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重庆医科 大学 院系 教学 经费 使用 管理 暂行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进一步加强院系教学经费管理, 提高院系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院系 教学经费是指学校在年度院系工作经费总额中按一定比例划拨 给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发展规划和 校本部各院系 项目 申请情况,以专项形式下达各院系的 用于教学运行、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材建设等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专项经费。 扣除划拨给教务处的教学经费总额后,剩余院系工作经费按重庆医科大学院系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计算并 划拨各院系,各院系按 重庆医科大学院系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院系
2、工作经费(不含教学经费)使用计划,报经批准后执行。 第 二 章 经费使用原则 第三条 统筹使用,专项管理。 院系工作经费由 学 校教务处实行统筹管理,按学校统筹项目和院系申报项目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 2 - 第四条 严格预算,绩效考核。 各学院 必须根据每年教学工作计划做好院系教学经费 专项预算申报, 注重“钱事” 深度融合, 各支出项目的具体内容、计划执行时间、预计目标等 应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 。 院系教学经费 应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未经 学校经费预算审核小组 审查批准, 不得调整经费预算 。 当年预算经费未使用完 的, 剩余经费 学校将收回 统筹使用 。 学校将对院系教学经费年度
3、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 第 五 条 项目负责 人 制 。 各院系主要领导是专项经费使用第一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是专项经费使用的主要负责人。 院系应组织各教学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做好经费预算, 并 对项目经费 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 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 各院系主要领导 和各教学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要认真作好项目经费预算,切实 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 3 - 第 三 章 项目经费划拨办法 第 六 条 学校 财务处 将 当年 学校教学 经费总预算额度 下拨 教务处,并设立教学经费 总 户。 第 七 条 教务处设立年度教学经费统筹使用项目,并组织院系申报
4、学校 统筹 教学经费专项 项目和院系教学工作专项项目。 第八条 各院系应在教务处通知下达后一周内上交专项教学经费申请和经费预算至教务处,经学校经费预算审核小组审核 批准 后,由 财务处为各学院的项目设立专项账户并启用经费。 第四 章 项目 分类及 经费使用范围 第九条 教学经费 项目 按以下五 类 进行申报和管理。 1.教学常规管理项目: 指用于院系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项目,如 院系 题库建设、 期末考试监考 等 。 2.教学建设项目 :指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相关的项目,如新专业申报、在线教学课程开发 及维护升级、教学资源购置等。 3.教学改革及研究项目 : 指学院支持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开展的
5、各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4 - 4.教材建设项目:指与各级、各类教材编写相关的项目。 5.教学质量控制项目:指与院级督导工作、教学质量控制相关的项目。 第十条 院系教学 经费 使用范围 主要包括 : 1.资料 费:指项目 实施过程中 购买必要的 图书资料和 编印的 各种 资料 ,研制课程 CAI软件,试题库建设,制作录像片、视听教材、电子教材等支 出费用。 2.差旅费:指 项目 实施过程中 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进行调研活动的 所发生的差旅费 。 3.会议费:指项目 实施过程中 召开 的 各级各类 研讨会、论证会 等会议 支出。 4.咨询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 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专家咨询、鉴定等支出的费用 ,合计不超过经费总额的 10%。 5.与 教学工作 密切相关的其它经费开支。 第十一条 项目 经费 使用审批 项目经费 使用 审批程序 按学校 相关经费审批报销 管理办法执行。 - 5 -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 二 条 重庆医科大学院系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 二 条 本办法由 学校 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 二 条 本办法自 发文 之日起执行 。 2015年 12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