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然而我国金融业的长久发展需要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主要介绍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含义、优缺点以及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参照国际经验提出了一些建议。 存款保险制度 必要性 建议现阶段,我国正处于金融市场改革的转型期,而我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的诸多的缺陷,四大国有银行和中小银行存在着呆账和不良贷款,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构成了威胁。我国目前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无法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内和国际形势都要求我国应加紧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
2、度。因此在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推出机制” ,这一战略性的决定为中国银行业实行对内开放,实现金融安全指明了方向。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含义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法建立的能够维护存款人的利益,保障银行体系经营安全的存款保险机构,银行按其存款金额向该机构交纳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当银行发生破产时,由该金融机构向投保银行提供资金帮助以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分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用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存款保险机构的运作程2序及银行发生破产时的相
3、关赔付事项;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银行机构等发生破产时如何对公众的存款进行赔付,但在实际情况发生时,国家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因此在公众心中形成了存款保护的期望。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优点及缺陷(一)存款保险制度的优点首先,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防范由于存款者的挤兑,使得单个银行破产时导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其次,广大中小存款者是银行存款人中的弱势群体,银行在追逐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中小存款者的利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使信息透明化,保护中小存款者的利益;第三,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当银行出现危机时,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在实行
4、货币政策时往往是为了解决银行出现的问题,实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中央银行实行独立的货币政策,避免在救助银行时出现增发货币造成的金融危机等;最后,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存款保险公司会出于其本身具有的保险责任时刻监管着银行的经营状况,并在银行发生破产倒闭前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实现银行业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相协调,维护金融业的稳定。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 1.逆向选择当存款保险制度是银行自愿投保以规避风险的制度体系时,尤其会引发一定的逆向选择问题,最愿意投保的银行往往是那些最容易发生风险的银行,而资金充足、安全稳健的银行不愿意参加投保,由此推知,最后留在存款保险制度体系中
5、的都是那些风险大,最容易发生破产的银行,一旦它们其中的一个出现危机,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这使得3存款保险制度难以维持。2.道德风险一方面,对于投保银行来说,由于银行已经按照其存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了保险金,当银行出现危机时,会有存款保险机构为其“买单” ,这就给银行进行风险投资提供了一定的资本,银行在此时往往会为了追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而不顾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高风险投资,这必定会加速银行的破产,导致金融秩序紊乱。另一方面,对于存款者来说,由于当银行出现破产时会有存款保险机构为其提供保险,尤其在利率市场化后,存款者在选择要存款的银行时会不顾银行的安全性,只倾心于存款利率高的银行,这对于金融
6、市场的健康发展势必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第一,由于国有银行对于中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当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同时出现危机时,由政府提供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在解决问题时会“偏向”于国有银行,这不利于股份制银行等小银行的公平竞争;第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处理银行危机时的应对措施,只有在危机发生时才会临时决定,这必然会造成由于时间上的延误而错失解决危机的最佳时机的情况;第三、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由政府提供的,它没有一般的市场机制灵活,如果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就可以采取更加多样化的措施。例如让竞争力强的大银行收购有
7、问题的银行并承担其债务以及存款保险公司支付一部分的赔款等。第四、我国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小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倒闭的现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二)我国现行的金融市场环境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基础首先,我国目4前正处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起点,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发展,金融产品越来越多样化,这些都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宏观条件;其次,我国的银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四大国有银行进行企业化改革,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银行在市场上几乎已经是相互竞争的平等主体,这些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最后,我国的金融法规和监管体制也在不断完善,能够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创造良好的
8、法律环境。 四、关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议借鉴国外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中国的存款保险机构首先应该是独立型的,这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控制及法律监管;其次,在中国试点进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应采取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先对中小股份制银行试点,等金融环境成熟后再放开到国有独资银行,这是由于中国目前的市场化程度还不是很高,金融组织体系还需不断完善以及考虑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等;第三,在设定存款保险额度时,可以采取有限责任保险的方式,对一部分存款进行保险,这有利于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时政府作为后援支持,可以在更广泛的程度上保护所以存款者和投保银行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李赛辉,李志方.关于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几点思考 J.武汉金融,2009, (03). 2刘敬东.存款保险制度可操作性分析 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02). 3陈宇蕾.存款保险制度及我国的选择 D.上海外国语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