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山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学术交流活动管理,鼓励和支持学术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管理的学术活动:1.参加国内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学术论坛、报告会等交流活动;2.外单位知名专家、学者和全校教师面向我校师生作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统称学术报告);3.主办或联办学术会议。第二条 科研处和各单位共同负责全校学术活动的管理。任何学术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报告人和学术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学术活动的政治和社会影响负全部责任。涉外学术交流活动需报校外事办公室备案。第二章 学术报告第三条
2、学术报告的具体要求:1学术报告内容要反映学术最新成果,具有先进性、针对性、科学性、前瞻性,确保学术报告的质量和水平,避免一般性知识的介绍和经验交流,杜绝将一般性授课内容作为学术报告内容。2原 则 上 各 院 部 每 学 年 学 术 报 告 不 得 少 于 3 场 。 另 外 ,校 内 教 授 、 博 士 原 则 上 每 学 年 要 作 1 场 学 术 报 告 。3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做学术报告,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硕士以上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是某一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4.各 层 次 的 学 术 报 告 均 应 提 前 3-5 天 广 泛 宣 传 。 每 场 学术
3、 报 告 时 间 为 2 小 时 左 右 。第四条 学术报告由各举办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各单位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制订学术报告计划,填写黄山学院学术报告计划表。本校教师学术报告举办两天前由举办单位填写黄山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邀请校外专家学术报告举办一周前由邀请单位填写黄山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哲学社会科学类还需报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审批,批准后,报科研处备案。学术报告举办前三天内作好海报宣传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将有关资料(包括讲座的内容、时间、地点、照片、专家的学术背景资料等)整理归档,留存单位备查。第 五 条 学 术 报 告 完 成 情 况 列 入 各
4、学 院 及 其 领 导 班 子 年 度考 核 的 重 要 指 标 。 学 术 报 告 的 完 成 情 况 以 黄 山 学 院 学 术 报告 申 请 表 和 报 告 佐 证 材 料 为 准 。第 六 条 学 术 报 告 酬 金 发放标准:1 校 外 专 家 学 术 报 告 原 则 上 按 下 列 标 准 付 酬 :正 高 级 职 称 人 员 : 2000 元 /场 ; 副 高 级 职 称 人 员 : 1000元 /场 ; 其 他 人 员 报 告 酬 金 参 照 上 述 标 准 执 行 。邀 请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专 家 、 学 者 来 校 讲 学 , 酬 金 可 视报 告 内 容
5、等 另 行 确 定 , 并 报 分 管 校 领 导 审 批 。2 校 内 专 家 学 术 报 告 原 则 上 按 下 列 标 准 付 酬 :正 高 级 职 称 人 员 : 500 元 /场 ; 副 高 级 职 称 人 员 : 300 元 /场 ; 其 他 人 员 报 告 酬 金 参 照 上 述 标 准 执 行 。3 上 述 学 术 报 告 酬 金 为 税 前 金 额 。 外 请 专 家 的 交 通 费 、接 待 经 费 由 承 办 学 术 活 动 的 单 位 承 担 。4. 二级学院举办的学术报告酬金从学院包干经费中支出;学校层面邀请的专家酬金从相关部门专项经费支出。第三章 学术会议第七条 参
6、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规定:学 校 鼓 励 教 师 个 人 参 加 各 种 学 术 会 议 。 学 术 会 议 的 主 题应 紧 密 联 系 参 加 者 的 科 研 工 作 和 学 校 的 学 科 建 设 与 发 展 , 并有 助 于 提 高 我 校 的 学 术 地 位 及 办 学 声 誉 。 参 加 者 凭 主 办 单 位邀 请 函 , 并 填 写 黄 山 学 院 教 师 参 加 学 术 会 议 申 请 表 , 由 所在 部 门 签 署 意 见 后 报 分 管 科 研 的 校 领 导 审 批 , 报 科 研 处 备 案 ,所 需 经 费 原 则 上 由 参 加 者 的 科 研 经 费 支 付 。
7、第八条 关于主办或联办的学术会议的规定:1学校鼓励教学单位或挂靠在我校的学(协)会主办或联办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以扩大影响。各单位应尽可能争取主办或联办全国性或全省范围内的学术会议。2申请举办学术会议,应提前半年将书面报告送交校科研处,科研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内容进行论证审核,并报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经学校批准后,由申请部门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准。3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后,承办单位应组织精干的筹备班子,明确分工,精心准备。应提前30 天填写黄山学院举办学术会议审批表,报告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数、主要专家、会议议程、实施方案等。4凡由我校教学单位或各类学会主办或联办的学术会议,会议经费原
8、则上由举办单位具体筹措,鼓励举办单位积极向上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争取,筹措会议所需经费。学校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资助。5会议结束后,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必须将有关会议的全套材料(会议批文、通知、与会人员名册、提交的论文,及有关会议的录音、录相、照片和会议报道等),于一个月内汇总、整理后送交校科研处。第四章 附 则第九条 向国内外学术活动投寄的稿件,若属保密性质的,需按保密审查程序逐级审理,经同意后,方可寄出。第十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活动档案,及时登记和掌握本单位和个人学术活动情况,每学期开学和结束分别向科研处提交本单位组织学术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第十一条原黄山学院学术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校科20073号)同时废止。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具体情况另行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