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14 年-2015 年度)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为确保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立项指南。一、项目建设思路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旨在实施关于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及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基础之上,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重点通过抓好教材编写、过程控制、质量保障等措施,为我校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创造更好
2、的教学条件和育人环境。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一)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建设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以及密切联系实际为目标,学校将资助建设一批适用面较广、教学效果显著、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优秀研究生教材。力图通过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的新教材的编写和出版来反映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和整体办学水平,扩大我校在全国高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的影响。同时,为满足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迅速发展对高质量教材的迫切需求,学校将对各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的建设予以重点支持。拟资助 8 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 3 万元,资助期 1-2 年。项目要求:a.鼓励编写与出版面向
3、公共必修课程、面向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及特色课程的教材。要求教材除了具有系统性外,提倡引进一些国内外正在研究的热点内容,并介绍其发展趋势。 b.对于专业性教材,从内容选择到组织结构上均应着力于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以符合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基本要求。c.各新增专业学位教材必须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出版一些实践性较强的探索性、案例型教材。 d.鼓励编写与出版英文教材。(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本次课题申报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重点在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研究生创新能力等方面,拟资助10 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 1 万元
4、,资助期为 1 年。申报指南如下:1.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拟资助 7 项,资助额:1 万元/项)1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2 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研究3 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方式研究4 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研究5 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研究2.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研究(拟资助 7 项,资助额:1 万元/项)1 研究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研究2 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长效机制研究3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库建设研究4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评估体系建设研究5 研究生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创新研究(三)定向资助项目拟对研究生公共课教学改革及部分研究生专业课程改革进行资助,目标是将资助课程建设
5、成省级以上精品课程,采取指定相关领域专家主持、相关学科教学人员参加的研究团队的立项形式;另设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管理专项研究资助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人员主持。拟资助 7 项,资助额:1-3 万元/项。项目分别是:1 博士生英语公共课建设2 硕士生英语公共课改革3 历史学科教学测量与评价4 研究生体质测试及体育俱乐部管理及建设5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效益提升研究6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管理研究7 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研究8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研究三、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项目建设方案要反映现代教育思想,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创新,项目
6、一定要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2.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经验,并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在岗人员。3.项目组成员应合理组合,规模适度、队伍精干。4.项目完成时间为 1-2 年,从 2014 年 11 月起执行。四、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的申报组织和评审工作,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公示后立项执行。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指南的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审查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立项申请书。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的项目经公示后批准立项实施。五、项目的管理经研究生院批准立项的项目,实
7、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负责制。研究生院对批准的项目予以经费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第一次在正式立项后一个月内按照总经费的 60%划拨,第二次在中期检查合格后一个月内划拨剩余的 40%。教材项目根据负责人、研究生院、出版社三方协议另行规定。项目管理实行滚动制,对于执行期为一年的项目,研究生院将在 2015 年 6 月底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执行期为二年的项目,研究生院将在 2015 年 11 月份进行项目中期检查。教改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持人通过所在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申请进行结题验收。研究生院将加强对项目的检查与指导,对项目建设开展不利的项目,将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该项目。研究生院201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