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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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6 页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号)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对“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2018 年 12 月 17 日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宁夏永衡正检测有限公司) 、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及施工单

2、位(宁夏闽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 3 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经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位于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内,占地面积 26760.98m2 ,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0655.22“,北纬 353649.36“。隆德县城热源厂锅炉房由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0 开始建设,第 2 页 共

3、 6 页做为隆德县城区集中供热的热源厂,截止目前先后安装了 29MW 链条炉 2台、29MW 循环流化床锅炉 2 台、46MW 循环流化床锅炉 1 台、58MW 链条炉 3 台,共 8 台燃煤热水锅炉,总供热能力达 336MW,供热面积 340多万 m2。8 台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均按建设时的环保要求配套建设,按照目前的环保要求,已不能实现烟气的稳定达标排放,2017 年被自治区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并要求限期完成提标改造。因此,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对这八台锅炉的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将 2015 年以前安装的 2 台46MW(5# 、6#)流化床锅炉中的 1 台(6# )更

4、改为 58MW 链条炉;对现有 1 台 46MW 流化床锅炉、2 台 29MW 流化床锅炉、2 台 29MW 链条炉采用的麻石水浴除尘器全部拆除、改造更换为布袋除尘器,安装气力输送系统,新增双碱法脱硫塔系统设备及 SNCR 法脱硝设施,更换后的 1 台58MW 链条炉脱硫除尘措施与上述相同,脱硝采取 SCR+SNCR 联合脱硝;土建部分包含脱硫塔底座基础、循环水沉淀池、水泵、引风机及各种配套装置的相关基础。SNCR 法脱硝工艺的各种相关配液水池、水泵、气动配送设备相关基础等;配电系统:新增脱硫塔与 SNCR 法脱硝工艺的电力电缆等设施;新增 2000KVA 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及引风机、水泵变

5、频柜等设备;拆除原有砖砌 60 米高烟囱并新建 4 座 45 米高钢制烟囱,4 座烟囱全部改造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同时更换原有烟道和风机;改造锅炉的空预器及省煤器系统;将原有 258MW 链条炉脱硫工艺由石灰石-石膏法改造为钠钙双碱法,脱硝工艺原料由液氨改造为尿素;新建第 3 页 共 6 页一座 15m2 危废暂存间。(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目前建成的 8 台锅炉建设及环保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010 年立项建设安装 2 台 29MW 循环流化床锅炉和 2 台 14MW 链条燃煤热水锅炉,项目以关于 229MW 及 214MW 节能热水锅炉代替26 台共 84MW 小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6、表的批复 (固环函【2009】98 号)文件批准,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因县城规划采暖建筑面积增加,将 2 台 14MW 链条燃煤热水锅炉更换为 2 台 29MW 链条燃煤热水锅炉,并于 2011 年 4 月对 4 台锅炉环保设施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 2011 年立项建设安装 2 台 46MW 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考虑到供热稳定运行及安全供热,将其中 1 台 46MW 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更换为 1 台 58MW 链条燃煤热水锅炉,并于当年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 2015 年立项建设安装 2 台 58MW 链条燃煤热水锅炉,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单碱湿法脱硫设备和 S

7、NCR+SCR 联合脱硝设备,2016 年完成锅炉环保设施建设,但因新环保排放标准的实施,已建设的环保设施不能达到新标准的要求,该项目的环保设施没有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8 年 7 月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评分两部分,2018 年 8 月编制完成了隆德县城集中第 4 页 共 6 页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 年月编制完成了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以固环函【2018

8、】95 号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固环函【2018】135 号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准该项目。项目于 2018 年 8 月底开工建设,11 月项目基本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三)投资情况项目概算总投资 9742.36 万元,概算环保投资 9742.36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0%;实际总投资 9830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主要是对 2010 年建设的 2 台 29MW 链条燃煤热水锅炉、2台 29MW 循环流化床锅炉、2011 年建设 1 台 46MW 循环流化床锅炉和 1台 58MW

9、链条燃煤热水锅炉以及 2015 年建设的 2 台 58MW 链条燃煤热水锅炉共 8 台锅炉的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全部验收,其它工程内容不属于本次验收的范围。二、工程变动情况验 收 期 间 经 现 场 核 实 , 项目建设内容基本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相一致,未 发 生 重 大 变 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调试情况第 5 页 共 6 页(一)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锅炉排水、软水设备排水、脱硫废水、冲洗水和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水设备排水、脱硫废水和冲洗水经脱硫废水再生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隆德污水处理厂处

10、理。验收监测期间,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污水中 PH、化学需要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悬浮物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限值要求。(二)废气检测结果表明,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有组织废气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2 台 29MW 链条、2 台 29MW 循环流化床锅炉和 1 台 46MW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1 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80mg/m3、 SO

11、2400mg/m3、NO X400mg/m3) 。3 台 58MW 链条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 SO2100mg/m3、NO X100mg/m3) 。8 台除尘设备总除尘效率均99.8%,8 套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均 99.8%。(3)噪声第 6 页 共 6 页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检测值在 47.856.3dB(A)之间、夜间噪声检测值在 41.247.2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四

12、)固体废物项目建成运行投产后产生的固(液)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系统产生的石膏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废钒钛系催化剂。厂区原有的一座 6000m2 灰渣库为全密闭彩钢结构,新建 15m2 危废暂存间一间,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1)及标准修改单项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1)的相关要求。一般固废先存放到灰渣库,定期运至建材单位回收利用;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目前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新建的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

13、位处置。(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本项目涉及原辅材料、产品等主要有氢氧化钠、氧化钙、尿素等,都不属于有毒物质、易燃、氧化性和爆炸类物质。 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很小。 2.在线监测装置本项目已按相关要求安装了 5 套烟气在线监测设备,1#、2#两台29MW 链条炉共用一套,3#、4#两台 29MW 流化床锅炉共用一套,第 7 页 共 6 页5#46MW 流化床锅炉单独用一套、6#58MW 链条炉单独用一套、7#、8#两台 58MW 链条炉共用一套。目前该设备正在调试当中,调试完成后即可进行验收。3.其他设施项 目 原 有 3根 60米 高 砖 砌 烟 囱 , 其 中 258

14、MW 用 1 座 烟 囱 , 烟 囱 内 径3m; 246MW 共 用 1座 烟 囱 , 烟 囱 内 经 2.8m; 429MW 锅 炉 共 用 1座 烟 囱 , 烟 囱内 径 均 为 2.2m。 目 前 已 全 部 拆 除 。 新 建 4根 45米 高 钢 制 烟 囱 , 其 中 258MW 用 1座 烟 囱 , 烟 囱 内 径 3.2m; 146MW和 158MW共 用 1座 烟 囱 , 烟 囱 内 经3.2m; 229MW链 条 炉 共 用 1座 烟 囱 , 烟 囱 内 径 均 为 2.5m; 229MW流 化 床 锅 炉 共用 1座 烟 囱 , 烟 囱 内 径 均 为 2.5m。 烟

15、囱 高 度 符 合 环 评 报 告 要 求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的批复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固环函【2018】95 号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固环函【2018】135 号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均未提出污染物控制总量。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隆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在外排过程中,均通过专用污水管道输送,不会直接接触土壤,且管道周围土层经

16、夯实处理,因此在排放过程中废水也不会渗入地下而影响水质;噪声第 8 页 共 6 页设备采取了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全部送建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非常小。五、验收结论验 收 期 间 经 现场检查与检测,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隆德县城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节能改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 照 国 家 建 设 项

17、目 环 境保 护 “三 同 时 ”制 度 , 基 本 落 实 了 环 评 报 告 书 及 其 审 批 文 件 中 提 出 的 污 染 防 治措 施 ,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 同 时 施 工 、 同 时 投 入 运 行 , 未 发 生 重大 变 更 。 各污染治理设施均能正常稳定运行,各污染物均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排放,企业内部环保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后续要求项目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并使污染物达标排放;(2)进一步完善各类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监测;(4)尽快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第 9 页 共 6 页(5)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要求。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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