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山县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 9 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7126 号),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县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地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 2018 年底,建立完善短缺药品综合预警机制和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到 2020 年,实现全县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工作格局,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二、重点任
2、务措施(一)完善短缺药品综合监测预警机制。1.加强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建设。依托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完善县短缺药品综合监测预警系统。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药品短缺情况。2.健全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短缺药品遴选机制,综合分析我县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及时调整完善县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药品清单。定期组织开展清单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不断优化清单,实现清单动态管理。3.强化综合监测预警。依托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联通药品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实现多部门的短缺药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3、。加强供需信息对接,掌握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库存,推进临床需求侧与生产流通供给侧信息对接。将可能出现供应短缺的独家药品生产品种、独家原料药生产品种、原料依赖进口品种、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药品品种等列为重点监控品种,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测,定期发布重点监测品种供求信息。积极协调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等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临床供应。(二 )建 立 短 缺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多 部 门 分 级 联 动 应 对 机 制4.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县级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县药品交易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纳入改革内容,研究制定短缺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和使用等环节的扶持政策和
4、措施。根据药品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县级应对机制,保障短缺药品供应。5.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上下联动机制。构建区域内、医联体药品供应保障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衔接,家庭医生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可开具长期药品处方。实现医联体内上下级医院用药目录统一,满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用药需求。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监管管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6.建立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原料药货源、企业库存和市场交易行为等综合监管。建立对价格异常的药品及原料药生
5、产流通企业的监测预警机制,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强化药品及原料药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和垄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对涉及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完善药品非诚信交易市场清退制度,加强药品交易监管,保障药品供应。(三)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7.实施定点生产。及时将国家定点生产品各按照国家和省级确定的采购价格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对部分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等因素导致短缺的药品,在国家定点生产品种基础上,探索建立县级定点生产品种。通过价格谈判、市场撮合等多种方式确定统一采购价格,按规定遴选确定定点生产企业
6、,实施挂网采购。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各级医疗机构应坚持自身储备为主,储备点保障为辅的原则,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对储备点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储备条件的企业,要按规定取消该企业作为药品储备点资格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8.推进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认真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粤府办2017 50 号)的要求,支持医疗机构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对议价品种以医联体等形式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谈判采购、组团集中配送。对我县药品交易的议价品种实行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提升医疗机构议价能力和议价效果,解决因分散议价导致的短缺问题。各地药品采购
7、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引导,推进选取合理议价方式,理顺药品价格,保障药品供应。三、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短缺药品供应的重要性,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加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协调机制建设,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协同、人人分享的药品保障制度。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领导责任,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附件 2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1 整合资源,加强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建设。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办
8、与(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配合省、市 2017 年 12 月底前完成哨点布局;持续推进监测网络体系建设。2 健全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2018 年 6 月底前公布调整后的县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药品清单。3 强化综合监测预警。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到 2020 年建成基于大数据应用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4 建立多部门的短缺药品信息共享及会商制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9、国 资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2018 年上半年建立机制,持续推进。5 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上下联动机制。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2018 年 9 月底前制定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方案,持续推进。序号 重点任 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6 建立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县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参与持续推进。7 实施短缺药品定点生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分别负责,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持续推进。8 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县卫生计生局、县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食品 药品监管局参与2018 年建立县级短缺药品储备,持续推进。9 推进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卫生计生局参与 2018 年启动工作,持续推进。10 建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领导责任,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各级财政应结合现有的资金及渠道统筹安排药品储备工作必要的资金,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县人民政府负责 2018 年启动工作,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