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HJCG2018JZXCS056号 项目名称: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路由器交换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2018年11月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路由器交换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并磋商。1、项目编号:HJCG2018JZXCS056号 2、项目说明:为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路由器交换机采购及安装。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
2、进行转包或分包3、服务内容: 项目业主: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项目名称: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路由器交换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 评价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4楼开标室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路由器交换机采购及安装项目4、采购预算:人民币300000元(超出此预算价作废标处理)5、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申请及声明(原件)(2)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
3、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18 年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应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
4、评分结果。注:(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集中考察:无6、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仟元整,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及缴纳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在邗江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 )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
5、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8、磋商文件领取信息:磋商文件发出时间:2018年11月20日磋商文件在邗江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确认函原件送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快递,快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5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采购科。收件人:张思婕,联系电话:0514-82882275)。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响应文件接收信息:(1)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
6、18 年 12 月 4 日 下午 2:10(北京时间)(2)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4 日 下午 2:30(北京时间)(3)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 35 号邗江人防大楼 4 楼开标室10、响应文件接收人:张思婕 11、开标有关信息:(1) 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4 日 下午 2:30(北京时间)(2) 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 35 号邗江人防大楼 4 楼开标室1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1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顾章杰 联系电话:0514-870860
7、00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 172 号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14、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磋商文件编制:张思婕 联系电话:051482882275办公室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 35 号,邗江人防大楼 5 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2018年11月20日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 则1、适用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投标人”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采购内容的货物及相关服务。3、磋商费用3.1 投标人
8、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响应性文件编制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4.1 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元”。4.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
9、标人公章或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4.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6 投标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5.1 投标人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5.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5.3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磋
10、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第一章第5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商务条款偏离表;(3)合同条款;(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6.1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1)服务承诺;(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6.2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投标报价需包括涉及到项目所有费用6.3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
11、由投标人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7、磋商保证金7.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及缴纳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在邗江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交易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五个工作日 内凭收据原件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
12、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争性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7.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的;(4)投标人无真凭实据恶意举报,经相关监察部门查实后与交易中心无关的。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1 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密封,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3、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2018年12月4日下午2:30前启封”字样。8.2 如果进行二次封装的,内外层封袋均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2018年12月4日下午2:30前启封”字样。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8.3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按时递交磋商保证金的;(3)未在规
14、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确认函的。9、诚实信用9.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9.2 投标人不得以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磋商10、磋商组织10.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磋商。10.2 磋商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磋商程序11.1 磋商小组审阅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磋商程序。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的
15、服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11.3 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11.4 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1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3)未按时送达投标确认函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
16、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11.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投标人:(1)所有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2、评分方法和标准。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
17、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1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服务、履约、经验荣誉等。12.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3、确定成交中标人13.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18、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3.2 成交中标人确定后将在扬州市和邗江区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投标人质疑的,向成交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1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中标人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19、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邗江区政府采购活动。13.6 交易中心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7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交易中心均不退回。14、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5、签订合同15.1 成交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15.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中标人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中标人为参加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4 成交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5.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16、质疑16.1 投标人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
21、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6.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交易中心或采购人。16.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
22、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16.4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6.5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中心将提请财政部
23、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6.6 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书面质疑的回复请质疑单位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采购科领取,外地供应商的质疑回复函交易中心将采用邮寄或者快寄,邮费到付)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交易中心或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7、投诉17.1 质疑投标人对交易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七、诚
24、实信用18.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8.2投标人不得以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在邗江区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8.3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8.4 投标人不得虚假
25、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第三章 评分标准条款 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磋商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得满分30分;小数保留2位2技术响应(37分)产品技术参数分37分:1、 产品首先必须满足硬件配置要求(参数表中标明的必须满足项),不满足的不进入实质性评审。2、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细技术偏离表并加盖公章,技术偏离表不完整的不进入实质性评审。2、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中带“”的内容,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3、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中的其他项,有一项发生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4、不能保
26、证新设备和原有设备在所有的网络协议上完全兼容的扣 5 分。3技术方案(10分)在对信息化系统的现状和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根据技术方案以及对需求分析和满足程度进行打分:1、核心路由器方案:按照对现状和需求分析详细程度,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及先进性进行综合评分,得分05分;2、核心交换机方案:按照对现状和需求分析详细程度,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及先进性进行综合评分,得分05分。4 实施方案(13分)评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评审:1、 有设备模拟配置文本、根据配置的正确性及完整性等方面评分,好得 8-10 分,一般得 5-7 分,差得 1-4 分;2、 有与产品品牌一致的原厂认证工程师证书,一个
27、证书得 1 分,最高 2 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3、 有详细的测试验收方案得 1 分,无不得分4、 未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本项不得分。5 业绩(6分)提供2017年元月以来类似网络类合同范例,起点标准:15万元(含15万元),合同与网络无关的不得分,在起点标准以下的不计分。符合起点标准每份合同2分,满分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合同原件)6售后运维服务及培训(4分)1.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保期售后服务方案、出现问题 2 小时内到现场、收费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 02 分,未提供详细的质保期后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2. 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培训服务方案评审,包括培训时间、内容、人数等,得分 02 分,未提供详细的培训服务方案不得分。注:1、对于磋商文件中写明需提供原件的有关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其原件或公证件,否则与之对应项不得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需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