险 14 招标人书面
5、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天前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18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踏勘项目现场中存在疑问的,可不署名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 17 时前登录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 将 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17 时前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9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0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6、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21 工程 预算价和发包价编制 依据 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22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 发包价 工程预算价: 1776094 元 发包价: 1651767 元 本工程下浮率为 7 % 2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24 投标保证金 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 12.1 款 25 投标文件份 数 投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 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
7、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2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需加盖电子章 5 27 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封套 上写明 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 U 盘等)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不查验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 2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9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 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 3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8、: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4) 31 备用电子版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4) 时间: 2018 年 5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32 评标方法 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3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必须以现金的形式从中标人的基本户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3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莆田市 城厢区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莆田市荔华东大道 电 话: 0594-2690412 传 真: 0594-2630380 邮政编码: 351
9、100 备 注 招标文件中字符底纹部分(即 )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取舍或选择。 其它 1、 挖基土石方按要求直接弃置, 弃土场 自行解决 。 2、临时用电不设置变压器,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3、 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6 二、投标人须知 (一 )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 款、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
10、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 招标人应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和 招标人所在单位公开 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至截标时间不少于 7日 。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 ,可 在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 3 日内 不署名直接登录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 http:/)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 人应认真答复, 在截标前 3 日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 和招标人所在单位 公布 , 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 招标文件
11、的修改 3.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认为有 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截标前 3日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 公 布。 3.2 所有招标答疑内容应于截标前 3 日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 公布 。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应在截标前 3 日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公布。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若有修改的应在网上重新发布。 3.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 (含答疑、项目通知) 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3.4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开辟 专栏,及时、准确公布前款有关信息,且至少保留至该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12、4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 4.1 工程量清单 、预算价 和发包价 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 公路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并 经 县 区级 及 以上 财政部门 或审计部门 审核 通过 后发布 ,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由公路部门负责审核 。 4.2 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认 为工程量清单有差错、漏项的,应当在规定之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后,若误差不超过 1000 元,可不调整工程量;若误差超过 1000 元,应进行修正,并 在截标前 37
13、 日 公布。 5 工程预算价、发包价编制 5.1 工程预算价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编制办法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并送县 区 级以上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 。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编制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2 工程发包价 =工程预算 价( 1下浮率) ,本工程下浮率为 7 %。 5.3 审核后 工程预算价、发包价 与招标公告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同时发布。 6 工程预算价 编制说明 6.1 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 : 6.1.1、 设计图纸:宁德市路兴设计有限公
14、司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修订稿)( 2017 年 11 月) 及设计相关回复函。 6.1.2、定额及规范及相关文件: ( 1)交公路发 2009221 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 ( 2)交通部 2007 年 33 号文公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B06-03-2007); ( 3)闽交建 200891 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 ( 4)福建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闽交价 201236 号
15、); ( 5)交通部 2011 年第 83 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闽交建 20124 号关于转发“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的通知; ( 6)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201216 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厅财字 201296号) ;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办安 2012 24 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7)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基本建
16、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定额人工费标准的通知(闽交建 2014162 号)。 ( 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 8 ( 9)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闽交建 2016 54 号) 。 6.1.3、 取费标准 6.1.3.1人工费: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建 2014162 号文规定计算,人工费为 61.0元 /工日。 6.1.3.2材料费: 地材价格参照福建省莆田市交通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 2018 年 3 月)城厢区地材价格及运杂费,其他材料价格参照 2018 年 3 月福建省交通工程各市主要
17、材料价格信息莆田地区主要材料价格信息。钢筋 C20、 C25 商 品混凝土参照福建工程造价信息( 2018 年 3 月)莆田市信息价。 6.1.3.3机械费:不变费用以交通部 2007 年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不变费直接采用;可变费用:台班人工费按规定计取,动力燃料费按材料的计算规定计算;车船使用税按福建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闽交价201236 号),不计养路费。 6.1.3.4 第 100 章费用 (1)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 2;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50 万元,保险费率为 2.5; (2)安全生产费
18、按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的 1.5%计。 (3)承包人标准化施工费:按业主要求不计。 (4)风险包干费 :按要求不计。 6.2 工程预算价须由具有资质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6.3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应根据工程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等,按 / 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6.3.1 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 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6.3.2 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
19、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10%以内(含 10%)的; 6.3.3 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 ; 6.3.4 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 6.3.5 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 6.4 本工程税率按 10 计取。 6.5 工程量清单的核对 6.6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 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9 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
20、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 3%以外的,其超出 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受理后,可征询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意见,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出具建议意见函,作为财政部门审核、调整的参考。 7 主要材料、设备 7 1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及要求见下表 (由招标人填列 )。 本项目品牌同时执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莆政明电 20131 号)文件规定,优先选用公布的甲供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名录内品牌直接进入
21、招标人招标文件所列的品牌名单。 主要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算单价(元) 要求 1 水泥 吨 三钢 、宝钢、鞍钢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最低要 求 / / / / 8 投标工期及质量 8.1 本工程要求总 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逾 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 2000 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8.2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且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莆田市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莆交规建 2013 1
22、46 号 )执行。 9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 标人承担;10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9.2 钢材、水泥、砂子等主要材料(主要材料在招标文件另行列明)价 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10%以内(含 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10%以外的,超过 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
23、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二 ) 投标 文件的组成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投标承诺函 (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书、证件及相关证明资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投标文件相关证件、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应体现与信息库的链接,未链接的按废标处理)。 11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 (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 )。 12 投 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2.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4、保证金为 35000 元 ,投标人可采用 现金 或 银行保函 的方式缴纳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能使用在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中缴纳的预缴或项目临时保证金,须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 。 12.1.1.采用 现金 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以人民币: 叁万 伍 仟 元整(¥ 35000 元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时 向招标人缴交,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 施工合同后退还。 12.1.2.采用 银行保函 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时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和复印件,并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