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当前城市规划管理现状及问题对策分析【摘 要】: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进入 21 世纪以后,城市化步入快速发展阶段,规划管理方面的新问题也不断涌现,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与此相适应的城市规划实施机制。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是在城市规划管理中仍旧存在很多问题,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城
2、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城市和社会的发展来说,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解决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水平,成为当前热议的话题。本文将对重点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进行重点探讨,希望对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的健康发展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 一、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 1、法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不够规范 行政法制的要求对城市规划领域来说就是要规范城市规划的组织编2制、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行政行为,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和具体的行政行为。就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行政立法状况来说,规划编制、审批行为缺乏招投标或政府采
3、购、时限、公示、听证、调整等程序性规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补偿行为缺乏完整的程序、范围、标准、实施条件甚至是原则性的规定;非许可类行政审批的设定权限、范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在现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诸多的问题都是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造成的。 2、缺乏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 对我国的城市规划来说,对城市规划的决策权似乎都属于政府领导跟个别规划专家,城市规划似乎离社会公众的视野越来越远,这就很难保证城市规划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在城市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和部门规划自由裁量权过大,而规划师和公众只是城市规划决策的执行人和贯彻人,这不利于对城市规划管理行为的约束和监督
4、,也容易产生腐败问题,使社会公众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和实现,会被某些团体或者个人所占有。这时的城市规划决策已经远离了城市规划的初衷和目标,也不利于城市的长久良性发展。 3、部门之间相互干预,不利于规划与审批权的实施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的区规划局都会处于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双重领导之下,区政府负责管理区规划局的人财物,市规划局则对区规划局的业务进行领导。这时区规划局的规划审批权就会受到很多限制,因为有的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部门会为了个人或局部利益,使制定的政策有失偏颇或得不到有效的贯彻与执行。当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3不够充分,由于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上的缺陷,城市的规划原则和规划行为不能保证城市
5、规划的整体利益,即使现在的备案制度对权力的监督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问题,也不利于规划审批权的科学有效的实施。 4、缺乏有效的内部制约制度 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虽然最近几年国家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力度,违法建设数量有所下降,也有效降低了违反城市规划的开发活动,但是从总体上看,就单个开发项目来说,涉及违法的现象却在增加,规划许可后的变更也是有增无减,例如增加建筑面积、对总平面布局进行修改等。究其原因,这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缺乏有效的内部制约制度有很大的关系,致使有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不当使用或违规使用规划许可权,未能有效规范和防止城市规划管理
6、中的不当行为。 二、城市规划管理的改进策略 1、对城市规划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检查 众所周知,城市的规划要着眼于城市长远的建设与发展,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且常抓不懈。首先,对土地使用以及建设活动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保证相关的建设没有超出城市规划的要求和目标。其次,要定期、不定期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对相关的责任人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再次,对城市规划职能部门的执法过程要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对于执法过程中的偏差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于4玩忽职守、腐败等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打击,进而保证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最后,要建立
7、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规划项目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尽量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实行“四线管制” 建设部推行的“四线管制”主要是绿线管制、紫线管制、蓝线管制、黄线管制,即为了有效保护城市的不可再生资源、生态资源、空间资源和历史资源等,对城市中原有绿地系统、水系、城市道路、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街区等进行重点的规划编制和管理,从而避免因为决策失误而对城市的资源造成破坏。所以,对于通过规划划定的四线范围,审批过后,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管制措施,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 3、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有效决策机制 从城市规划管理的实践和发展趋势来看,单单依靠政府实施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各
8、种利益团体、组织的介入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为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进行有效的互动和协商,这也有利于社会及公众及时理解政府的政策,尽快将有效的政策和决策进行贯彻和落实。所以,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委员会要由政府组织设立,成员可由专家、学者、公务员、非公务员组成并确定合理的比例,使他们共同参与到城市规划的决策事务中来,这能够有效避免地方政府规划决策的随意性,减少规划失误和变更,同时可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4、加强规划审批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5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的行为,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对传统的规划审批制
9、度进行改革与创新,具体说来,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对于非许可类审批事项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措施加以规范,对于没有批准或者没有许可的规划项目也要进行备案,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的后续监督与管理; (2) 、对行政许可审批中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给予总结,对不规范的行为要进行及时有效的清理; (3) 、要积极转变城市规划管理的理念和职能,对管理的体制和方式进行创新,提高城市规划的效率和质量,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公正、协调、廉明和高效。 5、建立问责机制 要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与控制,就要将规划管理的责任进行层层的分解与落实,
10、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城市规划的执行和监管,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做到权责明确。对于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要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责任,以规范城市规划管理的正常秩序,保证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对城市规划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就需要重视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吸收最新的科研成果,最主要的是6要加强改进城市规划管理的策略研究,积极转变管理的观念,对传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要注重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问责机制等。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城市规划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才能保证我国城市的长久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张春祥,李忱毅我国城市规划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宁波经济丛刊,2004,(01) 贾云燕,刘达谈城市规划中居住小区设计J陕西建筑,2008,(01) 张衡宇城市规划中建筑色彩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建设教育,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