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代建制中三方主体运行机制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代建制中三方主体运行机制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代建制中三方主体运行机制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 代建制;过程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 中图分类号: F014.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代建制的三方主体是投资人、代建人、使用人。在代建制项目管理过程中,实际上是三方为了达到共同目标,相互配合所做的集体努力的过程。代建制中的主体通过签订代建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规范自己的行为。投资人与代建人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要签订代建合同。 由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过程机制三者共同组成代建制的运行机制,
2、三者缺一不可。该运行机制把合同作为核心运行设计。如图 1 所示: 一、 “代建制”的内涵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表述, “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代建制”是我国政府对投资体制进行改革的产物,是我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新生事物。2但相比较于美、日等发达国家早就实施了的建设项目经理制和项目总承包制,有其特有的内涵: (1)首先, “代建制”是一种制度。政府规定将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交给专业性的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这是一种制度,是以制度的形式给予明确的。 (2)作为“代建人” ,项目管理单
3、位是“代建制”的核心。在代建期间,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包括在投资方监督下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 。由于其实质上是项目管理,属于高智力的服务工作,同时对这个群体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 (3)代建人(以小名单方式为主)主要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实行“代建制”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4)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1)党政工团、人大政协、公检法司、人民团体机关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中心等。2)科教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3)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消防设施、审判用房、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4)环境保护、市政道路、水
4、利设施、风沙治理等公用事业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5)代建的任务是实现“三控制” 、安全管理及达到环保要求。 (6)在代建制模式下,投资方(委托人) 、代建人和使用人三者的关系是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三者有其明确的内涵:“委托人”是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代建人”是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使用人”是对代建3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二、过程机制 将三者在代建制模式中分开,进而使管理效率得以提高。投资人指企业或政府、发改委为通常职能部门、负责对使用人提出的项目需求、项目建
5、议审批、招标代建人,对项目资金进行安排。过程机制,指的是合同三方通过对各自职权的履行,将各自职责完成的过程。因此其落脚点是各方要行使哪些职责。 2.1 委托人(投资人)的角色定位与主要职责 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中,投资人的主要角色定位为主要把握产业政策和宏观决策,项目具体执行实施依靠市场机制管理,主要把合同管理作为核心,利用法律手段制衡各方。同时,项目审批部门以国家政策为依据对项目的建设投资、内容、标准及规模进行审批,并下发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集中起政府资金,依据发票改革部门下发的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代建单位,发展财政、改革、监察、审计等部门利用稽察、监察、审计等手段,在外部
6、强力有效地监督项目。有助于规范政府项目管理行为,减少“三超”现象。政府与代建商签订的所有条款必须要严谨细致,并有可操作性,要能够真正有效监督代建单位。 2.2 代建人的角色定位 代建单位是政府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在政府委托的职责范围之内权责制、全权制、全方位的来管理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对政府负责,代建方通过自身的严密的管理经验与专业技术力量,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专业化的控制和管理项目的投资、质量及工期,确保顺利实现项目建的合同目标,负责管理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建设资金,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审查,作为独立4的项目法人的代建单位,依法执行法人职权,承担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2.3 使用人的角
7、色定位 代建制作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而产生的新鲜制度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投资项目主体的不同,其组成结构有两种方式,一是业主包括投资方和使用方两方面主体,一是业主既是投资方又是使用方。就资产所有权而言,投资人拥有资产的归属权、收益权、使用权、控制权与处置权。这种所有权又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在政府投资园区类项目中,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使用人会逐步取得所有权,直至其全部取得所有权。 三、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不只是外在的物质激励,行业市场上企业人力资本的提高、信誉的积累、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声誉的提高等均是非常好的激励。所以要依据不同的委托代理情况对具体的激励措施进行区分,而不能
8、单纯地就是经济关系。 首先环境的稳定性对代建人的工作业绩有影响。当外部环境比较稳定的时候,代建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项目。但是当外部环境不稳定甚至恶劣或者遇见不可抗力事件的时候,有可能及时代建人工作非常努力,也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这个时候就需要以代建人工作的努力程度和工作表现来付酬,而不是简单地以结果、成败论英雄。 其次委托人的监督能力(或代建人的舞弊能力)影响付酬方式。当委托人不能鉴别在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或者代建人以假相蒙骗委托人)代建人的工作是努力还是不努力的时候,委托人只能选择按结果即项目完成情况付酬。 另外一个层面,代建单位由于受合同、工程投资额节余分成、履约保函的激励和约束,其
9、道德风险不会太大。然而,当工程预算市场和价格与建设费用的实际支出有过大差距时,就将导致代建单位的5寻租行为或者虚报价量、偷工减料、虚假投标或非法篡改合同等串谋行为,为使上述现象不再发生,必需也有必要给予代建单位合理激励。 所以在进行代建单位选择时,要把信用记录当做重要指标来进行考察,使其取得不法所得的信用成本增大,同时要尽可能准确的编制预算,使其非法所得减少,还要有一定节余的保持,且在进行合同编制时对节余的奖励措施做详尽说明,使代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增大大于其净非法所得,给代建单位适度奖励。 四、约束机制 代建制的约束机制亦叫监督机制,分为内部与外部监督。将代建企业产权关系理顺,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是
10、内部监督机制的核心。就是说通过代理契约的制定,将代理人的责任、义务与权力明确下来,让其履行合约、执行代理使命且代理效果最好,把这些视作自身的内在需要,进而将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整合。这样对代理人和委托人承担风险的责任的分摊有利,使得代理人的报酬和他自身行为直接相关。外部监督机制是通过代理企业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由市场来决定委托代理关系,保证、监督、奖惩和评价。外部监督是当前关注与研究的焦点。 把外部监督的作用发挥出来,要求进入市场的门槛降低,对代理单位的监督通过材料与分包市场、资本市场及工程项目市场等外部监督机制来进行,同时对代建单位、投资管理公司及政府的产权关系进一步加以理顺,代理单位要建立
11、内部治理结构并要以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作为核心规范。遗憾的是,在代建单位的市场准入方面因为代建制处于探索阶段,在对代建单位的政策方面门槛比较高容易被原来垄断各行业建设工程的单位所控制,客观上造成了代建市场不开放和相对垄断,使外部竞争机制无法发挥作用。 就使用单位的监6督而言,在项目代建过程中,应注意将传统管理方式的弊端克服,防止代建单位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使用单位对代建单位工作的干预受到影响,保证形象项目顺利实施。 结束语 总而言之,代建制的一个重大的创新就是对市场化管理的引进,由基于使用人、代建人和委托人三者的契约关系来代替原本建设项目中的管理与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委托代理关系,从而可以围绕这一新的思路建立完整的管理模式。其良好的运行必将为项目顺利进行打好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树红;不断完善代建制 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J;中国招标;2010. 2张朝勇;代建制实施中合谋行为的博弈分析和监管机制设计J;建筑经济;2010. 3聂顺利;陈金巧;胡所菊;完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思考J;建筑;2010. 4姜然然;“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状况、作用及问题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