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历史文化保护的秦淮模式【】秦淮区检察院已成立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检察服务站,出台服务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实施意见 ,并搭建了一个多方参与的历史文化保护平台,使检察工作在景区立足生根 作为六朝古都,南京的文物可谓遍地都是,随便一锹挖下去都有可能挖到一座古墓。今年 3 月底,南京雨花区某施工单位在未经考古勘探发掘的情况下违规强行施工,导致 5 座六朝墓葬被破坏。不久前,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对六朝古墓被毁事件做出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也是南京针对破坏地下文物行为开出的史上最重罚单 。 ”7月 4 日,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告诉记者,随着近年来南京破坏文物事件多发,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
2、开始在保护历史文化方面下工夫。今年 6 月 4 日,秦淮区检察院牵头举办了秦淮区历史文化司法保护论坛。“从今年开始,我们要努力打造秦淮区历史文化保护新高地。 ”朱赫告诉记者,目前,秦淮区检察院已成立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检察服务站,出台服务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实施意见 ,并搭建了一个多方参与的历史文化保护平台,使检察工作在景区立足生根。 文物破坏案件频发 “江南锦绣之邦,金陵风雅之薮” 。南原秦淮区地处南京主城南部,自古以来文人荟萃,商贾云集,文化底蕴厚重,各类遗存众多,历史名2人辈出,被誉为是古都金陵的起源,南京文化的摇篮。 2013 年 2 月,新的行政规划后,原秦淮区与白下区合并,组成新秦淮
3、区。原白下区坐拥各类古建筑、古遗址,历史文化也十分丰富。合并后,浓厚的历史文化成为新秦淮区的一大特色。据了解,新秦淮区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60 处,其中国家级 3 处,省级 17 处、市级 23 处、区级 17 处。 “经过前期调研发现,这些历史文物的保护现状令人担忧,不仅破坏文物的现象偶有发生,还存在行政机关多头管理,违法行为管理职责不明、责任追究不力,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中的职务犯罪常发,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等多种问题。 ”朱赫说。 2009 年 8 月 12 日,南京市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瞻园)门口一尊清代文物石狮被东部路桥公司的施工车辆撞倒断裂,车辆驾驶员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4、“这两起事故,我们检察院都直接参与事故处理,也发现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一些问题。 ”朱赫介绍说, “瞻园石狮子受损事件”发生后,秦淮区检察院便发出了督促起诉书。我们的办案人员发现,由于文物鉴定机构与司法评估资质脱节,导致江苏省内没有一家具有文物司法评估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 “这不仅造成省内文物专家对我省文物司法鉴定无发言权,而且直接影响省内文物的司法保护效果” 。 为评估被撞毁损石狮的价值,江苏省文物局出函委托江苏省文物保护专家组鉴定为明清时期文物。南京博物院为该石狮出具复原修复的经费概算为 200970 元,不包含文物损伤费。南京文物公司评估证明受损石3狮目前市场价值估价为 60-80 万人民
5、币,江苏省文物保护专家组进一步评估该石狮的价值损失至少应在 40 万元。 最终,南京市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最终按照江苏省文物保护专家对石狮的评估价值诉至法院,要求东部路桥公司赔偿文物修理费 200970 元,文物损失费 400000 元。 但在案件审理中,被告东部路桥公司对于原告提供的评估鉴定结论有异议,以“原告方的鉴定委托程序混乱,鉴定机构无相应资质”为由,申请对受损石狮的年代、市场价格、价值损失及修复费用进行重新鉴定,以明确原告的具体损失。 秦淮区法院同意被告东部路桥公司提出的重新鉴定、评估的申请。经查询江苏省高级法院关于评估、鉴定机构名册,未发现省内具有对文物进行司法评估资质的鉴定、评估机
6、构。于是秦淮区法院指定并委托河南珍宝艺术文物书画司法鉴定所对受损石狮的修复费用、财产损失进行重新评估。由于该司法鉴定所为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报司法部备案,鉴定业务范围为:艺术文物司法鉴定和书画司法鉴定。该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结论为:受损石狮修复费用为 15 万元左右,文物损失贬值费应在 20 万元左右。河南珍宝艺术文物书画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被区法院作为定案依据。 2011 年 7 月 8 日,秦淮区法院判决东部路桥公司赔偿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损失 348000 元。 “文物本身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影响力、艺术性的损毁是无可挽回的。 ”“瞻园石狮子受损事件”中,两家文物鉴定机构的评
7、估价相差了425 万余元,让朱赫感慨万千,他意识到,强化文物和艺术品司法评估机构建设已刻不容缓。 2012 年,一家公司的法拉利跑车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中华门城堡上进行“漂移” ,被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经过调查,这项商业活动经过中华门城堡管理所的同意,但是未经过南京市文物局的审批。 此事引起了秦淮区检察院的关注,随向其主管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立即停止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及时依法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挽回国有文物损失。 “瞻园石狮子受损事件”和“中华门瓮城法拉利漂移事件” ,都曾在当地引起过热议。历史文化保护的问题,也在这两起文物破坏案之后,进入朱赫的注意视
8、线中。 现行历史文化保护的检察触角 朱赫考虑的首要问题是,作为检察机关,对于历史文化保护,他们能做什么。秦淮区检察院曾以夫子庙历史文化街区为样本,作了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检察保护调查。 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检察保护,一方面体现在处理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管理引发的纠纷案。调研显示,经过多年经营,夫子庙景区已成为秦淮区的品牌和形象,与此同时,由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存在职能衔接不畅等问题,导致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中,各类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不断发生。 据秦淮区检察院刑检部门统计,每年办理的涉及夫子庙等景区的刑5事案件均在数十件以上,案件集中于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诸多方面,其中一部分案件是由于管理分
9、散、执法力量不足、资源要素配置不充分造成的。如 2012 年 11 月的一个周末,马鞍山游客力某一家三口和上海游客相某一家六口,在夫子庙西牌坊大转盘处,为争抢出租车发生纠纷,在互殴过程中一人受轻伤。 历史文化街区改造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也是检察机关发挥作用的重点。据了解,近年来,秦淮区加强了对该区门东门西历史文化保护改造工作的力度,老门东、愚园、秦淮河河房等一批古建筑得到保护和修缮。国家为此投入了巨额资金用于文物保护的改善民生,但一些贪腐案件也因此滋生。 调研显示,近两年来,秦淮区检察院共查处了十余件拆迁和城建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占整个区职务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如区城镇综合开发总公司动迁员王
10、某某贪污案,风光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动迁科长杨某贪污、受贿案,红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方某某受贿案,区拆迁办傅某受贿案,区房地产开发公司陈某某受贿案等,上述人员均是在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房产或者收受有关人员的贿赂。 “也有一些历史文化破坏现象,是目前检察触角很难延伸到的。 ”朱赫有些遗憾地说。 朱赫所指的主要是城市规划带来的历史文化破坏。据了解,南京明城墙内老城约为 40 平方公里左右,未改造的仅剩 2 平方公里左右,在城市现代化和老城改造过程中,城南的历史街区仍然面临被拆除的困境。 记者了解到,1994 年后的七八年里,城南金沙井、百花巷等传统民居保护区被破坏,2006 年至 2009 年,
11、南京市政府着手对秦淮河沿岸的安6品街、牛市-颜料坊、船板巷、钓鱼台、门东、门西、南捕厅等历史街区进行拆迁改造,先后拆毁颜料坊、牛市、秦淮河两岸大量珍贵的河房以及南捕厅不少历史建筑。 朱赫介绍说,从新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看,秦淮区仅有门东、门西两片传统民居群划作保护片区面积,还不到明南京城的几十分之一。 “这样的保护范围和力度与南京历史名城的地位有很大的差距。同时,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丰富的地下文物遗存正受到严重威胁,一些部门和单位盲目施工,导致地下文物遭到破坏的事件时有发生。 ” 打造历史文化保护新高地 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起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梁思成先生提出的保护古建筑物的位置部署秩序和整
12、个文物环境的观点。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在重视历史环境保护的国际潮流影响下,保护古城的思想逐渐形成。 目前,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以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一套比较完整的关于文物、历史名城和历史街区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南京市作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其对历史文化的规划与保护从未停步,1984 年编制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此后,又陆续制定出台了南京城墙保护规划 、 南朝陵墓石刻保护规划 、 明孝陵保护规划等 8 部规划,2010 年又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为保护南京的历史文化资源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
13、秦淮区检察院郭月芳看来,尽管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出台的规定不少,但法律保护整体现状令人担忧。她举例说,现行法规文件的内容7往往以明确保护的对象、保护的内容与方法为主, 而对保护运行过程中具体管理操作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规划却十分缺乏, 如保护中具体范围的确定方式、保护管理的机构设置与运行程序、监督反馈机构的设置与运行程序、保护资金的来源与金额比例以及违章处罚规定等均无具体规范。 “这就放松了法规在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的范围与尺度, 加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本身涉及问题的复杂性, 造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规的执行存在相当大的弹性与出入。 ”郭月芳补充说。 “历史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护,但近年来,检察机关如
14、何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提升执法公信力也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保护历史文化和检察职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朱赫说。 朱赫认为,履行检察职能其中一个切入点是增强公民文物保护意识。秦淮区检察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一些公民对文物缺乏基本的价值认识,所到之处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或者期待在老街的改造开发中获取高额的经济补偿,思想上没有对文物的保护意识。有的地方在文物保护上角色定位不清,作用缺失,出现了许多修旧如新的案例,人为制造大量假古董。 为此,秦淮区检察院通过各种途径如举办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巡回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普及文物保护的法律知识。 “我的构想是,最终可以在秦淮区领导、文化局、检察院的牵头下,建立一个历史文化保护联盟,构建跨部门、跨行业、跨专业的运作平台,综合运用行政、8市场、法律等多种手段,统筹规划、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朱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