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安大学高层次人才第三方评议表所在学院:_ 申请职务类别: 评审专家 出生年月 性别最终学历 学科专业最终学位 毕业学校现任职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指标 说明 分值 得分科研工作基础申请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兼职申请人前期研究工作的标志性成果及实质性进展申请人前期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或经济社会效益申请人科研获奖情况(省部级以上奖励)30创新能力建设申请人的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及学术声誉申请人已主持参加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任务情况申请人国际国内学术合作交流情况申请人已获人才基金资助情况35今后工作思路今后工作的创新性、科学意义、前沿性、探索性今后工作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的可行性拟研究工作对
2、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影响20预期目标申请人申报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学术表彰奖励的合理预期目标申请人学术成果的合理预期目标申请人研究工作与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结合与支撑(含研究生、本科生培养)15合计 100您认为申请人具备哪一项国家级人才计划的要求A.国家级“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B.“千人计划”长期人选(含外专千人)、短期人选C.“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D.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E.青年千人F.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意见 A 完全达到 B 达到 C 未达到专家结论综合评价等级 A 优秀 B 良好
3、 C 一般注:评价等级界定,优秀(85-100 分) ,良好(60-84 分) ,一般(60 分) 。专家具体评价意见评审专家(签名):评审日期:专家评审要点:长安大学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旨在加快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聚集一批潜质较大的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一、请评审专家从如下方面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和意见:(一)综合评价申请人前期工作的创新性和研究价值。重点评价其主持或参与项目及发表论文的科学意义、前沿性和探
4、索性和潜在应用价值,指出申请人研究的特色和创新之处。(二)对申请人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三)对申请人今后的工作思路,特别是科学研究的整体研究方案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完善建议。二、综合评价等级参考标准:优秀:申请人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强,所开展的本领域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研究思路清晰,预期目标合理可行。良好:申请人有一定的创新潜力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较强,所从事的本领域研究具有较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研究内容比较恰当;研究思路较为清晰,预期目标比较合理可行。一般:申请人的创新潜力和创新思维一般;创新能力一般,所从事的本领域研究的科学意义或应该前景一般,研究内容不适于领域发展;研究思路尚可,预期目标尚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