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认证 ( 门店及单体 ) 一、项目名称: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认证( 门店及单体 ) 二、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管理办法 ; (四)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原则 。 三、收费: 按关于我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收费标准的函(豫发改收费函 2004499号)执行 四、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 门店及单 体 ) ; (二)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GSP 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 企
2、业实施 GSP 情况的自查报告 ; (四) 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申报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份 , 并对资料做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五) 企业 主要人员情况一览 表 ,以上人员 身份证、职称及学历证书 、劳动合同、相关任命文件 复印件 各 1份(执业药师应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六)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 计算机系统管理情况表 ; ( 七 ) 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 ); ( 八 ) 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框图及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框图;
3、( 九 ) 企业经营场所和 仓库的方位图及 平面布局图 ; (十)省局行政审批系统网上录入信息。 五、对申 报 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一般要求: 1.所报资料一律用 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 2.申报材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所有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4.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申请人应 登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http:/ 用数字证书登录 “ 企业网上办事平台 ,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 (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企业实施 GSP 情况的自查报告 应按 国家局GSP 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进行自查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的基本情
4、况、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描述以及上一年度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回顾分析; 二)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配备整体情况 ; 三)各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和定期体检管理情况; 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概况,简述文件的起草、修订、批准、发放、控制和存档系统; 五)企业内审执行情况及内审评定结果 ; 六)设施与设备配备状况; 七 )计算机系统概况,简述与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控密切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设计、使用验证等情况; 八 )简述药品 采购、验收、陈列、销售 、 投诉处理、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和运作程序 ;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九 )实施中发现的不足、整改措施及效果。 2.企业 主要人员情
5、况一览 表:填报本表时,请将身份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学历证书 、劳动合同、相 关任命文件 的复印件附后。 3.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 计算机系统管理情况表 :应 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填写; 空调应标明功率, 如无所设项目栏目,应注明 “ 无此项 ” 。 4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框图及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框图 :组织机构图应标明各岗位人员姓名及职责;质量管理组织及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应包括:质量领导小组及成员、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质量管理员、处方审核员、验收员、养护员以及这些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5.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方位图及平面布局图:方位图
6、中应标示清楚 营业场所和仓库的具体方位,并应标出企业周围标志性建筑或距主要路口的距离; 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布局图需注明详细地址(楼层及房号) 及可计算面积尺寸;仓库的平面图应标明仓库类型、空调的 功率、 位置和各功能区的划分; 表中所有面积均为 使用 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 其中冷库容积单位为立方米。 六、许可程序: (一)受理。 1、申请人向 市 局行政许可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2、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申请人,疑难项目应及时与审批办理岗协商。 (二)审批。形式审查合格后,交市 局行政审批办理岗位进行技术审查,并组织对企业进行现
7、场检查。根据检查组现场检查报告并结合有关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局首席代表审批,审批通过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告,对认证合格的企业核发认证证书。 (三)送达。由市局行政许可窗口送达。 七、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八、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窗口 九、许可证件有效期及延续: GSP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 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进行药品经营的企业,应在 GSP 认证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3个月内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十、受理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 投诉: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十一、 申请表格: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下载: GSP 申请书(零售连锁总部) GSP 申请书( 门店及单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