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编号:5110292018000004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二 O 一八年三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 邀请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3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6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49第七章 评标办法 51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613第一章 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 内江经济技术
2、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5110292018000004。二、招标项目: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本 项 目 共 1 个 包 。包号 包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备注001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200 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
3、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1、供应商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48.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4、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0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04 月 03 日 每天上午 9:00- 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5、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内,供应商可以在我公司指定网站上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完成网上报名,其效力等同于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04 月 17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6、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2018 年 04 月 17 日 10:30 时-2018 年 04 月 17 日 11:00 时)八、开标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3 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5采 购 人: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区汉晨路 488 号联 系 人: 郑老师联系电话: 0832-207046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四川省成
7、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邮 编:610000标书售卖电话及联系人:028-87797107 转 883 (姚先生) 质疑、投诉处理联系人:028-87797107 转 882(刘女士)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联系人:028-87797107 转 893(财务部) 项目具体事项电话及联系人:余女士、陈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028-87797107 ,87796339,87797837-836 、13111881103传 真:028-87793161二 O 一八年三月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采购预算(实质
8、性要求)001 包采购预算:200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001 包最高限价:/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
9、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
10、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7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11、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12、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4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5 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6 投标保证金金 额:001 包,金额4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
13、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9902000134498716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1日 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8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8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103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10310 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87
14、793103/87796339/87797837 转 88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11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3117。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12 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 转 88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800
15、 号天府四街 66 号航兴国际广场 1 号楼 17 楼。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3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联系电话:0832-2070309。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星桥街中段 166 号 。邮编:641000 。1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9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5 招标服务费 定额35000
16、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16 送样提醒 本项目不适用。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17、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前期参与
18、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