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邹议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结算审核摘要: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结算审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本文首先介绍了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查的准备工作及审查内容,然后对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清单模式;结算审核;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结算审核准备工作 一般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包括:施工发承包合同以及与工程有关的相关合同;招投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投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图纸(含竣工图、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经批准的开、
2、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工程结算文件等以及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因此在结算审核准备阶段应做到如下几点:(1)熟悉招投标文件、工程发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2)熟悉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情况等。(3)审核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二、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查的内容 2图 1 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查的内容 三、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1.订立合同不规范,缺乏操作性和约束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承包范围、双方的责任与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费用计算或调整、奖惩等,是
3、约束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文件,它贯穿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及结算审核的全过程,是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和结算审核的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但在现实情况下有些业主对施工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承包商就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签订合同便开工建设,可到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办法,连设计变更限制条款也没有,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具体约定,承包商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以此为办理签证借口。更有甚者,个别业主凭意气用事,口头承诺订立合同,或对合同疏于细心推敲,造成合同不够严谨,缺乏操作性、约束力。 2.设计变更、漏项、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引发结算争议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变更、漏项、工程量错误等在合同结算中约定不
4、明,由此而引发的结算谈判和争议调解是结算及审核工作的焦点和难点。 (1)设计变更引发费用索赔 一般情况下,变更分为业主变更、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变更。业主变更导致的增加费用无疑都是由业主承担。而对于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就须权衡和甄别,因为施工中的部分技术方案变更或新技术应用不产生3费用索赔。但在目前市场环境下,个别承包商为了增加利润会通过设计联络单提出设计变更,业主若甄别不清或疏于管理,就可能出现新的变更,随之带来的就是结算费用谈判;还有部分业主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没有设置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特别是没有重视变更后的工程量变化与投资增减的记录,这一切都会给承包商索赔留下签证的
5、机会。 (2)工程量计算错误或清单漏项引发索赔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签订的施工合同多数为单价合同。由于造价咨询机构清单编制人员的水平或责任心等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性描述不清或欠准确,造成投标人理解上的差错,或者发出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差距较大。按常规考虑,未详细列出的施工内容应该包含在清单的综合单价中,而承包商则会认为报价是按给出的项目特性描述来考虑的,应增加新的清单来补充原项目特性未描述的工作内容,从而发生不必要的结算索赔纠纷。工程量计算错误还可能引发不平衡报价或“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承包人由此获取超额利润,给业主带来损失,不能体现合同的公平与合理。如何调整,调整比例多少合适
6、?一直是业主与承包商结算纠纷的重点之一。 (3)工程施工过程管理不规范引发索赔 施工过程签证手续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监理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没有旁站记录,导致工程结算缺乏依据;业主方对于变更不能及时给予明确意见,造成工程效率低下或工期延误,引发索赔。 3.施工过程中政策性调整争议 4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简称“03 规范” )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简称“08 规范” )逐步对规范参与工程各方的计价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与地方政策性调整文件约定不一,如何在结算中
7、处理好合同与地方政策性文件的关系是结算中须思考的问题。同时,建筑材料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特别是遇到有些年份(如 2008 年)出现市场跳跃式的涨价,业主与承包商在合同执行中矛盾重重,风险分配等进入两难困境。 4.结算资料不规范,预算人员变动频繁,使工程结算的困难因素增多 工程结算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变更、签证、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费用调整的政策性计价文件。但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资料,特别是工程签证单、索赔和反索赔等文件资料往往不够完整,或者是签署意见的资料前后矛盾,导致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生理解歧义,产生争执。同时,一方面工地施工管理人员多数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中
8、的技术资料,往往对结算资料关注不够,另一方面预算人员对现场情况了解甚少,或者是兼职预算人员,施工现场的变更或签证资料不能及时书面反映,也无法进入结算中,这在装饰工程中反映更为明显。工程签证资料的效力是结算的核心,近些年,工程结算中时常出现签证单、索赔文件阐述不明确,致使结算不能准确计量的现象。同时,管理人员,特别是预算员更换频繁,预算员对工程情况了解不实,资料移交和整理过程中丢失现象比较严重,换一批人结算就从头再来。5有些签证单现场负责人签字意见不明确,或缺少某方面的签字,在结算中这些资料被确认为问题资料不能进入结算,或者在结算审核中被扣减。5.工程实施过程中暂估价材料与认质认价材料的内涵不一
9、致,引发结算争议 暂估价是招标人对工程中一些材料因技术复杂或不能确定详细价格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的实际价格,避免投标人在该部分使用不平衡报价或恶意低价竞价而提前设定统一价格的材料、设备或工程。但在暂估价材料的招标、认质认价过程中会出现所认定的价格与原投标价格的内涵不一致。如:招标中暂定材料为铝合金格栅,但在认价中只认定了铝合金型材的价格,如何换算,争议很大;还有,个别承包商在投标时实施不平衡报价,盲目地对定额规定的材料含量进行了调整,且超出了一定的范围。认质认价材料在综合单价中如何计算,说法不一。 四、减少结算及审核纠纷的措施与对策 1.加强合同管理,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调价办法 对业主与承包商
10、签订的施工合同要仔细推敲,合同谈判中要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一些涉及结算问题的条款,预算管理人员必须参与,加大结算调整的详细条款。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必要时要通过法律咨询完成审核,确保合同条款严谨,同时,合同条款中的调整依据一定要与清单模式下的计价方式一致。合同中要明确业主与承包商的责、权、利,同时要特别对价款结算、变更计算、风险、索赔等有关事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以便规范结算。对于业主方来讲,需要在评标过程中仔细6审核投标企业的标书,防止不平衡报价产生的风险。同时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调整范围、影响因素、风险幅度、报价风险。 2.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工程签证手续,避免结算争议 (1)提高清单的编
11、制质量 为提高工程量清单的质量,招标人应委托信誉好、业务水平高的造价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以减少人为的差错;招标期间适当给予投标人复核工程量清单的时间,确保清单工程量的准确;选择两家以上的造价从业机构核实工程量。08 计价规范从法规角度上对加强造价咨询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作出规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的出现,最大限度地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减少清单量的差错几率。 (2)规范工程签证手续,确保变更和签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于由设计修正、设计漏项、现场变更等因素引起的不可预见的工程量,业主方要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理签证制度,所有签证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记录等为依
12、据,签证过程监理方全程参加,确保量的真实、准确。工程实施中,预算人员应参与对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监控,熟悉中标预算各子目和工作内容,避免签发与预算重复的签证。要深入工地掌握实际情况,熟悉施工过程、施工工艺,了解施工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对填写签证内容要注意工程做法表述准确,内容明确,对说而不明的变更和签证及时修正,这样可以避免结算时形成争议。 (3)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效力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改变了过去以“量、价、费”为主导的静态7管理模式,使清单中工程量不进入竞争,而仅限于价格的竞争。因此,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计取,也就要以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计工程量。工程资料是工程计量的核心,
13、结算时要做好竣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工程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的收集、编号、分类。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预算人员要经常下施工现场,及时收集施工过程的签证、变更等资料,新增项目需重新组价依据及工程签证、索赔依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这是编制好工程结算的前提和基础。作为结算编制的支撑性材料如验槽记录、隐蔽记录、地勘报告等关联性的数据应能相互印证,有可追溯性。预算人员在项目结算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预结算人员尽可能不要频繁更换,以保证施工图纸和洽商变更、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工程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同、投标文件等是结算时遵循的原则性文件,竣工
14、图一定要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工程实况。同时提高预算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是做好结算的基础。 (4)综合单价的审核 综合单价审核要点。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其单价调整的审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偏差将对单价产生影响,是否调整按合同约定。若合同未做约定,根据福建省现有规定,在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单个项目工程量的变动幅度超过30%,并导致合同总价变动幅度超过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发承包一方可以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经另一方确认后变更合同价款;未超过上述幅度8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如工程量清单中 010304001001 190mm 厚空心
15、砖墙数量为 780m3,单价为 240.54 元/m3,合价为 187621.2 元,合同总价为 630 万元,结算时工程量为 1020m3,工程量的变动幅度为(1020-780)/780=30.76%,合同总价变动幅度为(1020-780)240.54/630=0.91%,虽然单个项目工程量幅度超过 30%,但导致总价变动幅度并没有超过 1%,所以单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对于工程量清单外项目,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合同未约定的,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变更合同价款。对于重新提出综合单价的,其单价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或经市
16、场询价后确定,取费标准按中标文件中的相应标准计算。 科学、合理地认质认价,严格执行计价的时效性 材料价格的确定及材料价差的计算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在结算及审核中不容忽视。对工程中暂定价材料,在认价或招标采购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暂估价包含内容进行认价,结算时与原暂定价找差。工程造价部门颁布的文件及规定,在执行时一定要关注其时效性。对于费率或总价下浮的工程,一定要注意变更或者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例下浮。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及审核是一项系统、复杂且政策性强、反映技术经济综合能力的工作,做好工程结算和结算审核,需要在完善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结算办法、完善竣工结算资料、规范签证办理、严格把握政策文件等方面不断提升水平,合理使用清单计价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9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50500- 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3韩俊.浅谈工程结算审核J.技术与市场,2011(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