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分析摘要: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作了总结, 并结合多年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就如何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分析。质量是建筑的生命和根本,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目标,把握好工程建设的监督质量就是建设的目的和手段。质量是建筑的生命和根本,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目标,把握好工程建设的监督质量就是建设的目的和手段。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工程的质量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工程项目的质量
2、好不好会直接影响到其他许多产业的发展,而且也会影响人民大众的生活。作为建筑产品生命的工程质量,它的好坏不仅影响工程的使用情况,还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社会的安定造成很大的影响。随着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执监的快车道。工程质量监督正在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 但在转变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如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勘察、设计单位不能积极参加地基验槽、分部2工程验收; 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未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各工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者人证不符、未按照施工组
3、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 或者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没有针对性, 严重的影响了工程质量。特别是对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督尚属空白, 导致预拌混凝土的质量不能保证, 从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等等。针对以上问题, 结合多年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做如下简要分析。 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 1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 加盖单位公章后持有关文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监督机构对文件、资料真实完整的工程,
4、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 2 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在工程开工之前, 项目监督负责人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设计图纸以及有关文件而制定, 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内容包括重点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 工程实体质量重点监督检查的部位; 工程竣工验收的重点监督内容三个方面。监督计划应由站长或技术负责人审定, 项目监督负责人签发, 监督计划应明确监督职责, 将监督工作进行到底, 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32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 2. 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 建
5、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 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 不得指定分包单位, 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 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垫资或贷资为条件发包, 不应压缩合理工期。 2)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根据工程特点建立项目管理机构, 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并签订监理合同, 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工作。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 应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备
6、案手续。 2. 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勘察、设计任务。积极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在验收记录上签章。在施工过程中, 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文件,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 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 监理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健全, 监理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在工程监理过程中, 应当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4施旁站; 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
7、或安装前进行审查和检查; 对施工单位的设备、仪器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2)监理单位应见证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建筑材料的取样和送检; 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及对整改结果的复查; 应当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参与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认真收集、整理监理资料。 2. 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施工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施工任务。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格, 主要专业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后严格执行; 施工单位应当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进行管理;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施工操作技术规
8、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试验; 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 认真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2. 5 对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准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检测任务。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单位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必须符合规范; 并认真负责出具检测报告。 3 建筑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 51)建筑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以巡查为主要方式, 并辅以必要检测的监督检查制度, 采取抽查和关键部位重点监督相
9、结合的方式; 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有关工程质量记录文件进行检查, 以保证其有效、及时、完整。 2)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 主要抽查地基处理、地基基础防水、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的质量情况。 4 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督 主要检查生产厂的生产许可证、相应的生产设备、质量检查仪器; 监督检查生产厂各种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出厂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的质量; 有关质量控制
10、资料和质量检测数据。 5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1) 建筑工程按照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完工后, 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单位出具施工竣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必须合法、有关机构人员必须到位, 应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及标准, 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应现场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测, 对观感质量进行评价; 应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包括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建设程序的文件和资料; 竣工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由项6目监督负责人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 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深入到每个工程的施工现场,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监督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要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 使建筑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