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海关特殊区域管理前景分析国际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大多泛指一些国家政府划定的、有别于本国关境内一般地区并实行特殊政策、特别监管的区域。它在不同的国家表现为不同的名称和形态,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科学工业园区、跨境作业区等。在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赋予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措施的特定经济区域。 1990 年设立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我国首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二十多年来,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快速,经济效益突出,但法律和监管制度弊端也日益显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深入发展。本文基于当前物联网技术发展的新情况,结合我国
2、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大环境,对物联网技术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实际应用前景进行了具体探讨。 一、我国特殊监管区域的基本发展现状 (一)我国特殊监管区域的分布情况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逐一设立,截至 2012 年初,国务院在 26 个省(区、市)共批准设立了 7 种、共计 103 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中保税区 12 个、出口加工区 51 个、保税物流园区 5 个、保税港区 14 个、综合保税区 19个、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1 个、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2(中方配套区)1 个,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仍然是目前特殊区域主要业务形态。201
3、1 年我国特殊监管区域进料加工进出口 2091.6 亿美元,占比为44.6%;来料加工货物进出口 243.9 亿美元,占比为 5.2%;区域仓储物流货物进出口 1903.2 亿美元,占比为 40.6%。 我国各特殊监管区域发展方向不同,政策、进度不一,海关对这些区域的监管在模式上也各有特点。天津滨海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种类齐全,各有侧重,发展态势良好,在全国特殊监管区域中具有代表性。以天津保税区海关下辖的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及综合保税区为例,空客 A320 飞机由此起飞,欧亚大陆桥从这里起航,第三方物流、国际分拨配送、高新技术产业、国际服务业发展迅猛,货运量、报关单量、海关税收连年增长,区域发
4、展势头迅猛。 天津综合保税区为推动空客 A320 系列飞机天津总装线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了带动作用,当地航空展览和配件加工制造产业也随之兴起。2011年,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 4685 亿美元,同比增长 20.6%,实征税款 1235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36.4%,业务发展呈现“保税物流增长快于保税加工、中西部地区增长快于东部沿海地区、重点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等特点。其中,天津关区特殊监管区域全年共接受备案清单、报关单 28.4 万票,监管进出区货值 458.94 亿美元,征税 479.7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2%、32.7%和 29.0%。 (二)东部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优势明显
5、 总体来说,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以下功能:加工制造;检测、维修、研发;保税仓储;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3商品展示;港口作业;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具体而言,由于不同类型的特殊监管区域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其功能定位也各有侧重,不尽相同。 例如出口加工区,是为了规范加工贸易管理而设立的,因此在一开始仅有保税加工功能;再如保税物流园区,是在保税区实施“区港联动”的基础上、专门为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而设立的,因此明确规定不得开展加工制造业务。但自全国的出口加工区于 2008 年 12 月正式全面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及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后,除保税物流园区之外,其他各类区域
6、都已具备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等主要功能。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保税区不足的日益显现,保税港区应运而生。自 2005 年12 月 10 日首家保税港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封关运作至今,我国已经批准设立了 12 个保税港区,除具有港口功能外,还具备了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五大功能。其中,上海、大连、天津、海南等保税港区分别结合自身特点,加快创新、拓展功能,成为了对外开放的助推器。 2006 年,我国首个跨境工业园珠澳跨境工业园正式启用,园区在税收方面实行出口加工区政策,对物流的辐射作用日渐明显,2011 年珠海保税区、跨境工业区累计进出口总值达 58.3 亿美元,同比增长
7、8.3。2008 年以来,国务院分别批复的十几家综合保税区,尤其是东部沿海几家,为拉动外贸增长、加快对外开放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其中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成立一年多以来,通过实现区港之间的无缝对接,业务拓展能力显著增强,提高了苏州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4(三)目前海关对特殊监管区域的服务和管理模式 保税区的设立最初由国务院特区办牵头,但实际运营后的管理由各相关部委负责,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定。1990 年 9 月 10 日海关总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管理办法 ,后各地海关根据此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对进出上海外
8、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监管和征免税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对进出天津港保税区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的监管实施细则等。经过一段时间研究,1997 年 6 月,国务院批准了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规定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依法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实施监管。在这一办法中,对进区备案、进口进区货物免证免税、简单加工、加工贸易内销按料件征税等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此后,国家于 2000 年 4 月 27 日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于 2005 年 11 月 1 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
9、法 ,2007 年 8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由于以上办法规定较为原则,同时至今未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如何理解备案制,如何看待区内分公司,如何进行分批出区集中报关都属于空白。各地海关在实践中进行摸索,以原有口岸监管模式为蓝本,参照区外监管规定,在普遍性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细化办法,初步解决了执法被动、缺乏依据等困难。 以天津保税区为例,辖区包括了保税区、5物流园区、保税区(空港) 、综合保税区以及空港经济区,目前共制定制度规范 432 项,基本覆盖了区域主要业务,同时先后于 1997 年、2002 年、2006 年和 2011 年开发推广使用了
10、 4 套管理信息系统,对区域进行电子化监管,同时实行 24 小时预约通关和卡口全天通行制度,这些措施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促进作用,得到了区内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欢迎。二、海关推行物联网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实行的是一个自成体系、封闭式运行的系统,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或不适应:一是海关基础数据主要靠手工操作录入,效率低、差错多、重复率高,影响数据后期的传输和应用,大大降低了通关的速度和效率,人力、物力资源浪费严重。二是数据信息的获取和交换不及时、不充分,影响了海关业务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目前海关业务管理主要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进行,各直属海关之间相互独立,互不沟
11、通,暴露了条框分割严重、信息难以共享的弊端,对海关的风险管理造成极大障碍;现行海关通关的“橄榄型”作业模式也不能很好地适应海关构建包括“务实顺畅的大监管体系和周全可行的监督保障体系”在内的“管得住、通得快”大通关环境的需要。三是数据分散管理、口岸部门各自为政,断裂了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综合口岸部门的监控链条和整个口岸运行的整体性,制约了口岸整体功能的发挥。 发端于 20 世纪 90 年代的物联网(the Internet of Things) ,被认为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产业浪潮,是信6息科技领域一次重大的发展和变革机遇。我国政府把物联网定义为:通过信息传感设
12、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物联网技术对提升现阶段我国海关业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海关业务管理系统与系统外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兼容、协同和快速、高效运作,进而提高通关效率、推动贸易便利化进程,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当前,世界处于热炒“智慧地球” 、物联网大发展的浪潮中,中国海关亟需不断加强物联网基础建设,提升以 RFID 为代表的应用技术水平,加快海关物联网信息化、规范化、智能化的进程。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物联网技术需要海关、特殊区域管委会、相关企业等各方面的协调配合,这其中也会给相关部
13、门增加前期成本投入,部分企业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的心理,这无疑给物联网的推动带来一定的阻力。另外,我国物联网技术虽然起步较早,但是受信息传感技术的制约,我国在物联网关键技术设备上仍然落后于欧、美、日、韩等电子信息技术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这是又一制约我国物联网发展的因素。 尽管如此,我国政府对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一直给予了高度重视。2010 年 3 月 5 日,在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加快物联网的研发应用”明确纳入重点发展产业,物联网成为 2010 年“两会”的热门话题, “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物联网的研发应用”也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物联网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推动了中国物联
14、网建设从概念推广、政策制定、配套建设到技术研发创新的快速发展。2011 年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又将包括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7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云计算等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我国未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的支持已成为推动我国物联网快速发展的强有力的动力源,推动着物联网技术在我国各行各业应用的蓬勃发展。 物联网硬件的基本构成包括电子标签、天线、读取器和终端 PC。电子标签用于存储货物、车辆等信息,是被监控对象的唯一身份标示,它可以不断发射无线射频,将电子信息通过天线传输给客户终端;天线主要用于感应覆盖区域的电子射频信号,天线和读取器之间通过射频线缆连接,用于传输天线采集的射频
15、信号给读取器;读取器用于存储和处理天线采集的信号,并将处理的结果通过以太网传输给客户终端;终端 PC为物联网信息的显示和控制终端,将传感系统采集、处理的信号以人性化的形式展现给管理人员。 三、物联网技术在特殊区域监管工作中应用的设想 以物联网为基础,构建智慧型海关监管系统平台(如图 1 所示) ,重点在于利用物联网技术手段实现海关报关、通关、查验、监管等海关业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并提出以物联网为基础的海关基础信息服务系统平台的解决方案,使物联网技术在创新海关监管模式、提高通关速度、简化监管流程和提升海关监管信息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应用充分体现出来。具体包括以下四个系统:一是海关卡口智能门禁系统,主
16、要包括车号识别系统、集装箱识别系统、称重系统、LED 显示系统、电子闸门栏杆等子系统。二是集装箱电子关锁系统,采用低频有源 RFID 的主动式电子8关锁或超高频 915 无源的被动式电子关锁,在物联网卡口智能大门应用的基础上,获取各监管场所大门的进出门信息,结合海关用户电子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和甄别,根据监管法规判别是否可以放行,生成海关监管电子放行指令,并实现远程自动海关放行。三是运输工具动态监控系统,在任何时间了解海关监管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位置、运行情况和轨迹,从而使监管和指挥部门可以及时地掌握各种信息,达到对运输工具动态监控的目的。四是可疑对象重点监查系统,对比较容易走私的重点产品,如
17、石油、烟草、毒品、文物、化妆品、武器、数码电子产品、奢侈品等,以及对来自于走私猖獗的国家和地区的运输工具及货物,采取风险提前预警、提前监控和提前防范的监管措施,并对其动态和静态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重点布控,随时准备对其进行无遗漏的重点查验。 具体实践试点推行过程中,要以重点商品及保税设备的监管为研究方向,采用相关物联网技术辅助进行保税货物监管,实现智能监控等相关功能。 (一)在保税设备监管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海关对保税设备的监管,包括设备的备案、通关、年审、解除监管、稽核查等业务电子化手段应用不多,多依靠纸质单证作业,管理水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应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对保税设备管理,主要形式是在海关监
18、管期内的保税设备上粘贴一次性电子标签,在保税设备所在场所假设 RFID 读取天线,随时读取电子标签信息,并将此信息按一定频率传输给加工贸易平台,海关通过加工贸易平台对保税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同时通过在加贸平台上建立企业进口减免税等各类保税设备9的电子底账,可以实现对设备的备案、年审、解除监管等业务的网上办理,企业省去了向往返海关递交纸质单证的麻烦,既提高海关的行政管理水平,也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实现关企双赢。 (二)在展览展示汽车监管中的应用 充分利用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特殊的地域性质和优惠政策,开展进口保税汽车展览展示,保税展览展示汽车属于货值大的高风险货物,必须采取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利用
19、物联网无线射频技术可以实现对展览展示汽车整个物流过程、展览过程、退运留购出区过程加以严密监控,确保海关掌握车辆的全部动态信息。主要形式为展览展示汽车以整箱货物由境外运抵境内,并施加境外海关电子关锁,实现境内海关与境外海关共享电子关锁信息,整箱直提入保税区或保税物流园区后,在实施查验备案环节进行电子标签的录入和黏贴,保税仓库、仓库到展厅路线主要节点和汽车展厅覆盖物联网天线,用以实时读取车辆信息,并在海关监控端设置视听报警系统对违反规定车辆进行报警。海关可以对展览展示汽车进行全程监控,第一时间确定车辆所处状态。 (三)在卡口放行管理中的应用 在监管通道上,相隔一定距离设立具有可视功能的无线传送基站
20、,对移动中的电子标签,进行接力式全程实时可视化监控。适用于短距离的区港联动、区区联网及转关(直通关)环节,也可用于船舶与码头堆场的无缝对接。是搭建国际间及国内“绿色通道”重要技术手段,也是物联网建设中的又一新奇葩。 综上所述,根据 2012 年 2 月召开的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会长10会议精神, “十二五”期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新承担的任务是:实现转型升级,推动梯度转移,承接加工贸易向区内集中。我国海关已具备了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的环境,在国内监管和跨国运输中都可以找到相应的切入点。各级海关应当积极研究、深入探索,加快 RFID、读写等物联网技术应用的步伐,体现我国海关“四好”发展要求,为广大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注释: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京都公约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是指在一国的领土中,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及其他相关税款而言,被视为在关境之外,免于实施惯常监管制度。 截至 2011 年底,天津海关设计建设的“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信息化管理平台”中的 6 个模块已成功在天津出口加工区、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物流园区及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试点运行。至此,该关“信息围网”监管手段已覆盖关区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统一了作业流程,全年实现使用管理平台监管相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进出货物 4 万余吨,货值约 16 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