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 年教务系统考核实施方案、 系部先进集体考核(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1)(一)领导班子能力考核(20%)。 (二)公共基础(4 个方面由相关部门提供)(10%)。(三)系部日常工作(30%)。第 1、2 项 按照2011 年常规教学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教务频道可下载)排序打分,嵇处长负责。 (共 12 分)第 3 项由档案检查结果排序打分,史处长负责。 (6 分)第 4、5 项由学工、招生就业处提供数据折算,各占 6 分。(四)理论与实践教学(10%),按平时检查或 评比项目排序打分。1、常规教学检查(3 分) 嵇处长2、说课(3 分) 嵇处长3、实验实训室运行评比(2 分) 史处长4
2、、督导评价(2 分) 督导室(五)教科研工作(20%):1.科研工作(满分 10 分)由科研产业处提供;2.教学建设(满分 10 分)由各院系部按要求自评计算并上报材料到教务处复核(元月 5 日下班前);(六)师资队伍建设(满分 10 分)各院系部自评计算并上报到教务处复核(元月 5 日下班前);(七)附加分(共 4 分):由教务处根据评建期间课程网站建设检查及专业剖析与专业平台建设互评得分排序计算。二、各院系部个人年度考核1.元月 4 日前提交各院系部经过公示的自主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2.根据学院2011 年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评选指标,分到各院系部、由各院系部考核,各院系部只评指标
3、整数部分。3.本次考核无不占指标名额。三、教师教学质量考核1. 按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淮信院教字201120 号)执行。2教学质量考核与年度个人考核一并进行,考核流程和计分方法相同。3以考核结果排序,取前 30%为优秀,前 70%为良好,不计小数部分。4教学考核结果为本年度各类报表填报的重要依据。附件 1:系部先进集体考核评分标准附件 2:2011 年度系部集体考核专项评分表教学考核工作小组2012 年 1 月 3 日附件:系部先进集体考核评分标准(一)领导班子能力素质水平(20%)1、能力水平(5%):理念先进,组织力好,凝聚力强;2、系部建设(5%):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成绩显著;3、
4、工作执行力(5%):出色完成工作,具有改革创新精神;4、廉政建设(5%):遵章守纪,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考核方法:定性测评;(二)公共基础工作(10%)1、安全考核(3%):由保卫部门牵头依据文件要求考核;2、 “院务(含党务)公开”考核(2%):由院办牵头依据文件要求考核;3、 “党风廉政建设” 考核, “院务(含党务)公开”督查(2%):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依据文件要求考核;4、服务效能建设情况(3%):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依据文件要求考核;(三)系(部)日常工作(30%)1、工作计划(6%)a、系部建设情况:计划、目标、方法措施、台帐等;b、系部考核制度:教学与管理考核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效果
5、好,满意度高;c、行事历(1) ;d、计划目标(按目标任务要求高、一般、较低;横向比和纵向比后,评委打分) 。2、工作计划任务的完成(6%)对照行事历、计划目标任务及完成、工作量大小、方法措施、台帐等情况检查。得分*工作计划得分(百分制) ,其结果即为该项所得分。3、工作规范(6%)考核内容:(1)制度规范:职责明确,任务落实;(2)过程规范:程序清晰,并按程序运行;(3)文档规范:材料完整,归档及时。考核方法:以档案检查结果为准。4、学生工作(6%):由学工团委依据有关工作考核办法考核。5、招生就业工作(6%):由招生就业处根据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制订考核办法考核。(四)理论与实践教学:
6、(10%)1、理论教学。由教务处(教学科和督导室)根据系(部)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如课程安排、多媒体使用、听课率、教学检查、考试组织等方面)制订考核办法。2、实践教学。由教务处(实训科和督导室)根据系(部)实践教学情况(如实验室管理、实验开发率、实验效果、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设计组织、创新特色、实验室整理利用率等)制订实践教学系部考核办法。3、本次测评按以下几项内容计分:(1)常规教学检查(3 分) (2)说课比赛(3 分) (3)实验实训室运行评比(2 分) (4)督导评价(2 分) (五)教科研工作(20%)各系本年度获奖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成果分,最高为 20 分。1、市级立项:前三名分别为
7、3-1 分;省级立项:前五名分别为 5-1 分;国家级立项前 10 名分别为 10-1 分;但未按时结题的按上述标准倒扣分;获奖的科研项目,市级一、二、三等奖最低分分别为:3、2、1 分;省级:最低分 4 分;国家级最低 5分;以上人员级差均为 1 分;(按专职教师人均值算)2、论文第一作者,普通期刊:1 分/篇;中文核心期刊:3 分/篇;SCI、EI 10分/篇(按专职教师人均值算) 。3、教学研究成果的每项(门)计分标准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分别计 5、3;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计 5 分,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计 3 分;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1;国家级精品课程计
8、10 分;省级精品课程计 3分;国家级精品教材计 5 分,立项计 2 分;省级评优精品教材计 2 分,立项计 1 分;指导大学生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 分,获省级(或全国行业协会学生竞赛)一、二等奖分别计划 2、1 分;学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 分;(六)师资队伍建设(10%)省“333” 、 “六大高峰人才” 、省级名师:1 分/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0.5 分/人;引进或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一名博士、教授分别加 0.5、1 分;(七)附加分(4 分):考虑到评建工作的实际情况,2011 年酌情增加 4 分附加分,分别为:课程网站建设检查(2 分) 、专业剖
9、析与专业建设平台建设互评(2分) 。(八)获得国家级大奖或教学成果奖的可获得评选先进集体的优先权。(九)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考核另行研究决定。附件 2:2011 年度系部集体考核专项评分表申报部门得分项目 指标 牵头部门 电子学院机电系计通学系电气系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汽车系传媒系基础部社政部备注素质水平领导班子能力(总 20 分) 教务处 安全工作考核(总 3 分) 保卫处 院务公开考核(总 2 分) 院办、党办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2 分)纪监公共基础工作(总分 10分)服务效能建设(总 3 分) 纪监工作计划(总 6 分)教务处工作计划任务的完成(总 6 分)教务处工作规范(总 6 分)教务处 学生工作(总 6 分)学工、团委 系部日常工作(总分 30分)招生就业工作(总 6 分)招生就业处常规教学检查(总 3 分) 教务处 理论与实践教学(总说课(总 3分)教务处 实验实训室运行评比(总 2 分)教务处 分 10分)督导评价(总 2 分)督导室 科研工作(总 10 分)科研产业处教科研工作(总分 20分)教学建设(总 10 分)教务处 师资队伍建设按(六)(总分 10 分) 人事处 课程网站建设检查(2分)教务处 附加(4分)专业剖析与专业建设平台建设互评(2 分)教务处 总分 排序