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试题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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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 CPA经济法试题(二)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能导致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有( )。A.人的出生B.时间的经过C.侵权行为D.自然灾害【答案】ABCD【解析】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事件(选项 ABD)和行为(选项 C)。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A.预购商品房B.房屋所有权转让C.房屋抵押D.租赁商业用房【答案】ABC【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

2、中的下列免责条款中,无效的有( )。A.排除因故意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B.排除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C.排除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D.排除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答案】ABCD【解析】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选项 AD);(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选项 BC)。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可以取得合同解除权的有( )。A.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B.因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C.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拒绝交付标的物D.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明确表示拒绝交付标的物【答案】ABCD【

3、解析】(1)选项 AB:如果标的物为可替代物,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如果标的物为不可替代物,因买受人的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 AB 是否正确,值得商榷,但官方公布的答案将其视为正确答案);(2)选项C: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出卖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3)选项 D:出卖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5.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有( )。A.合伙人缴纳的实物出资B.合伙企业对某公司的债权C.合伙企业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D.合伙企业

4、借用的某合伙人的电脑【答案】ABC【解析】合伙企业财产包括:(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债权);(3)依法取得的其它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6.某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担任该基金总经理B.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C.依法为该基金提供担保D.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答案】BCD【解析】(1)选项 A: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担任该基金总经理);(2)选项BCD:不视为执行企业事务。7.甲、乙分别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后甲变更

5、为有限合伙人,乙变更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乙对其合伙人性质互换前的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甲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C.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C【解析】(1)选项 AB: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 CD: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6、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认股人缴纳出资后,有权要求返还出资的情形有(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C.公司发起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D.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答案】ABD【解析】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9.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A.甲上市公司向某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股票B.有 30 名股东的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股票公开转让C.有 199 名股东的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引入 3 名风险投资人

7、D.乙上市公司向所有现有股东配股【答案】ACD【解析】(1)选项 AD: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包括配股和增发)还是非公开发行新股,均须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选项 B: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3)无论是普通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超过 200 人而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还是已经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都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10.甲会计师事务所被人民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8、.将乙为他人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价值计入计酬基数B.对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派参与破产企业清算工作的政府官员不发放报酬C.甲聘用外部专家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D.甲就自己为将乙的抵押财产变现而付出的合理劳动收取适当报酬【答案】BCD【解析】(1)选项 A: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原则上不计入管理人报酬的标的额;(2)选项 B:清算组中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不收取报酬;(3)选项 C:破产清算事务所通过聘用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4)选项 D: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

9、取适当的报酬。1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质押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被背书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B.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转让背书C.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D.被背书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答案】ACD【解析】(1)选项 AD: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即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2)选项 BC: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1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有( )。A.承兑人被宣告破产B.付款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C.

10、承兑附条件D.出票人被宣告破产【答案】ABC【解析】持票人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主要有:(1)被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选项 C);(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不包括出票人)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选项 ABD)。1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受让方在受让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应当满足特定的资格条件,下列关于该特定资格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B.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 3 年以上,最近 2 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C.受让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

11、是自然人D.受让方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答案】ABD【解析】选项 C:受让人应为法人,不能是自然人。1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央企业所属境外企业发生某些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中央企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事件的有( )。A.境外企业的开户银行破产B.境外企业发生重大资产损失C.境外企业受到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D.境外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答案】ABCD【解析】境外企业发生以下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报告中央企业;影响特别重大的,应当通过中央企业在 24 小时内向国资委报告:(1)银行账户或者境外款项被冻

12、结;(2)开户银行或者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破产(选项 A);(3)重大资产损失(选项 B);(4)发生战争、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危及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选项 D);(5)受到所在国(地区)监管部门处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选项 C);(6)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件。15.下列垄断协议中,须由经营者证明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且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才能获得反垄断法豁免的有( )。A.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达成的垄断协议B.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达成的垄断协议C.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达成的垄断协议D.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

13、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达成的垄断协议【答案】ABD【解析】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技术性卡特尔);(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标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合作卡特尔);(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不景气卡特尔);(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出口卡特尔);(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的(1)至(5)需要证明;(

14、6)、(7)不需要证明。16.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可以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措施的有( )。A.查阅、复制被调查经营者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财簿等文件和资料B.查封、扣押相关证据C.进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进行检查D.冻结被调查经营者的银行账户【答案】ABC【解析】选项 D: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查询”(而非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17.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 7 家主要企业的领导人召开“行业峰会”,并就共同提高本行业产品价格及提价幅度形成决议,与会企业领导人均于决议上签字,会后,决议以行业协会名义下发全行业企业,与会 7 家企业的市场份

15、额合计达 85,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行业协会实施了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B.7 家企业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C.7 家企业实施了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D.行业协会实施了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答案】AC【解析】(1)选项 AD:该行业协会“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属于“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的行为”;该行业协会不属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谈不上“行政垄断”的问题;(2)选项 BC:根据本题所述内容,7 家企业实施了“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尽管

16、 7 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 85,但不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8.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中,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C.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采购合同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答案】ABD【解析】选项 C:“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专属适用中国法律。考生应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法人,不属于“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9.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与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除法律、行政法

17、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股权质押合同自办理质权登记时生效B.股东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C.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全体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D.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可以将股权质押给本企业【答案】BC【解析】(1)选项 A: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与债权人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质权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2)选项 C: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和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3)选项 D: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20.下列关于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

18、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外商直接投资的汇入和汇出均须在外汇局办理登记B.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获利润可以留存境外继续用于直接投资,也可汇回境内C.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资格和投资额度由外汇局负责审定D.境内机构向境外直接投资,须由外汇局对外汇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核【答案】AB【解析】(1)选项 C:中国证监会负责 QFII 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 QFII 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2)选项D:对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已经取消了原来对外汇资金的来源审核,改为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三、案例分析题【案例 1】2

19、013 年 3 月 18 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 4 月 1 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 1 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 1200 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 400 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 1 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之后的 8 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 100 万元。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20、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 500 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 200 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

21、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关于甲与戊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乙关于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并要求戊返还机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乙关于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 200 万元价款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丁与丙之间的保证关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丁关于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若机床未被甲出售给戊,甲和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到

22、期后,机床所有权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案例 1 答案】(1)乙关于甲与戊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2)乙关于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并要求戊返还机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尽管承租人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戊基于善意取得制度(戊善意、对价取得、已经交付)已经依法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乙已经丧失了对该机床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戊返还该机床。(3)乙关于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 200 万元价款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 1/5 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乙未支付的到期价款为 300 万元,已经超过了合同总价款的 1/5,丙有权要求乙支付到期(300 万元)与未到期(200 万元)的全部价款。(4)丁与丙的保证关系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5)丁关于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6)机床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乙。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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