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钦南区水东街道计生窗口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二、审批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三、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已婚未育的夫妇:双方户口薄、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本人相片二张(一寸) ;2.已婚生育一孩的夫妇:双方户口薄及小孩的户口薄或出生证;双方结婚证;本人相片二张(一寸) ;小孩的生育证(准生证) ;上环证。3.已婚生育二孩以上的夫妇:双方户口薄及小孩的户口薄或出生证;双方结婚证;本人相片二张(一寸) ;小孩的出生证;小孩的生育证;节育证明;属超生的要带已缴交的全部社会扶养费单据。四、审批程序:在村(居)委会或计生办领表填表后到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到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
2、窗口审批审批通过后领证。五、承诺期限:1 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八、查询方式:0777-2397784;九、投诉电话:0777-2693735。1、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二、审批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需提交的材料: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1 份(社区居委会或街道计生办领取申请表) 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
3、构的收养公证书)5.夫妻近期 2 寸免冠合影照 2 张。 6.子女属违法生育的,需出具已缴纳社会抚养费发票复印件 1 份。四、承诺期限:即时办结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七、查询方式: 0777-2397784;八、投诉电话:0777-2693735。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生育登记二、审批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三、登记表对象:1.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2.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3.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四.登记时间: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五.
4、登记地点:夫妻一方户籍所在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六.登记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其他相关证件:(1)属再婚夫妻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属子女死亡后申请生育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均可) 。3.夫妻近期免冠 2 寸合影相片 2 张; 4.填写广西生育登记表一份七、承诺期限:即时办结钦 南区水 东 街道政 务 服 务 中心 计 生窗口一次性告知单YI CI XING GAO ZHI DAN便民 规范高效 廉洁我们向您承诺:1、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们这里延误;2、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们这里积压;3、不
5、让各种差错在我们这里发生;4、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5、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钦南区水东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QIN NAN QU SHUI DONG JIE DAO ZHENG WU FU WU ZHONG XIN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 110号投诉电话:07772693735邮政编码:535099八、收费标准:不收费九、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十、查询方式:0777-2397784; 十一、投诉电话:0777-2693735。1、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再生育子女登记二、审批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三、申请对象: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
6、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3.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4.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5.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6.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7.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7、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其他相关证件。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形,相应提供夫妻双方子女的病残儿鉴定书、伤残鉴定书;再婚对象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的原件。3.夫妻近期免冠2 寸合影相片 3 张;4.广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五、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八、查询方式:0777-2397784;九、投诉电话:0777-2693735。1、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的证明二、审批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三、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四、承诺期限:即时办结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
8、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七、查询方式:1.电话查询:服务窗口 0777-2397784;2.网站查询:钦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八、投诉电话:0777-2693735。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二、审批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三、审批需提交的材料:1.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钦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3.体检表及孩子的有关病历、检验报告单和检查报告单(包括CT、X 线、脑电图报告单等) 。4.县级(含县级)以上疾病证明书。四、审批程序: 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
9、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街道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 30 个工作日将所有材料上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五、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八、查询方式:1.电话查询:服务窗口 0777-2397784;2.网站查询:钦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九、投诉电话:0
10、777-2693735。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审核二、审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三、申请对象:属于政策外怀孕或离婚、丧偶怀孕,中期妊娠(即妊娠 14-28 周)要求终止的育龄妇女。四、审批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双方身份证、近期在正规医院做的 B 超单、结婚证(或离婚证) 、户口本。五、申请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符合条件开具手术证明申请人填写承诺书签名印手印、盖章登记、备案。六、承诺期限:1 个工作日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九、查询方式:1.电话查询:服务窗口 0777-2397784;2.网站查询:钦南区政府门户http:/。十、投诉电话:0777-269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