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议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发步伐的日益加快,我国的城市规划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行政管理工作,为城市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城市各项建设事业协调、稳定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区域性差异较大,城市经济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我们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如何做好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成为我们目前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 问题 对策 一、前言 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改善人们生存空间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担负着城市规划建设的重任,但是随着现
2、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一些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本文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有效对策。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都在进行城市规划改造建设,以便能够为建设现代化城市奠定基础,但是有些地区盲目追求其规划成果,导致了一些弊端的出现。有些地区为了尽快完成规划指标,缩短规划时间,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措施进行所谓的“城市规划”:1.城市建设时序混乱,先建2房后修路、大量绿地被占用,建筑垃圾大量遗弃,严重污染了城市的生活环境;2.城市建设过程中扩展建筑规划面积,随意破坏历史建筑,影响地区风貌;3.城市建设中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3、造成环境污染等,这些现象充分说明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缺乏应有的调控管理,城乡规划体制分割脱节,城市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做的不够到位,以下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阐述其问题所在: (一)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 城市规划缺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城市规划自身存在的缺陷。另一方面是我国的城市规划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必然导致某些建设单位钻法律的空子,违章乱建、扩建各种类型的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范化发展。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双重领导,负责规划管理的部门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直接影响到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此外,各个行政部门不能充分协调配合,规划局在“规范审
4、批权”的行使上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保障,而只能按照政府的要求制定规划原则,某种意义上可能会忽视对城市的整体经济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规划管理的实施手段相对缺乏 许多城市的规范执法主体的管理职能易被忽视,城市一体化规划管理模式尚未形成,导致城市规划协调统一难以落实。城市规划依法审批管理工作不到位,其施工工作也无法正常启动完成,加之城市规划管理经费投入不足,使得城市规划管理实施工作比较麻烦。 (三)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公众监督 3大部分城市的规划决策权集中在相关部门的领导者手上,这也就导致了其缺乏公众监督的作用,对城市规划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评价,缺乏客观性。仅仅是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的
5、少数人决策,其自由裁量权过大,而且其规划管理与实施工作一直都是由规划管理者单方面动作,可能会造成决策主体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公众监督。同时,也可能会使公众利益被群体利益替代,忽视城市规划管理在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某些领导者会利用职权对规划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 三、解决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规划法律体系 运用法律手段,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政策,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规范制定许可自由裁量权,将城市的土地利用、管理等多项活动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中,保证城市协调发展。各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紧抓法制建设工作,规范有效的规划许
6、可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科学、合理地实施。此外,在规划实施工作中,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必须按照申请、审查、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等必要环节来进行审批规划,切实制止各种审批越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发生,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向着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二)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 合理的许可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能够保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遵循其城市发展客观规律,稳定、健康发展。其次,改革管理体制,可以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管理重要作用,健全城4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的随意性,从而切实制止各种不按法律规定进行审批的越职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发生,严格
7、有效地依据管理体制进行规划管理工作,能够为城市规划起到辅助作用,使其能够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更好地为城市化建设服务。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 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决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长期的管理工作,要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除了依照法律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是不够的,还要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划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去抓好。实际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各种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行为,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有效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并及时进行反馈处理,减少由于违法规划带来的损失。在以前的规划管理实践中,很多地方缺乏基
8、本的监督管理,内部监督大多形式化,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所以为了实现其监督,通过上级政府派出城市规划监察人员,依据法律规定以及规划制度,对负责人进行有效监督,这样有利于层级间的监督审查,也进一步约束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强化监督力度。最后,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有效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规划决策机制 为了实现科学、有效的区域管治,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由委员会成员共同决策或者参与规划事务,解决有些地区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避免单方面听取主要决策者的意见,可以吸取多方5面的建议,客观地对城市规划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
9、管理,成员可以包括:专家、学者等,旨在对城市规划发展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协助地方政府及规划部门做好规划工作。 (五)提高规划管理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对城市生活质量的提高、经济效益的增长以及整个城市的发展起着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不仅需要有很好的管理才能,还要有一定的实操能力,将规划落到实处,进行有效实施,这就需要我们的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以及良好的道德水平,既能够协调、合理地规划好整个城市的规划建设,同时又要自觉遵守监督管理制度,让公众能够参与到城市规划工作中来,提供更多的意见或者建议,监督其工作内容,拓宽规划思路,从而更好地把握城市规划意图,为
10、城市规划建设添砖加瓦。 总之,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法利用及开发经营活动协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必须依靠科学、合理的规划管理手段才能建设出适应现代化经济需求的城市区域。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保护城市生态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客观的态度规划城市,以人性化的措施管理城市,营造一个生态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城市经济发展与规划建设同步进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奠基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冯现学.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62乔兴亚.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漫谈J山西建筑.2008.(17) 3解更生.城市规划管理有关问题浅析J山西建筑.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