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4)2017 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 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 2018 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抵销权属抗辩权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答案:B解析: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因此,A 项说法错误。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B
2、项说法正确。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而不是物。因此,支配权的客体不一定是物,C 项说法错误。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因此,D 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2.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答案:A解析: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
3、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只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因此,A 项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B 项说法错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 项说法错误。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
4、因此,D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3.2000 年 4 月,甲得知乙出版社非法出版发行甲的小说,但未予理会。由于乙一直未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甲遂于2003 年 5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B.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害行为D.本案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 21 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
5、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8 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本题中乙的侵权行为一直持续,而且仍然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甲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因此,C 项说法正确。4.甲公司在 2005 年至 2007 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
6、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答案:A解析: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形成的债的关系只能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效力,对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虽然甲公司实际履行合同时是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履行,但是因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所以当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的义
7、务时,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因此,A 项说法正确。5.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
8、为。本题中,任某起初拾得颠簸掉落的一件货物并据为己有,属于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构成不当得利;后来,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 D 项说法正确的。6.甲公司于 6 月 10 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 6 月 15 日前答复。6 月 12 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 6月 14 日到达乙公司。而 6 月 13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A.6 月 12 日B.6 月
9、 13 日C.6 月 14 日D.6 月 15 日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 19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合同法第 2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本题中,因为甲公司的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所以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也就不可能因为甲公司要撤销要约而失效,故排除 A、C 项。 “6 月 13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
10、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这实际上是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已经属于新要约,因此甲公司关于订购红木的要约在 6 月 13日失效,失效的原因是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故排除 D 项。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7.刘某提前两周以 600 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 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海鸥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 30%手续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B.刘某应当支付 300 元的退票手续费C.刘某应当支付 180 元的退票手续费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
11、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 39 条第 2 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题中,航空公司关于“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 30%手续费” 的规定实际上就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该格式条款本身并不存在合同法第 52 条、第53 条规定的情形,另外, “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 30%手续费”的规定并不是免责条款,也没有加重客户责任、排除客户的主要权利,因为飞机起飞前两
12、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很可能导致该机票无法在两小时内售出,造成航空公司的损失,收取手续费是让退票者分担损失的措施,并未违背公平的原则,该格式条款是有效的,故 A、D选项错误。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本题中的“机票价格” 可以按照机票票面价格解释,也可以按照机票折后价格解释,因此应当作出不利于航空公司的解释,所以刘某应当按照购买机票的折后价格支付退票手续费,即 180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8.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
13、情形消灭?A.因混同而消灭B.因混合而消灭C.因结婚而消灭D.因免除而消灭答案:D解析: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 合同法第 9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和混合并不是债消灭的原因,故排除选项 B、C.合同法第 106 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同归于一人,即并不会出现债的混同
14、而消灭,故选项 A 说法错误。合同法第 105 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本题中,甲、乙结婚后,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9.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乙是通过哪种交付方法取得电脑所有权的?A.现实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简易交付答案:B解析:交付通常是指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移转。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交易上的便利,交付已不限于这种现实的直接占有的移转,而是有了许多变通的交付方法。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所谓简易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此时,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题中,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该电脑的占有虽并未现实地转移给乙占有,但乙已经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此种交付方式实际上就是占有改定,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辅导司考一卷资料 司考二卷资料司考三卷资料司考四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