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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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莆田市房屋建筑 和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 试行 范本 (2017 年版 ) 招标项目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头坵至魏厝村道硬化工程 招 标 编 号: 中恒莆招字 2018014 号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民委员会 (单位 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 公 章 ) 日期: 2018 年 5 月 22 日 2 使用说明 1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 (2017 年版 )(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 )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2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分为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试行范本四种招标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随机抽取法四种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 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 201523 号)、 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 (闽建筑 20166 号)、 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 (莆政综 201617 号)、

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 2013 55 号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2009114 号 )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 2009 115 号 )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房屋建筑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3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

4、,以专用本为准。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 内容要求编制。 4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 1 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3 目 录 第一 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 )授予合同 (六 )标后管理 第 三章 合同条款 第 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

5、资格证明书 (格式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 第 五 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头坵至魏厝村道硬化工程 (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 ; 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 72万元 ; 3)

6、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 有效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且为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的 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 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

7、(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个 (含 3 个 )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6)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 闽建办筑 201513 号 文件的规定完成入 闽信息登记工作; 7)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 8)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

8、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9)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 质量安全 黑名单 ” 和“文明施工黑名单” ,且在 “黑名单” 管理 有效期内的企业。 10)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8 年 5 月 22日起在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5 公告栏 发布招标 公告 ,投标人可登录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1

9、8 年 5 月 22 日至 2018 年 5月 27 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到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 603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含预算书),售后不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网 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肆仟 元整(¥ 14000 元),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 年 5月 31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公告栏 发布招标公告。 9 公告其他说明 :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民委员会 ; 地 址: 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 ,邮编: / ; 电 话: 13559806666 ,传真: / ; 联系人: 翁 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11、: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 603 , 邮编: 351100; 电 话: 0594-2155811 , 传真: / ; 联系人: 曾先生 。 6 第 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招标项目 说明 1.1 项目名称: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头坵至魏厝村道硬化工程 1.2 建设地点: 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 1.3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 72 万元 1.4 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1.5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1.6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包干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 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

12、。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 按每日 1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提前完成, 每提前一天, 招标人 按每日 / 元奖励 中 标人。 2.2 招标项目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 及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 )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

13、 是: a.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 (施工总承包类别或专业承包类别 ) 的企业 , b.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个 (含 3个 )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3.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 闽建办筑 201513 号 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 目)。 3.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

14、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 质量安全 黑名单 ” 和“文明施工黑名单” ,且在 “黑名单” 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项目 (标段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 7 (4)为本项目 (标段 )的代 建人; (5)为本项目 (标段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

15、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 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 200715 号 )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4)被县区级

16、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 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 (1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个 (含 3 个 )的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16)投标人或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 2013 55号 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 。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

17、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和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 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 分包。中标人

18、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8 (二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 )、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 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 登录 莆田市 行政服务中心 网 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 工程 招投标行政监督 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 (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

19、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 )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 或 漏项、 材料和设备的单价 存在 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 可在 2018 年 5月 27日 17: 00 前 以书面形式直接 向 招标人提出 疑问 。 11.2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 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 预算价 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含 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 1000 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

20、含 1%)以内、但造价超过 1000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 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 。对于工程预 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 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 修正后的工程 预算价 作为 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 分 一并公布。 11.4 招标人将在 2018 年 5月 28日前,在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公告栏 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 和工程发包价 12.1 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 工程预算价 为 723231 元 (人民币 )。 12.2 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21、: 工程发包价 =工程预算价 (1-工程预算价 下浮率 ),为 593049 元 (人民币 )。 本招标项目的 工程预算价 下浮率为 18 %。 13.工程预算价 的 编制 13.1 工程量项目计量和消耗量确定的办法和依据 13.1.1 计价计量规范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13.1.2 消耗量定额: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 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FJYD-301-2017 FJYD-

22、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FJYD-401-2017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9 工程预算定额( 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 2017 版); 13.2 工程费用计取的办法和依据 13.2.1 费 用定额: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7 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 2018 年 5 月 14日以前);暂列金额:无;工程排污费:不计; 13.3 工程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确定办法和依据 13.3.1 材料 价格, 莆田 2018 年 3 月份材料价格、 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 13.3.2 人工单价

23、, 人工费按人工费基价乘以人工费调整系数计算 ; 13.4 工程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的确定办法和依据 13.4.1 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按照福建省 2017 版定额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台班基价 ; 13.5 工程预算价编制的其他依据 13.5.1 福建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头坵至魏厝村道硬化工程( 2018 年 4月版)图纸 。 13.6工程预算价发布的内容: (1)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只一个单项工程可不编制 ); (2)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只一个单位工程 可不编制 ); (3)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

24、汇总表; 1)暂列金额明细表; 2)计日工表; 3)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 (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含定额 ); (8)设备清单与计价表; (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11)甲供材料 项目与 价格表; (12)主要材料项目与价格表; 13.7 税金税率和价调基金取费标准 13.7.1 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 _10% 13.7.2 价调基金取费标准: _不计 13.8 暂列金额和总承包服务费 13.8.1 本招标项目不设暂列金额。 13.8.2 本招标项目总承包服务费计算办法: _/_

25、13.9 劳保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险费 13.9.1 本招标项目劳保费用 / 计算。 13.9.2 本招标项目工伤保险费费率: 13.10 优质工程增加费和文明工地增加费 10 13.10.1 本招标项目要求创建 (鲁班奖 /闽江杯 /壶山标 ) 优质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 / 13.10.2 本招标项目要求创建 (省 /市级 ) 安标化优良 工地,安全文明措施费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上调 / %。 (注 :招标人要求创建优质工程或 安标化优良 工地的,应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莆政综 201377 号)有关规定在工程预算价中编列优质工程增加费和 安标化优良 工地增

26、加费,并相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3.11 风险范围和风险包干系数 13.11.1 计入工程预算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 / 13.11.2 本招标项目考虑的风险范围: 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的 ); 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 (设备 )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10%以内 (含 10%)的; 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 (主要材料 指 招标人工程预算价的主要材料项目表中所列的材料 )

27、; 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 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 13.11.3 根据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的通知 (荔政综 2014 30 号 )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政府投资效益,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桩基分部单项工程施工管理事项、规范现场签证、增项工程及设计变更管理事项、规范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事项、规范钢材价差计取事项应按本通知执行。 13.12 其他 工程预算价的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1 招标人所需材料 、设备 ,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莆政明电 20131 号)文件规定,优先选用公布的甲供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名录内品牌直接进入招标人招标文件所列的品牌名单 。 14.2 投标人 在施工时 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 14.3 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如下: 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 需从 荔城区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备选品牌更新目录中挑选。 (三 )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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