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习题集第一章民法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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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习题集撰稿人:吴奇龙第一章:民法概述1. 甲(15 岁)在乙经营的车行购买了一辆价值 50 万元的跑车,乙向甲交付了汽车,但甲一直未支付价款。后甲、乙因购车款发生争执,甲动手将乙打伤。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有哪些?A.甲的父母对该汽车买卖合同的追认是行使形成权的行为B.针对乙的付款请求,若甲主张自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付款义务,甲的主张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C.甲对其父母对该汽车买卖合同的追认享有期待权D.乙请求甲对自己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是行使人身权的行为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形成权,指依照权利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能直接引起权利变动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 47 条的规定,甲、

2、乙的汽车买卖合同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自始有效。甲的父母享有的追认权属于形成权。故 A 选项正确,不当选。所谓抗辩权,指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暂时或者永久阻碍请求权行使的权利。须注意:凡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没有成立,或者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已经消灭的主张属于否认权(狭义的抗辩) ,不是抗辩权。B 选项中,甲主张自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己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前,乙对自己不享有有效的债权请求权,属于行使狭义抗辩的行为,不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故 B 选项错误;当选。期待权,指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仅将来有实现可能性

3、的权利。公认的期待权有两种:(a)约定条件成就前,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对标的物所有权的期待利益;(b)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前,附生效条件或者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项下的权利所享有的期待利益。C 选项中甲期待其父母追认的指望并不受法律保护,不具有权利的属性,不是期待权,故 C 选项错误;当选。人身权,指直接支配一定的人格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D 选项中,乙在人身遭受损害后,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属于债权请求权,属于财产权、请求权。不是人身权、支配权。故 D 选项错误;当选。2. 以下事实中,不能在甲、乙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是?A.甲开车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撞断丙电网公司的输电线,

4、致使某小区停电数小时,该小区的业主乙因停电不能营业造成利润损失 1000 元B.甲赌博时输给乙 2 万元并当场给付C.甲、乙约定某日在白玫瑰大酒店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D.甲向乙问路,乙欣然指路,但因乙疏忽而指错方向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A 选项中。甲给乙造成的损失属于纯粹经济损失。乙既不能向甲主张违约,也不能向甲主张侵权。故 A 选项当选。B 选项中,甲因不法原因而给付,虽构成不当得利,但排除甲的不当得利请求权。故 B 选项当选。C 选项中,甲、乙签订了预约,合同已经成立。故 C 选项不当选。D 选项中,甲、乙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故 D 选项当选。3. 下列哪种情形可以在甲、乙之

5、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甲公司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驾车人丙为赶时间驱车绕道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驱车前行,损坏花草若干,导致绿化带的管理人乙园林局经济损失 5000 余元B.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C.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送给乙D.甲、乙书面约定 2012 年 8 月 8 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甲导致交通肇事的行为虽为丙损害乙的必要条件,但甲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乙受到损害之间不具有相当性,甲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乙的损失之间不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甲、

6、乙之间不成立侵权之债。乙遭受的损害应当由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A 选项错误。甲、乙关于乙搭乘便车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不属于合同关系,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不构成违约;同时,甲的行为也不属于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法加损害于他人,甲、乙之间也不成立侵权之债,B 选项错误。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条件成就前合同虽未生效,但合同已经成立,乙享有的期待权已受法律保护,甲、乙之间成立了民事法律关系,C 选项正确。甲、乙的约定属于婚约,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D 选项错误。4. 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属于形成权?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C.受遗

7、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得法律关系得丧变更的权利。追认权的行使令越权代理行为有效;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令受遗赠人能够获得遗赠物;解除权的行使令租赁关系解除。ACD 当选。催告权的行使仅仅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意思通知,不足以导致法律关系得丧变更,更接近于请求权。B 不选。5. 甲工厂的有毒废水注入了王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塘中有部分鱼死亡,王某可向甲厂提出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为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C.赔偿损失D.恢复原状参考答案:A,

8、B,C答案解析:见民法通则第 134 条第 1 款,该条款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停止侵害,是要求不再排放污水进去鱼塘,所以选 A。排除妨害,把已经污染的水进行处理,比如更换鱼塘的水, 保证水质适合养鱼, 所以 B 选。赔偿损失,这个就比较好理解了,死的鱼总要赔偿的吧,所以选 C。而 D 选项,已经造成部分鱼死亡,所谓 “鱼死不能复生”,怎么能恢复原状呢?所以 D 不能选择,参考答案为 ABC。6. 下列

9、事实中哪些可以成为民事法律事实?A.公民 A 死亡B.甲乙两企业合并成丙企业C.因暴雨 B 家池塘的鱼进入 C 家的池塘D.甲请朋友乙吃饭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民事法律事实问题。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和现象。民事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事件。公民 A 死亡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但死亡将引起遗产继承等法律关系,故为事件。企业合并是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可以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故为行为。因暴雨而使 B 家池塘的鱼进入 C 家的池塘,对 C 家构成不当得利,为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件。请朋友吃饭则不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不为法律事实。故本题选项为 A

10、BC。7.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公民B.个人合伙C.联营组织 D.个体工商户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三章的规定,公民、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联营组织都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8. 下列哪种情况属权利的滥用?A. 甲有名贵狼犬,因看管不周,追逐儿童某乙甚急,丙见之,夺取行人某丁的雨伞击打该狼犬,狗伤伞毁。B. 乙不清偿债务,将其房屋赠与福利院。C. 丙为迫使乙出卖房屋,在其隔壁经营色情行业。D. 甲村不允征用其所有的土地上修建高速公路。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

11、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民法分则各部分都有具体的法律制度。应当注意从整体上把握行使权利的正当范围,主要有四点:其一,注意所有权的行使项承担义务,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权为由,禁止他人对所有权适当的妨碍。如公共征用、公共设施通过等行为,所有权人应当容忍。其二,注意不动产相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禁止他人权利的必要的延伸。其三,注意债务清偿场合,债务人不得以赠与、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逃避债务的清偿。其四,注意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种类,如属免责的情况,即使侵犯他人权利,亦不为滥用。本题中,第一项属紧急避险

12、行为,为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第二项属滥用处分权,逃避债务清偿的行为:第三项和第四项属所有权的滥用。故 BCD 为滥用权利。9.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A. 自然人丙与自然人丁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B. 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C. 乙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之间订立的废旧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合同关系、婚姻关系均为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但是税款征收关系不为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因为它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10. 2003 年甲向乙借款 3000 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

13、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 。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 即公元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四年十月十五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A. 文义解释B. 整体解释C. 目的解释D. 习惯解释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知识点 合同解释的原则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三年十月十五日运用了文义解释,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 癸未年九月二十日“运用了整体解释。合同解释的原则分为文义解释原则、整体解释原则、目的解释原则、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文义解释指根据所用词句的含义来解释条款的含义。整体解释指全

14、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各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所处的地位和整体联系上阐明某一合同用语的含义。目的解释指根据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确定其用语的含义。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指按照习惯或惯例的含义来确定合同的文字或条款的含义11. 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属于形成权?A. 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B. 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C. 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D. 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得法律关系得丧变更的权利。追认权的行使令越权代理行为有效;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令受遗赠人能够

15、获得遗赠物;解除权的行使令租赁关系解除。ACD 当选。催告权的行使仅仅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意思通知,不足以导致法律关系得丧变更,更接近于请求权。B 不选。12. 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下列选项中的哪些人可以取得原物所生的自然孳息的所有权?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B. 所有权人C. 质权人D. 抵押权人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见民法通则第 71 条、第 80 条、第 81 条, 担保法第 47 条、第 68 条。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拥有孳息所有权,担保物权人只有孳息收取权。附 1: 民法通则 第 71 条:【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

16、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 80 条:【土地所有权 】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民法通则第 81 条:【自然资源所有权】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

17、、合理利用的义务。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附 2: 担保法 第 47 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

18、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担保法第 68 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13. 下列条件中的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A. 不可抗力B. 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C. 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D. 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第 107 条 【不可抗力免责】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128 条 【正当防卫免责】因正当防卫造成

19、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 129 条 【紧急避险免责】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 130 条:二人以上共同侵害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

20、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得出,C 项自始就没有责任,那当然就不存在免责问题,免责是有责任但是由于一些特定的不可抗力或者法律规定的可抗辩事由而免除它的责任,ABD 没有疑问,当选。14. 17 岁的小何考上某大学计算机系,即前往乙电脑销售部购买新开发的电脑,有 A、B 两个类型,价金均为 6 千元,小何表示购买其一,先付 300 元作为定金,约定究购何型,改日另行通知。小何回家后告知其父老何,老何以小何未经允许擅行购买昂贵器材,甚感不悦,但念其日夜苦读考上大学,而勉为承认,并表示究以何种类型为佳,可自行决定。小何与友人商议后,通知乙选择 A 型电脑。小何受领电

21、脑后发现该电脑欠缺乙所保证的品质,经其父老何同意后,即向乙请求返还所交付的价款。请问上述哪些行为为行使形成权的行为?A. 老何承认小何购买电脑的行为B. 小何选择购买 A 型电脑的行为C. 小何请求返还价款的行为D. 小何交付定金的行为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形成权的概念。形成权是指权利依自己单方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本题中,小何未满 18 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订立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权,为形成权的一种,即得依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已成立的法律关系发生效力。小何、

22、老何约定得于 AB 两型电脑中,选定其一,为选择之债。依当事人的约定,选择权属于债权人小何。选择权亦为形成权的一种,即得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已成立的法律关系效力发生变更,使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乙交付的 A 型电脑欠缺所保证的品质,小何自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亦为形成权的一种,得依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消灭。故本题中,ABC 为正确选项。15. 个体运输户王某驾驶汽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汽车车轮将一块石头碾压进出,刚好击中路旁人张某头部,张某受重伤昏倒,后花掉医药费 4 万元。对此的正确表述是A. 对张某所受损失应由于某承担,不足部分由张某自行承担B. 对张某所受损失应由王

23、某承担C. 对张某所受损失应由张某自己承担D. 对张某所受损失应由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 132 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条文是对公平责任的规定。本题中,王某、张某双方对损害发生均没有过错,所以对于张某的损失应由双方分担。16.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一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 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 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 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 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D.

24、 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评析: 本题涉及自助行为问题。住店客人未付房费即离开旅馆的情况下,旅馆工作人员为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有权采取自助行为,该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容忍的程度,即具有合法性。故本题选项为 D。17. 民法通则第 132 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A. 由受害方自行承担B. 由加害方赔偿C. 由双方分担民事责任D. 互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 132 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18.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

25、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A. 过错责任原则B. 过错推定原则C. 公平责任原则D. 无过错责任原则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评析: 过错责任原则含义从题干的表述中可知当事人只要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论该当事人主观意愿如何。故选项 D 正确。19. 甲纺织厂生产专门用于出口的棉布,所需原材料棉纱大部分由丙纱厂提供。一次,甲厂接受了一单海外订货,但由于当年棉花产量剧减,无法筹集足够的棉纱。恰好丙厂囤积了一批棉纱,遂将原来的价格由 4 元/米提高到 9 元/ 米。甲厂为完成订货,只好接受。请问

26、,丙厂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项基本原则?A. 自愿公平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丙厂的行为是乘人之危,违反自愿公平原则。其实笔者认为 C 选项”诚实信用原则“ 也是符合题意的,但因考虑到”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之为民法的“帝王条款”,适用范围实在是太广,而本题又是单选题,所以选择 A 更恰当。假设本题为多选题的话,那答案就是 AC 了。20.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 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 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 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 自行恢复B. 不得自行恢复C.

27、经乙同意后恢复D. 经甲同意后恢 复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评析:考点: 宣告死亡 分析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 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 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 行恢复。21. 8 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异,协议小刚随父亲生活。后其父母各自再婚,小刚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看。此时小刚的法定监护人是( )。A. 其生父B. 其生母C. 其奶奶D. 其生父、生母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评析:解析:法定监护人分为 1

28、父、母;2 祖父母、外祖父母;3 成年兄、姐(有顺序之分,无人数之限) 。其中,父、母首先为未成年人的自然法定监护人,监护关系自出生就成立,不受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的影响。除非有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被取消监护资:A 对子女有犯罪行为;B 对子女有虐待行为;C 对子女明显不利。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必须通过法院取消另一方的监护资格。22.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A. 都是有偿的B. 都是无偿的C. 一般是有偿的D. 一般是无偿的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评析:考查要点是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特点。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这些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经济社会所发生的,因此,财

29、产关系的主体利益实现方面,财产关系主要体现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等价有偿是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等价有偿要求民事主体在财产流转关系中进行等价交换,取得财产权利应当支付对价。所以说,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一般都是有偿的。至于民事主体之间自愿无偿赠与财产或者依法继承财产、履行家庭成员间的扶养义务则属于例外的情形。故 A、B、D 错误。23. 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 )A. 民事法律行为B. 民事法律事实C. 生活事实D. 偶发事实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其中行为又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民事行为。其中的民事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

30、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行为。而事件主要有人的出生与死亡、诉讼时效、自然灾害等。杨某的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生活事实、偶发事实不是民法上具有法律含义的概念,故不当选。24.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A. 请求权B. 绝对权C. 形成权D. 抗辩权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评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之前, 拒绝履行的权利。合同法 第 66 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

31、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5. A 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 B 银行贷款 500 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 银行以 A 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 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 应属政府行政行为C. 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评析: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该法律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26.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 ”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

32、“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 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 公序良俗原则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评析: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 交流电机” 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应当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没有恪守信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很明显,甲方的行为谈不上违反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并非滥用权利,因此也排除选项 C。27. 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33、)。A. 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 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民事法律关系分析题完全可以借助法理学关于法律关系的知识点把握。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民法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与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都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例外。民事法律关系和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也可以产生违法行为,因此

34、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是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的。28.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 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不存在对应义务B. 甲要求乙归还 5000 元借款,乙声称根本没有借钱予以拒绝,乙在行使抗辩权C. 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D. 甲通知乙,声称双方的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该合同,甲在行使形成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任何权利都存在相应的义务。人格权虽然属于绝对权,但也具有权利不得滥用以及对社会的义务。因此 A 错误;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对方行使请求权时,依法对抗、拒绝履行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目的在于拒绝履行义务,它必须以承认请求权人的请求权为前提,典型的有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乙否认甲的请求权,属于一种否认权。B 错误;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通说认为不具有排他性,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C 正确;根据合同法第 54 条之规定,合同的撤销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单纯的通知不会产生消灭合同的效力。撤销权是形成权,但这种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必须以向法院起诉为行使标志,只对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是无效的。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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