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川乡2018年秋冬季生态环境治理攻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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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高川乡 2018 年秋冬季生态环境治理攻坚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乡 2018 年秋冬季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加快改善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思路以不断改善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实施科学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加强执法检查,严格督导考核,深入推进秋冬季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二、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继续扩大全乡绿化种植面积,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目标。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3 月 31 日,全县细颗

2、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1 天。三、重点工作在全力做好沧县 2018 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沧县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沧县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沧县水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高川乡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强化省级空气站点周边精准管控。把全年任务分解到月,把月度目标细化到天,按照当日空气质量和天气条件,制定省级空气站点周边的清扫洒水计划,并备齐水源、抓好实施。10 月 25 日前,对站点周边 2000 米以内的工业、扬尘、餐

3、饮等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查统计,建立台帐,11 月 15 日前整治到位。整治过程中,环保所负责配合做好工业企业污染源管控,城建所负责配合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管控,安监办负责配合做好餐饮油烟污染源管控。明确专人专班,负责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控和精准施策。 (牵头单位:环保所;责任单位:环保所、城建所、安监办等)(二)强化“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由环保所,企管站、城建所等部门配合,在禁止“一刀切”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界定标准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再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造册,建立真实、清晰、明确的“散乱污”企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完成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

4、搬迁、规范改造、扶持提升等措施,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依法一律关停,到2018 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自 2019 年 1 月起,巩固 “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牵头单位:环保所、企管站)(三)强化铸造、再生胶、塑料制品产业转型升级。县工信局要加快制定铸造产业和再生胶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市环保局沧县分局要全程提供业务支持,明确环保、排放等标准。方案出台后,乡政府组织辖区内涉及企业加快整改,整改完成前一律断电停产,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监督;整改完成后

5、,由市环保局沧县分局牵头进行综合验收,确保 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铸造、再生胶等产业转型升级。未按时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同时,要按照沧县塑料制品生产行业临时规范要求,加快推进塑料制品产业转型升级,确保 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转型升级。未按时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新型墙材、印刷行业等可参照此模式执行。 (牵头单位:企管站、环保所)(四)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进一步压实秸秆禁烧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网格化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六定”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切实配齐配强应急人员和应急设备。要加大源头

6、管控,全面清除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焚烧隐患。对发现露天焚烧的,由乡镇、市环保局沧县分局、县公安局互相配合,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要求,严格落实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拘留一起、曝光一起。对一周内发现 3 处及以上着火点的行政村,对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由农业办负责,指导各村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直接还田,秸秆青贮、微贮、氨化,秸秆生物质成型燃料、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养畜等综合利用技术,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6%以上。 (牵头单位:农业办;责任单位:环保所、派出所、农业办)(五)强化上级发现问题整改。针对生

7、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及省、市、县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要严格按照沧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沧县气指20181 号)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加快整改进度,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限期整改。化被动为主动,提高自我发现、自我处置问题的能力,组建巡查队伍,加快建立辖区、行业污染源清单台账,并加大巡查频次,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真正实现精准管控。 (牵头单位:乡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六)强化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0 月底前,县工信局、市环保局沧县分局要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按照

8、严禁“一刀切”的原则,加快制定我县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明确错峰生产和停限产企业名单,将停限产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指导乡镇规范落实。乡政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企业明确监管责任人,通过查看用电量、实地突击检查、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狠抓企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停限产措施的落实。县供电公司要全力支持,实时监控重点企业电量波动,随时提供企业用电数据。凡发现私自生产的,市环保局沧县分局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县电视台要利用“守护蓝天”专栏做好宣传,同时追究监管责任人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企管站、环保所;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派出所)(七)强化黑加油点和黑加油车取缔。由安监

9、办牵头,派出所配合,以物流集散地、国省干线周边为重点,组织各村立即对本辖区内的黑加油点和黑加油车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摸底排查,按照“关停一批、撤销一批、拆除一批、收缴一批、销毁一批、惩处一批”的总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快取缔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牵头单位:安监办;责任单位:安监办、派出所)(八)强化河流污染巡查。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大对辖区内河流的巡查力度,及时清理堆存在河床、河边、河道以及沟渠坑塘等地的垃圾弃置点,及时发现水质异常河段,及时取缔农村污水直排入河。加强现场执法,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偷放、超标超总量排放和非法倾倒行为;对水质不

10、达标河段,必须查清污染源,精准施策,对能查明污染主体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其加快治理,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全面取缔并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并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由农业办牵头负责,对河流沿线畜禽养殖场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确保年底前河道沿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非法畜禽养殖场全部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水利办;责任单位:水利办、农业办、派出所)(九)强化坑塘排查治理。由水利办负责于 10 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坑塘污染情况的排查统计工作,按照水利坑塘、生态坑塘、纳污坑塘和养殖坑塘划分标准进行分类,分别由水利办、城

11、建所、环保所和农业办逐一制定治理措施,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年底前治理达标;整治达标后,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杜绝污染反弹。如因气候影响或时间原因无法治理达标的,必须向县水务局和各自牵头部门书面备案。县水务局要组织人员,强化巡查督导,督促乡镇加快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水利办;责任单位:城建所、环保所、农业办)(十)强化土污染防治工作。环保所牵头负责,以农用地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年底前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污染程度,对污染地块聘请第三方资质公司进行综合治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试点开展对石油、化工、电镀、制药等行业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工作。深入开展固体废物、

12、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确保底数清、去向明。 (牵头单位:环保所;责任单位:农业办、城建所、农业办、企管站、卫生院等)(十一)强化村庄绿化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同一规划、逐步推进的基础上,坚持“环村有绿带、道路有绿网、街心有绿地、广场有绿荫、庭院有花果”的“五有标准” ,全面提升美丽乡村重点村的村庄绿化水平。 (牵头单位:美丽办;责任单位:相关村)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沧县 2018 年秋冬季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高川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东启同志兼任。乡镇党委政府是本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

13、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托我县生态环境领域“条块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相关任务要求。(二)强化督导检查。乡党委、乡纪委要对各村、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落实、转办交办事项未限期办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切实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条幅、标语、宣传册、微信号等宣传渠道,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曝光环境违法案件,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公开“12369”环境污染举报电话,鼓励引导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四)强化行政处罚。坚持铁腕治污,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信访举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涉气、涉水、涉固(危)废企业的巡查管控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置,倒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同时,加快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用黑名单制度,严惩失信企业。(五)严格考核问责。将 2018 年度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对各村、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考核权重,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纪委监委采取约谈、通报、处分等形式,严肃问责,处理结果公开曝光。同时,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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