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贪新利剑.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574766 上传时间:2019-03-0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0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反贪新利剑.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论反贪新利剑.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论反贪新利剑.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论反贪新利剑.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论反贪新利剑.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论反贪新利剑【摘要】2012 年刑诉法修正案新增设了技术侦查措施,赋予了检察机关可在适当情况下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权力。技侦权对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自侦职责,有序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一项新权力,可在组织、业务、法律 和管理等方面做好准备,保障技术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技术侦查;侵犯权利;程序合法;制度构建 2012 年 3 月 14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诉法修正案,在第二章第八节中增设了“技术侦查措施”共五条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了秘密监控、卧底侦查和控制交付等三类特殊的技术侦查措施。该项规定赋予了检察机关可根据情况依法对某些重

2、大职务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权力,这对我国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一、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技术侦查措施所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授权有待进一步明确 我国新刑诉法 148 条规定,检察机关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后,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这意味着检察机关不能自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只能由有关机关协助执行,实际上一般都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这势必降低检察机关对技术侦查结果的信任和运用,容易引起与公安机关的不和睦的争执,甚至可能导致自侦案件出现人为的错误和失败。 2(二)技术内容有待细化 新刑事诉讼法对如何适用技术侦查措施作了严格具体的规范,但其规定内容过于原则化,许多内容只是弹性的规定

3、,在具体适用时还需要有关机关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具体的批准程序、技术措施种类和对象范围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三)沟通协调有待改进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检察机关没有独立的技术侦查权,只能借用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措施,因沟通协调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侦查效果大受影响。一方面容易贻误战机,当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技术侦查时,需要经过双方机关的层层审批,启动程序非常繁琐、复杂,容易贻误战机;另一方面容易泄密,检察机关借用公安机关手段办案,暂且抛开双方协作配合程度不说,至少会扩大知情面,不利于案件保密工作,特别是当侦查对象涉及到公安人员时,会增加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到侦查工作的实际

4、效果。 二、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机制完善 (一)法律层面 1、完善法律内容 技术侦查措施是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住宅安宁权的干预和限制,对公民隐私权构成极大威胁。新刑诉法将技术侦查措施的授权从普通法律提升到国家基本程序法的高度,符合强制侦查法定原则,兼顾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需求。新刑诉法彻底解决了技术侦查措施的证据合法性问题,规定了依法采取侦查措施所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3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为了防止证据公开可能产生的危险,还规定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特定人员真实身份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

5、证据进行核实。 2、确立法制化原则 完善我国技术侦查,关键要对其适用坚持四个法制化原则:一是比例性原则,即所犯罪与刑罚应相适应,不能为追诉轻微的犯罪而采用严厉的刑事侦查手段,要求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防止“大炮轰蚊子” 。二是必要性原则,防范技术侦查的滥用。作为一把双刃剑,技术侦查的适用是在穷尽其他侦查方式也不能侦破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必要性原则要求侦查部门经过初查,掌握一定数量的线索和证据后,证实对象具有确实的犯罪意图或者是正在实施犯罪,但不适用该手段难以收集证据、达到侦查目的,才可申请适用技术侦查措施。三是合法性原则。不能完全迷信技术侦查的打击犯罪作用,也要警惕其被滥

6、用的法律后果。 “家是每个人的城堡” ,不能以技术侦查的名义超越法律之门,侵犯公民隐私。四是协同性原则。技术侦查在配套资金、科技装备、信息数据库和专门人才等方面有十分高的专业要求,涉及的部门有电信、银行、出入境管理、服务业等专业性机构,因此,技术侦查不宜“单打独斗” ,也应注意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 (二)配套层面 1、建立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的联动机制 为防止技术侦查措施误用、滥用给公民权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在4适用技术侦查措施前应进行事前必要性的评估,将技术侦查措施作为最后的侦查手段,只有在采取一般侦查措施难以或者无法实现预期效果时,方可使用;强化事中监督制约,加大侦查监督力度,技

7、术侦查在审批获准后同时启动监督程序,由侦监部门安排专人监督整个侦查过程;在技术侦查措施结束后,其结果的应用和采纳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实行层级上报、逐级把关的多重审批机制。 2、强化协作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为避免贻误时机,检察机关可尝试与执行机关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相关机关安排专人负责执行,构建从决定到执行的无障碍通道。检察机关还可以派员协助、配合相关机关执行,组建联合行动小组,沟通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联动协作,一方面便于检察机关及时掌握案件基本资料和动态信息,有利于随时调整侦查方向和策略;另一方面通过协作互动,促进双方在侦查技能方面交流借鉴、互助互补、共同提高

8、。 3、规范结果运用 严格技术侦查措施结果的运用,制定操作手册,明确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所捕获、收集的信息和材料只能用于案件相关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一是实行信息安全责任制,由承办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妥善保管信息和材料的职责,使用完毕的信息材料应及时移至档案室进行封存。二是建立定期监销手续,对于与案件无关的信息、材料及时销毁,同时确保两人在场,由档案室派员监销,并登记造册备案。三是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要严格执行保5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三)组织层面 1、转换侦查思路 刑事案件证据规定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表明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将会更加注重案件证据的程序合法

9、性,这要求检察机关在侦查案件时,积极改变传统的证据观念,将传统的“供证”侦查模式转换为现代的“证供”侦查模式,在适用技术侦查措施时确立全案关注、全程关注的侦查思路。全案关注思路要求技术侦查人员在收集案件证据时,既要收集定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最轻、无罪的证据;全程关注思路要求技术侦查人员既要有侦破案件的眼光,也要着眼于之后的公诉、审判要求,努力提高案件证据的质量,实现案件“赢在起跑线上” 。 2、培养技侦人才 加强侦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提高侦查员综合素质,培养侦查员证据把握能力、出庭作证能力,建立一支业务精湛的预审队伍。侦查员的综合素质与办案的成果息息相关,要重视业务培训与岗位练兵,树立取

10、证工作中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杜绝瑕疵证据,杜绝刑讯逼供。树立全面取证的证据意识,力求客观公正。要提高侦查员将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的能力。要既善于综合运用多种证据,又具备在 24 小时内突破口供的能力。要选定一批既有侦查经验又有理论功底的侦查员组建预审队伍,确保案件证据全面、合法,减少退卷补侦侦查情形。 3、推进“两化”建设 要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反贪“两化建设” 。要搭建信息查询平台,做好信息引导侦查工作。建立与通信运营、公安、房产、6金融、高速公路、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畅通信息查询渠道;要建立决策支持系统,建立侦查人才数据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据库、案件线索数

11、据库、行贿人员数据库、在逃人员数据库,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技术侦查手段,提高侦查员运用高科技侦查手段的能力,在办案中善于提取犯罪嫌疑人手机、电脑中的犯罪信息,获取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留下的犯罪痕迹,依法使用夜视、录像、录音、定位等技术,全方位收集犯罪证据,提高办案效率;本着着眼实战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办案装备现代化,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 凌云:技术侦查不能触碰信息安全 , 检察日报2012 年 5月 9 日; 2、 陈磊:授权与控权:技术侦查措施的法治化 , 检察日报2012 年 4 月 27 日; 3、 朱孝清:试论技术侦查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适用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4 年第 12 卷第 1 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