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家长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学历( 位) 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单位行政职务社团职务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单位地址居住地址子女户籍地址荣誉称号获奖情况子女姓名 与申请人 关系 子女身份证 号学籍号首选中 考 报 名 号 1毕业学校 选择的学校 及年级备选 2工作单位意见(盖章)年 月 日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教育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1.“中考报名号”一栏仅初升高填写。2.“选择的学校及年级备选”一栏义教段不填。填表须知一、荣誉称号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 “
2、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 “高新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计划人选、 “百人计划”人选、天府学者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二、本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先交省或市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省市人才办、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或市人社局)确认盖章后,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并按规定到有关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申请人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区属学校报相关区(市)县教育局,申请就读市直属学校(包括石室中学北湖校区 、成都七中高新校区 、树德中学光华校区 、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 )的报市教育局。三、本表一式四份,并附以下材料:1、现居住户口复印件(申报时出示原件) 。2、学位证、荣誉证书或四川省特聘专家证书复印件(申报时出示原件) 。3、拟选择高中阶段(高一除外)学校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所属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学籍专用章)出具普通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拟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除外)学校学生,需出具现就读学校证明。注: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