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与法律文书复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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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文书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是( )A具有强制性效力的文书 B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书C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D具有执行意义的文书2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文书是( )A逮捕证 B批准逮捕决定书 C提请批准逮捕书 D逮捕决定书3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不准离婚的案件,判决结果应当写为( )A不允许原告与被告离婚 B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C不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 D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4下列选项中不能由律师代书的文书是( )A民事起诉状 B辩护词 C行政起诉状 D民事上诉书5民事起诉书中的案情部分,主要内容写( )A当事人身份事项 B争执的焦点和具体内容

2、C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力 D分析论证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6行政上诉状,首部当事人的称谓应写( )A上诉人(原审 X 告) ,原审 X 告 B上诉人(原 X 告) ,被上诉人(原 X 告)C原 X 告(上诉人) ,原 X 告(被上诉人) D上诉人(原审 X 告) ,被上诉人(原审 X 告)7海事案件的起诉,应制作( )A海事起诉状 B海事诉状 C民事起诉状 D经济起诉状8合议庭评议笔录,其尾部须签名的有( )A审判长 B书记员 C合议庭成员 D审判长书记员9第一审行政赔偿调解书的事实部分之后,写明( )A调解的理由 B协议的内容 C调解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D调解的理由和协议的内容10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

3、判决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行政诉讼的特点,就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进行( )A说明 B分析 C分析论证 D叙述11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维持原判的写( )A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 “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C “维持原判” D “驳回上诉”12在涉外民事裁定书中,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凡涉及外国人的姓名外国企业和组织的名称机关名称以及国名国籍等,书写时应( )A写该国官方文字 B写该国官方文字,之后括注汉字C写汉字 D写汉字,之后括注该国官方文字13再审刑事判决书,自诉人提出申诉,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写( )A “原审自诉人”

4、 B “申诉人(原审自诉人) ”C “自诉人” D “申诉人(自诉人) ”14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针对犯罪的( ) ,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对被告人的行为作出法律上评断。A事实和证据 B情节后果 C性质特点 D事实性质情节15在起诉书中,引用法律规定遇有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海关法规,进行走私,情节严重的” ( )A直接引用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款B引用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C先引用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款,后引用刑法的规定D先引用刑法条款之后,相应地引用有关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16在起诉书中,流氓案件的被害人刘海英的姓名,可写为( )A刘 XX B刘海英 C刘 X 英 D刘

5、海 X17制作起诉书,写被告人住址时,对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写( )A户籍所在地 B暂住地 C常住地 D除写明户籍所在地外还应写明常住地18人民检察院对曾被批准逮捕,因故撤销了原逮捕决定,或者因作免予起诉,不起诉处理而释放后,又决定批准逮捕时,必须( )A在原批准逮捕决定书中说明继续有效 B制作决定逮捕通知书C在原批准逮捕通知书中说明继续有效 D重新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19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核心内容是( )A法律依据 B犯罪证据 C逮捕理由 D犯罪事实20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除刑罚的,应制作( )A免予起诉决定书 B免予起诉意见书 C不起诉书 D不起诉决定书21

6、下列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 )A判决书 B起诉书 C呈请拘留报告书 D裁定书22记载出监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和监狱对其表现作出结论的法律文书是(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出监鉴定表 C罪犯奖惩审批表 D罪犯入监登记表23公证申请书的标题,应写明( )A公证申请书 B申请书 C公证申请书 D申请书24民事案件当事人认为法院生效的裁决有错误,向法院申请改变裁决的文书是( )A民事申诉状 B民事上诉状 C民事复议意见书 D民事再审申请书25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的文字记载是( )A讯问笔录 B现场勘查笔录 C侦查实验笔录 D调查笔录26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中决定事项写为:“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涉

7、嫌一案立案侦查。 ”该文书是( )A立案决定书 B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C批准逮捕决定书 D逮捕决定书27通缉令中当事人的称谓是( )A罪犯 B被通缉的人 C犯罪嫌疑人 D人犯28法律文书的主体(正文)内容的三部分之一是( )A案件由来 B审理经过 C交代事项 D案情事实29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书的正文部分包括( )。A事实和理由 B法律依据和事实 C法律依据和理由 D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30提交刑事公诉案件上诉状的应当是刑事案件中的( )A被害人 B自诉人 C被告人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31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批准破案时制作的法律文

8、书是( )A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B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C呈请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 D刑事案件破案总结32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中记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该内容属于( )A刑事案件法庭审理笔录的正文 B刑事案件判决书的正文C刑事案件法庭审理笔录的首部 D刑事案件判决书的首部33民事起诉状中“附:证据份“,属于民事起诉状结构中三大部分的( )A首部 B正文 C尾部 D附项34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属于刑事案件的( )A其他法律监督文书 B审查起诉文书C强制措施文书 D立案、侦查文书35法律文书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 )A用语法律化 B用语标准化 C

9、用语书面化 D用语成文化36人民法院在制作的民事法律文书中写明:“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该文书属于( )A民理判决书 B民事调解书 C民事裁定书 D民事决定书37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的被告,应当写明的情况是( )A名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 B姓名、性别、住址C姓名、职业、住所 D名称、所在地、经营范围38监狱起诉意见书中的当事人应当称为( )A罪犯 B犯罪分子 C被告人 D犯罪嫌疑人39人民法院在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单独判决赔偿的判决结果,应当写作( )A原告接受被告赔偿 B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C被告赔偿原告 D被告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

10、中属于公安机关制作的强制措施类文书有( )A立案报告表 B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C起诉意见书 D侦查工作方案E呈请拘留报告书2再审民事裁定书适用范围包括( )A中止诉讼和终结诉讼 B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C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3下列选项中由当事人制作的文书有( )A起诉状 B上诉状 C答辩状 D民事再审申请书 E法律意见书4下列选项中由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书有( )A合同审查意见书 B法律咨询书 C民事起诉状 D遗嘱 E法律建议书5刑事自诉状的正文部分主要包括( )A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B案由和诉讼请求 C诉讼的事实和理由D证据和证据来源 E证人姓名和住所6司法文书

11、的制作主体主要是( )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检察机关 D人民法院 E监狱7法律语言的特性有( )A 自身系统的完整性 B表意的专业性 C使用主体的集团性8民事决定书的适用范围有( )A是否准予回避 B民事罚款 C民事拘留 D不予受理 E财产保全9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 )A起诉意见书 B起诉书 C立案决定书 D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E批准逮捕决定书10律师办理的非诉讼事务的法律文书有( )A 仲裁申请书 B仲裁协议书 C纠纷调解书 D指定仲裁员函件 E民事授权委托书11律师实务文书属于( )的组成部分。A法律文书 B司法文书 C规范性法律文书 D非规范性法律文书12下列属于公安机关内部

12、审批案件使用的文书是( )A立案报告 B破案报告 C结案报告 D立案决定书13刑事委托代理合同中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包括( )A参加法庭辩论 B承认放弃和变更诉讼请求C接受和解 D提起上诉14 法律文书的修辞方法有( )A选择修辞法 B结构修辞法 C详略修辞法D辅助修辞法 E规范修辞法15不立案通知书送达对象是( )A控告人(单位) B公安机关 C检举人(单位) D被告人16申请支付今的制作主体不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债权人 D债务人17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书的只能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律师18在什么情况下,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需要补正

13、?( )A裁决书中发现有文字排印错误 B裁决书中发现有计算错误C裁决书中没有写上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D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没有签名19按照规定,下列公证书应贴照片( )A经历公证书 B学历公证书 C结婚公证书 D赠与公证书20按照审判程序区分,下列行政裁判文书适用于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A发回重审的行政裁定书 B准许撤回上诉的行政裁定书C再审行政判决书 D提起再审的行政裁定书 四、写作练习题(要求:1格式正确,事项齐全;2 文字简练,表述准确;3 未给明的事项可以合理虚拟或以代替。 )1根据下列案情拟写一份行政起诉状,案情如下:县向阳乡砖瓦窑场是乡办集体企业。1997 年,农民戴与乡政府签订承包

14、经营合同,合同规定:乡政府为甲方,将砖瓦窑发包给乙方,提供场房场地制砖机械;戴为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向甲方上缴承包金额 6000 元;承包期 1 年,自当年 1 月至 12 月底止。戴承包后,又以发包方的身份,与金签订制砖技术承包合同,承包期为 1 年,合同规定:金为乙方,给甲方生产成品砖 200 万块,每块售价按 005 元计算,由甲方每块提取 0015 元(含上缴税金购置架子车和覆盖物),乙方分取 0035(含购置柴油,工人工资,工具修理费用) 。合同生效后,金即进行生产。合同履行了 8 个月,金生产成品砖 68 万块,折合人民币 34 万元,其中金领取 3200 元

15、,其余由戴收存。1997 年 11 月,向阳乡税务所通知金缴纳制砖产品税。金当即申明按合同规定由戴承担。税务所坚持让金纳税,否则以砖折抵,并宣布冻结金生产的砖,不得出售。金到县税务局上访,县税务局于 1998 年 8 月 7 日作出处罚:金是机砖生产者,应依法缴纳产品税 3500 元;金没有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罚款 500 元。金不服处罚决定,和地区税务局申请复议。复方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金向县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原告:金,56 岁,汉族,省县乡农民。被告:县税务局法定代表人:常,税务局长。(注:本题选自 2000 年 4 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被

16、告人徐文于 2000 年 4 月 1 日上午 11 时许,将一张侮辱自诉人人格的小字报贴在工厂食堂门口醒目之处。午饭时引起群众围观。全厂轰动,影响恶劣。被告人在小字报中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污蔑自诉人道德败坏,无情断绝了与他本人的恋爱关系,而与李平恋爱是为了骗取李平的钱财。还造摇说自诉人与李平刚认识几天就在公园乱搞男女关系,当场被公园保安人员抓住,受到罚款处理。4 月 1 日下午,厂保卫科人员经过调查了解,掌握了可靠的证据,证明小字报是被告人所写。于是,保卫科人员对被告人进行了来历的批评。被告人当时表示接受批评,同时,还愿意在车间大会上向自诉人赔礼道歉。当日下午 5 时下班后,车间主任王林在全车

17、间大会上让被告人检查时,被告人却忽然蛮横起来,当众继续造谣生事,胡说小字报所说的都是事实,绝对可靠,还对自诉人破口大骂,再次公然侮辱诽谤自诉人。自诉人王娟与被告人徐文都是市工厂一车间工人,工作上有一些联系,关系一般,被告人于 2000 年 2 月向自诉人写情书,要求建立恋爱关系,被自诉人断然拒绝。以后被告人又连续两次向自诉人求爱,均被自诉人拒绝,并告知自诉人已有男朋友。于是被告人怀恨在心,寻机报复,企图给自诉人造成难堪的局面。同时于 2000 年 3 月通过本车间主任打听到自诉人的男朋友是本市公司部门经理李平。自诉人王娟,女,汉族,23 岁,住市区街号,市人,市工厂工人。被告人徐文,男,汉族,

18、25 岁,住市区路号,市人,市工厂工人。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有: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保卫人员高华车间主任王林及车间工人赵辉朱利可以证实有关情况。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已构成公然侮辱诽谤罪。被告人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因此,自诉人于 2000 年 4 月日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款规定:“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注:本题选自 2

19、000 年 10 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3根据下列案情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李与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于 2000 年 10 月 8 日在市签定了一份大厦的期房认购书,暂定原告认购大厦的一套四居室住房(约 150m2)。认购书约定,被告于 2001 年 3 月份交房,原告李预付房价款 80 万元(分两次交清);同时还约定,等大厦封顶时,根据原合实际购房的套数面积,再正式签定购房合同,认购书同时作废,预付款转为购房款。2001 年 1 月份,双方正式签定了大厦的购房合同,原告李购买了大厦的 20022003 两套三居室住房,面积 150m2,每平方米按 6000 元计共计 90 万元

20、,除将原告预交的 80 万元转为正式购房的价款外,被告正式交房后,原合再补足所欠的应付房教。但是,在正式签定购房合同之后,被告未能按期交房,直至 2001年 9 月才正式交房,延误期限 6 个月。因原告系外地住房户,家室已于 2001 年初迁到本市,由于被合误期交房,不得不另行租赁住房居住,每月耗费房租 5000 元。原告向被合要求补偿损失,未能达成协议,最后不得不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补偿其因交房误期而给原合造成的损失 3 万元。同时提出,原合预交之房款中有 5 万元为定金,因被告违约,而应双倍返还。被告别提出,延误交房是因为市区扩宽路的路面,致建筑材料不能如期运入造成的,按合

21、同规定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构成合同违约,并提供了市公路局出兵的扩建路的证明材料作为证据。在庭审中,原合举出了公路局出具的在路扩宽期间,曾修筑了一条辅路,基本上不合影响运输建筑材料的文字说明。法庭经举证质汪和认证,认为被告所持的不可抗力理由不能成立,同时对原告所称预付房款中有 5 万元定金的说法,因合同中未予明确,也不予支持,最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延误交付大厦的住房达 6 个月之久,属于违约行为,对因此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主要责任,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的租房费3 万元。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要求予以驳回。诉讼费元,被告负担元,原告负担元。原被合基本情况如下:原告 李 ,

22、男,57 岁,省县人,个体工商户,暂住市区胡同号原告诉价代理人 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 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所在地址 市区大街号被告法定代表人 朱,公司经理被告诉讼代理人 孙,律师事务所律师注:文书编号统一为“第 1 号” 。文书日期统一为“年月日” 。文书署名应以“”代替,不得出现具体人名,否则视为作弊。4根据下列案件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余与姜王是中学同学,高中毕业后,由于三人一直未找到工作,遂于 1997 年 5 月起合伙做生意,往返于广州江西江苏等省市之间。由于经营有方,挣了不少钱。为寻找刺激,经常出没歌厅舞厅。2000 年 2 月 15 日晚,被告人余又与姜王等人来到市云

23、中音乐茶座唱歌。唱了约 3 小时后,准备离开,王在付费时向店方提出,话筒音质不好,希望店方少收费。店方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余原已准备离开,但听到王为付费与店主发生争执后,就返回来参与,直至王付足费用后才离开。事后,王姜纠集同乡与被告人余一起手持铁铣木棍等器械返回云中音乐茶座,对茶座内的门窗空调等设施进行打砸,并对在场人员进行殴打,当场将凌打倒在地。在殴打过程中,被告人余用铁铣砍伤被害人凌的面部。被告人余王姜打砸完毕后,逃离现场。凌的妻子叫来救护车,将凌送往医院救治,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马上组织人力负责此案的侦查工作。在侦查过程中,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拍摄了 2 组 10

24、 张云中音乐茶座门窗空调等被砸情况以及被害人凌面部损伤情况的照片,并对凌的伤势进行了法医鉴定。经法医鉴定证明,被害人凌面部损伤致客貌毁损,构成重伤。同时,公安机关还走访了当时在场的证人,经证人吴项证实,被害人凌的面部系被告人余用铁铣所伤。2000 年 4 月 17 日,被告人余在路号被区公安分局捕获归案,并被刑事拘留。4 月 20 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区看守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2000 年 2 月 15 日晚,被告人余与同学姜王因在市云中音乐茶座唱歌付费与店方发生争执,被告人余手持铁铣伙同手持器械的姜王等人对茶座的门窗等设施打砸的同时,被告人余还用铁铣砍伤被害人凌的面部,经司法鉴定,被害人

25、凌面部损伤致客貌毁损,构成重伤,被告人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于 2000 年 8 月 13 日以检刑诉2000322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犯故意伤害罪,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请市区人民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第 234 条之规定,对被告人余进行处罚。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被害人凌2000 年 6 月 2 日的陈述,征人吴项2000 年 6 月 2 日的证言,公安机关制作的有关被害人凌伤势照片以及茶座被砸后的现场照片等证据。在庭审中,被告人余称,自己并未持铁铣殴打被害人凌,并且在为付费与对方发生争执时,被凌打中一拳,打中了左眼部。被告人余委托的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市区人民法院

26、于 2000 年 9 月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出度支持公诉。被告人余委托的市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到度参加诉讼。本案由审判员刘,人民陪审员扬程组成合议庭,由周任书记员。在度审中,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认证,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所举位据属实,被告人余的辩解和辩护人孙所提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于 2000 年 9 月日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余,男,1970 年 6 月 22 日生,高中文化程度,出生于省市,汉族,住省市区街 20 号。5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原告李

27、芬,女,28 岁,汉族,河北省县人,大学本科毕业,现任市进出口贸易公司出纳员,住市区街号,于 1998 年与被告王章自主结婚。王章,男,35 岁,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汉族,市人,现任大学讲师,住市区居民小区 4 号楼 503 号。原被告二人系经人介绍相识,经过半年多的恋爱后结婚。婚前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两万元的家具,每人各出资 50。婚后夫妻二人感情尚好,并于 2000 年二人共同出资将被告所在学校分配给被告的现住房(二室一厅)买下。男方出资 60,女方出资 40。另外夫妻二人几年来尚有共同的存款 5 万元。但二人结婚 9 年多来,始终没有生育孩子。男方认为主要是女方无生育能力,女方也为

28、此对男方心怀不满。逐渐产生感情裂痕。近半年来,男方对本校一女生李产生好感,常借辅导帮助为由而深夜才归。而且二人还经常传递书信,其中有一封李写给被告王章的信。夹在被告的书中,被原告翻出,信中有许多向被告表示爱慕之意的文字,此信已为原告拿到。二人为此时有口角。直到女方搬回娘家去住,开始分居,迄今已有数月之久。女方虽将此情况反映给男方单位,经单位领导调解数次,仍未见缓解。基于此种情况,现女方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民事起诉状一份,请求区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二人的共同财产均分;各人的衣物归个人所有。对现有住房女方不提出占有要求,但要求按市场出售价格平均分得价款。证据有二:一是李写给

29、被告王章表示爱慕之心的信;二是被告单位负责人李出具的关于调解二人和好效果不大的证言。被告人郑龙,男,30 岁,初中文化,汉族,省县人,是县乡村运输专业户。2000 年 10 月 13 日晚 7 时,郑龙驾驶牌汽车由本县到县拉沙子。晚上 11 时 40 分,当郑龙驾车行驶至市郊区时,迎面开来一辆东风牌汽车,此车没有按规定发出会车信号,由于灯光太刺眼,致使郑龙看不清路面,而郑龙驾车继续行驶,将一名步行上夜班的女工陈娟撞倒在地,立即昏迷。陈娟,女,31 岁,市厂工人,已婚,有一个 3 岁男孩。陈娟在厂里是技术骨干,工作任劳任怨,人际关系也非常好。郑龙撞倒陈娟后,停车走到陈的眼前,听到陈娟在呻吟,为了

30、逃避罪责,郑龙产生了杀人的邪念,将陈娟拖到离现场约 100 米处路西的一个涵洞内,用手紧紧卡住陈的颈部,致使其死亡。事后,郑龙逃离现场。2000 年月日,市公安局对郑龙予以刑事拘留;2000 年月日郑龙被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上述事实,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郑龙遗留在现场的脚印和右手拇指的指纹,市公安局尸体检验报告,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鉴定书为证。郑龙被逮捕后,交代犯罪事实避重就轻,尽力开脱罪责,拒不认罪。 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对郑龙提起公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1、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反诉状,案情如下: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因反诉人(本诉被告)拖欠房屋租金,于 1996 年 10 月 20 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

32、判令被告交清房租。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后,于 10月 29 日向同一法院对原告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经济损失元。反诉的事实和理由是:反诉人于 1996 年 1 月租住市区房管所两间平房(约 45 平方米),每月租金元。1-6 月反诉人按时交纳房租。1996 年 6 月,反诉人发现房屋漏水,就爬到房顶查看,才知道房顶已经破烂不堪,有一平方米大小的房瓦已全部破碎。于是,反诉人找被反诉人修缮,被反诉人不但不派人修缮,而且所长胡还不讲情理。为此,反诉人从 7 月开始停付房租,至今已有 4 个月,共拖欠房租元,这是事实。可是,拖欠房租是由于被反诉人拒绝修缮房屋所致,责任应由

33、被反诉人负。1996 年夏季,阴雨不断,反诉人又多次找被反诉人即房管所修房,但房管所却未派人修房。同年 8 月 10 日下暴雨,房顶落下几块砖瓦,将室内电视机砸坏,还损坏了一些其他物品,约元。故此,反诉人至今未付房租。现被反诉人已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反诉人交付房租。对此,反诉人提出反诉,要求法院合并审理,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的经济损失。反诉人:赵,男,41 岁,住市路胡同号,市仪器工人,汉族,市人,高中文化程度。被反诉人:市区房管所,地址: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胡,所长。证据材料:1反诉人家电视机被砸坏那天,居委会主任王来反诉人家目睹了这一情况,王可以证实。王住反诉人东边号。2同院邻居朱

34、李也可证实反诉人家中遭损情况。3电视机修理费收据一张。7、试根据下列案情材料作为被告人张真的辩护人制作一份辩护词。被告人张真,男,1982 年 7 月 30 日生,汉族,某市高中二年级学生。2000 年 7 月 20 日下午,被告人张真在街上闲逛时,碰到邻居李某(男,23 岁,无业) ,李某邀请张真到网吧玩游戏,以后一周几乎每天两人都在网吧玩到天亮。7 月 28 日晚上 10时,因无力支付上网费被老板赶走,但二人仍玩兴未尽。李某对张真说:“还想不想再玩,我有办法去搞钱来。 ”当张真得知李某想抢钱时就一口回绝了。李某说:“又不用你动手,我会去搞的,你在旁边看着有没有人来就行了。没你的事情,放心好

35、了。 ”经过李某的再三劝说,张真答应帮忙。晚上 11 时许,二人行至偏僻的东岳西路时,遇到某酒店服务员王某独自下班回家,李某在路边拣起一块黄砖,拦住王某,威胁其交出钱,否则砸死她,张真在一边望风。劫得王某 100 元现金后两人又返回网吧玩到天亮。7 月 30 日晚上 11 时许,被告人李某带上张真至某新村居民区车库,由张真望风,李某用事先准备的钢筋钳钳断车库门锁,窃得本田摩托车一辆,销赃得款人民币 5000 元,李某分给张真 1000 元,其余由其支配。8 月 10 日,张真在其母亲陪同下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且协助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张真

36、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第 263 条、第 264 条,应当以抢劫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五、律师实务案例1、徐某因自诉案件与某律师事务所签了委托诉讼代理协议。律师事务所指派兼职律师丁某(某法学院副教授)担任徐某的代理人。丁某担任徐某的代理人后,徐某按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办理了委托手续,但丁某又私下向徐某要了 2000 元的交通费。在代理过程中,徐某又想聘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吴律师与丁某共同代理此案。丁某知道后,对徐某说:“你要是聘请吴某,我就退出代理。”在徐某坚持聘请吴律师的情况下,丁某拒绝继续代理该案。在徐某提出解除双方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丁某扣留了徐某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试分析:丁律师在代理活动

37、中有哪些违法行为?2、律师王某接受居民张某的委托,在一件房屋买卖案中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王律师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居民张某的举报,称王律师收受对方当事人 1 万元人民币,致使在本案中给张某造成直接损失 10 万元。经调查属实,省司法厅于 6 月 5 日决定给予王律师停止执业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王律师于 6 月 5 日收到该决定。试分析:如王律师不服处罚,应采取何种行为?3、被告人伍某(男,现年 45 岁)和王某(男,现年 17 岁),于 2000 年 8 月某晚遇见一生意人,伍某对王某说:“咱俩把这一做生意人搞掉,将东西抢过来。”王某表示同意。伍某用石头砍在生意人头上致其昏倒,王

38、某随即将货物抢走逃离现场。伍某生怕该人醒来,就又用石头猛击其头部,使其当场死亡。伍某和王某将抢来的货埋藏在距现场不远的一个草堆里,约定第二天分赃。王某作案后很害怕,就将作案的经过告知其父,其父携同王某到公安机关交代了罪行,并检举揭发了伍某的罪恶。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将伍某抓获归案。检察机关以伍某和王某共同犯有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试分析:作为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应从哪些方面为王某辩护?4、李虎与张兰于 1990 年结婚,婚后生一女。95 年李虎以性格不合等理由诉至区法院要求与张兰离婚,区法院经审理驳回赵诉。96 年 10 月,张兰计划外又生一女,经双方同意送他人抚养。97 年 3 月李

39、虎再次向区法院起诉,要求与张兰离婚。区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李虎与张兰离婚。张兰不服,以感情未完全破裂,财产分割不公等理由上诉至中级法院。简要说明如你是张兰的代理律师应如何撰写上诉状和代理词。5、小川,男,16 岁,因犯有强奸罪,被 X 市检察院起诉到小河区人民法院。小川之父大川到某律师事务所为小川聘请了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决定指派王律师担任小川的辩护人。律师事务所与大川办完委托手续后,请问王律师在开庭之前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6、陈某是某市 A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天,某公司经理高某找到陈某,说明本公司因为货物卖买纠纷想起诉另一家公司,但对于能否胜诉没有把握,因此对是否向法院起诉很犹

40、豫。陈律师让其简单介绍了一下该纠纷的情况,听完介绍后,对高某说,胜诉的把握很大。见高某还是犹豫,陈律师就说,如果起诉,审理该案的法院院长是他的一个老战友,关系很好。同时许诺愿将该案所得的律师代理费 8%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高某。于是高某决定委托陈律师作其所在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起诉另一家公司。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去找承办此案的法官,请其吃饭,并一块娱乐娱乐,遭到拒绝。这时高某找到陈律师说他们公司又有一起劳动合同纠纷,听说另一律师务所的章律师承办此类案件很有经验。陈律师告诉高某,章律师只是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来代理诉讼。试分析:陈律师和丁律师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7、某市化工

41、厂由于雷击引起电线短路而造成有毒液体泄漏,致使周围的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该化工厂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通知当地政府和居民禁止饮用受污染的水,另一方面又调动相当的人力、物力从外地运来饮用水。结果还是造成附近一女青年重残。该女青年以化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女青年因失恋感到绝望,明知饮用水被污染而故意饮用所致。试分析:化工厂是否有责任赔偿该女青年的损失?为什么?8、2010 年 10 月 8 日,某职业专科学校学生(生于 1993 年 12 月)沈某骑车去公园玩,至某小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金某挂倒,金某当场昏迷过去。挂在她自行车前把上的钱包甩落在地,一捆人民币(计 5000 元)甩出包外。此时沈某正好骑到,便将这捆钞票和林的钱包(包内还有 5000元)拾起,一并装进自己的双肩书包内。此事被骑车经过的一名学生纪某看见,当纪某询问沈某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内时,沈某谎称他与金某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纪某未在追究。沈某在现场帮助交警将金某抬上汽车然后离去。金某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沈某用2000 元买书、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公安机关追查万元巨款下落,沈某闻讯害怕受到处罚,便将 8000 元存折交某市交警队,并交代了事情经过,表示愿退赔 2000 元,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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