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番禺至南沙东部高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番禺至南沙东部高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已列入政府部门建设计划, 招标人为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番禺至南沙东部干线高速公路项目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 25.5km,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 33.5m。推荐线共设桥梁 23km/2 座;全线共设隧道 2.5km/1 座,为长隧道;桥隧比例为 100;互通式立体交叉 5 座;估算总造价约 117 亿元
2、,平均每公里造价 4.59 亿元,其中建安费 85.08 亿元,平均每公里建安费 3.34 亿元。 2.2 招标范围 番禺至南沙东部高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以及融资方案测算工作等。 2.3 项目周期: 报告编制: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0 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报告修改: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后 15 个日历天 内完成。 2.4 合同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公路专业 ),服务范围应包含
3、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工程设计资质: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 近 5年内( 2012年 1月 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合同段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能力。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3.4 若存在单位负责人 1
4、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2、管理关系 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 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 投 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 信息登记 ,无 企业 信息登记 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企业 信息登记 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网( http:/)服务指南栏目。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 投标 的, 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意向书,意向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 (2)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7
5、年 9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现场报 名, 持 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 、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如为联合体,以牵头人名义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适用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为联合体,以牵头人名义提供) 联合体意向书 原件(仅 联合体 提供 ) ;上述资料的复
6、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及原件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 http:/ 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 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次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次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
8、名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 2)依法重新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 1800 号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 10 号大院二楼 邮政编码: 510288 邮政编号: 510000 联 系 人: 谭工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 020-89575041 电 话: 18903078112 传 真: 020-838
9、51603 邮 箱: 2017年 9月 18 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 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公路专业 ),服务范围应包含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 (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工程设计资质: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 5年内( 2012年 1月 1日至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合同段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 5 年 内 担任过 1 个 类似 项目 的项 目负责人。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 5 年 内 担任过 1 个 类似 项目 的路线分项 负责人。 交通量分析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最近 5年内担任过 1个类似项目的交通量分析分项负责人。 经济评价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 或高级经济师 ,近 5 年 内 担任过 1 个 类似 项目 的经济评价分项 负责人。 估算编制 分项负责人 1 交通
11、运输部(原交通部)甲级造价师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 ,近 5年 内 担任过 1个 类似 项目 的估算编制分项 负责人。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 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 的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此处的近三年是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开具时间的前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